75周年丨两航起义纪念——护产斗法的两份实证 ……陈安琪

北京之声

<p class="ql-block"> 香港护产斗法的两份实证 </p><p class="ql-block"> ——纪念”两航”起义75周年</p><p class="ql-block">文/陈安琪 </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19年11月8日”两航”起义70周年纪念之际,一批泛黄破旧的老文件在民航博物馆常设展区展出,这些文件均系在国内首度与公众见面。</p><p class="ql-block">其中两份引起高度关注。它们是什么内容?从何而来?事情要从75年前说起。</p> <p class="ql-block">1)民航博物馆”两航”起义70周年纪念展柜内展出的老文件(高展提供)</p> <p class="ql-block">2)2019年11月8日民航局冯正霖局长观看老文件(高展提供)</p> <p class="ql-block">史载*,”两航”起义北飞后,香港护产经历了一系列法院内外斗争。</p><p class="ql-block">1949年11月19日,沈德燮、戴安国在国民党政府支持下,分别以”两航”名义向香港高等法院(香港高院)对中航员工16人、央航员工20人(总共36人)提起所谓控告。</p><p class="ql-block">11月24日,沈、戴取得香港高院的"临时禁制令",冻结”两航”资产及飞机。中航和央航接到的禁制令案号分别是1949年OJ517、OJ518案。</p><p class="ql-block">同日下午,”两航”向香港高院提出反诉,11月25日,也取得对国民党政府的"临时禁制令",禁止沈、戴移动”两航”资产。</p><p class="ql-block">11月28日和29日,中航1247人、央航1084人分别在香港《文汇报》《大公报》上发表宣言,表示坚决保护”两航”财产,正告港英当局"重视中国人民政府在香港的资产权益"并予以保护。</p><p class="ql-block">12月3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就”两航”留港资产问题向香港政府发表严正声明。</p> <p class="ql-block">12月12日,国民党政府鉴于英国政府即将撤销对其承认,声称将”两航”留港的71架飞机及其它”两航”资产"卖给"美国人陈纳德和魏劳尔。随后,陈纳德等向香港高院提出诉讼,要求"接收"“两航”留港资产,被驳回。后陈纳德和魏劳尔又诡称将”两航”留港资产转售给他们在美国注册的"民用航空公司",向香港高院申请由其控制”两航”留港资产,再被驳回。</p><p class="ql-block">1950年1月5日,杜洛云代表"民用航空公司"诉请香港高院批准他进入启德机场接管”两航”资产(中航、央航分别是1950年OJ5、OJ6案)。1月9日,香港高院驳回杜洛云请求。</p><p class="ql-block">1月7日,英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月9日,周恩来总理命令在港起义员工保护国家财产准备接收。1月13日,军委民航局局长钟赤兵电令刘敬宜、陈卓林分别负责接收”两航”所有在港资产。</p><p class="ql-block">1月23日, "民用航空公司"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加控中航16人、央航20人为第二被告 [1950年第四及第五上诉案(对应1950年OJ5、OJ6案)]。</p><p class="ql-block">2月1日至4日,香港高院审理OJ5案。2月9日,香港高院审理OJ6案。</p><p class="ql-block">2月11日 "两航"向香港高院申请撤销"禁制令"。</p> <p class="ql-block">2月23日,香港高院宣判驳回"民用航空公司"对1950年OJ5、OJ6案的上诉案,并根据主权国豁免原则,解除1949年OJ517、OJ518案的“临时禁制令”。至此,结束了长达近百日的诉讼,”两航”香港护产斗争取得重大胜利。</p><p class="ql-block">民航博物馆展出的两份老文件,正是上述护产斗法中,1949年OJ517案的初审判决书英文原件和1950年OJ5、OJ6案的上诉判决书中文译本原件。</p> <p class="ql-block">3)香港高院1949年11月24日OJ517案的初审判决书--标题、控辩双方名单、日期(林平、林海提供)</p> <p class="ql-block">4)香港高院1950年2月23日OJ5、OJ6案的上诉判决书——标题、控辩双方名单(林平、林海提供)</p> <p class="ql-block">5)香港高院1950年2月23日OJ5、OJ6案的上诉判决书--——结论(林平、林海提供)</p> <p class="ql-block">结论是,“……中国航空公司案……经考虑有关各点后,我等决定认为,即使不引用国家主权之不可侵犯,上诉人请求接管之理由亦欠充足,因此上诉驳回。</p><p class="ql-block">”这两份老文件前后呼应,是”两航”起义香港护产斗争的胜利成果和新中国在香港宣示主权的真实证据。</p><p class="ql-block">此外,据笔者查索,初审和上诉两案的被告”两航”人员名单,从未见诸于”两航”史料,该查索结论得到”两航”起义历史专家徐国基认同。而这两份老文件有1949年OJ517案16位被告中航人员的英文名和1950年OJ5、OJ6案共36位被告”两航”人员的中文名,由此获知控辩双方完整名单,可说填补了史料空白。</p> <p class="ql-block">因年代久远,这些文件破损较严重,部分名单的字迹模糊不清甚至缺失。笔者多方努力将它们全部考证出来(不排除个别有误,还望读者指正)。其中,1949年OJ517案16位中航人的英文名单与1950年OJ5案16位中航人的中文名单全部一一对应。而1949年OJ518案20位央航人的英文名单,虽因欠缺1949年OJ518案文件而缺失,但参照前后两案被告中航人是同一批的情况,可推断1949年OJ518案20位被告央航人与1950年OJ6案20位被告央航人亦为同一批。</p> <p class="ql-block">6)香港高院1949年11月24日OJ517、OJ518案初审判决书及1950年2月23日OJ5、OJ6案上诉判决书中的被告”两航”人员中英名单对照表(陈安琪考证编制)</p> <p class="ql-block">综观名单,这36位大都为公司管理中高层(如总飞机师、总工程师、地区总经理、地区办事处处长、机务课外场大领班、通讯科科长等),且为起义骨干。</p><p class="ql-block">中航16位中,起义顾问委员会10位、起义发起人2位、参加起义组织领导4位,16位均入国办[1983]95号文附件二"两航起义有特殊贡献人员名单"。</p><p class="ql-block">央航20人中,起义非常委员会12位、参加起义组织领导2位,这14位入国办[1983]95号文附件二"两航起义有特殊贡献人员名单"。余6人不详。</p><p class="ql-block">而且,抗战时期,他们中的大部分,或在中国空军对日作战,或在”两航”执行驼峰空运等战时任务,或在中央飞机制造厂组装、修复战机,艰苦卓绝,九死一生。以中航为例,16位中有6位参加了驼峰空运全过程。他们在起义与抗日中的英勇行为体现了融入血脉的爱国精神。</p><p class="ql-block">2024年11月4日,笔者与中航被告之一吴敬诚的儿子吴发源在参观南航举办的“两航”起义75周年专题展时提起老文件,吴大哥说只见过中文文件的相片,英文文件还是第一次知道。</p><p class="ql-block">2024年11月9日,来自祖国各地的”两航”后人一行到民航博物馆参观纪念”两航”起义75周年展览,吴发源终于一睹老文件真容,看到父亲名字,感慨万千。</p> <p class="ql-block">7)吴发源在民航博物馆观看有其父吴敬诚中英文名的香港高院判决书 (刘立仁提供)</p> <p class="ql-block">这些老文件的收藏者林汝良,是上述两案中航16位被告者之一。林汝良(1913-1998),福建莆田人。1933年入中航任空中报务员,参加1942~1945年驼峰空运全过程,并因参加驼峰空运和为中国远征军投粮等屡次获奖。1947~1949年任中航厦门办事处副处长。1949年任命為中航仰光办事处处长,留香港积极参与起义工作未赴任。回到大陆后,初在民航工作,1957年调离。文革后平反,历任湖南省政协委员、常委。</p><p class="ql-block">渡尽劫难,林汝良珍藏老文件多年,并传给女儿林平和儿子林海,林平和林海最终决定将它们捐赠给民航博物馆,以更好地发挥作用。</p><p class="ql-block">得林平姐信任,笔者有幸参与捐赠过程,包括林平与民航博物馆的部分前期沟通及2019年8月在广州交接。</p> <p class="ql-block">8)2019年8月23日林平与民航博物馆交接捐赠文物(左至右:杨昆 林平 高展)(陈安琪提供)</p> <p class="ql-block">9)2019年8月23日林平与民航博物馆交接捐赠文物(左至右:高展、林平、陈安琪、杨昆)(陈安琪提供)</p> <p class="ql-block">值此”两航”起义75周年纪念之际,特著此文,感恩林汝良伯伯矢志不渝对老文件的守护,缅怀”两航”父辈一以贯之的铮铮铁骨与家国情怀,并感谢”两航”后代兄弟姐妹对笔者的多年情义。</p><p class="ql-block"> (2024年11月9日笔者于广州)</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参考文献《中国航空工业史丛书 -- 两航起义史略》,中国航空工业部航空工业史丛书编辑委员会,1986~1987年《中国民航丛书 --“两航”员工爱国起义壮举》, 中国民航局《当代中国民航事业》编辑部,1987年《两航起义始末》,中国民航总局党委办公室,2007年</p> <p class="ql-block">  11月9日纪念两航起义75周年/ 征文组</p><p class="ql-block"> 徐国基、沈红、沈爱英、沈爱娟、罗敏</p><p class="ql-block"> (编辑/百川、维恒)</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