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 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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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秋天离我们渐行渐远,现在已进入立冬时节。家乡的秋庄稼已收割完毕,播种的麦田还未发芽,曾经热闹的田野多了几分萧条。忙碌了大半年的村民,并没有因此而歇息,年轻人到外面打工挣钱,以供养老人和孩子。已经能够维持温饱的乡亲,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的追求。</p> <p class="ql-block">  时代不同了,人们的观念也在变化,这使我想起了老家一项古老的民俗。小时候,秋收之后进入冬季,田野上的兔子无处藏身,村里的几个老少爷们儿就会单独或结伴外出狩猎。那个时候,对枪支还没有实行管制,村民就利用祖辈传下来的土枪,或者自己制作猎枪打野兔,一般都在十里八村的林子里,到周边郊县打猎的并不多。</p> <p class="ql-block">  野兔是食草动物,春夏植被茂盛,主要吃青草和庄稼的幼苗。秋冬食物缺乏时,以树叶和地衣为食。原野上的野兔多,但并不容易捕捉。打猎虽然辛苦,但也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改善生活,二是可以用野味换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能够持枪打野兔的人都是英雄,尽管不是上阵杀敌,但用火铳打兔子,既惊险又刺激,令人羡慕不已。</p> <p class="ql-block">  村里最早打野兔的是谁,现在已无从考究,可能解放前就有了吧。在我知道的几个猎手中,马根才和马孬蛋爷俩的业绩是最辉煌的,别看马孬蛋只有三十来岁,十几岁就跟着叔叔马根才打野兔。他个子不高,皮肤黝黑,人显得很精干。他为人豪爽,喜欢结交朋友,经常牵着大狼狗招摇过市。在别人看来,他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马家的子孙中,他是个另类。别的叔叔和伯伯的孩子,都继承了祖上吹唢呐的技艺,可他却是个例外。</p> <p class="ql-block">  在旧社会,吹唢呐是下九流的行当,现在是新社会,掌握了一种技能,就多了一份吃饭的手艺。马家在村里是外来户,祖祖辈辈靠吹唢呐卖艺为生,所以马家的孩子,小学没上完就不上了,一律拜师学艺。就连孩子结婚,也和同行联姻。每当村里办红白事,都会请他们演奏,不但收入颇丰,还能吃香的喝辣的。马孬蛋的父亲过世早,他从小跟着叔叔长大,他不愿意做的事,叔叔从来不强迫,再加上吹唢呐需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是一件苦差事,没有个三五年根本练不出来,所以他压根提不起兴趣,他不但自己不学吹唢呐,连自己的儿子也不让学。</p> <p class="ql-block">  和马孬蛋一条街,住着王老壮一家。王老壮和马孬蛋的叔叔马根才年龄差不多,他比马根才小不了几岁,他们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受叔叔的影响,马孬蛋和王老壮的关系也很好,他们经常在一起喝酒打牌。农闲时节,他们还经常结伴外出打野兔,是大家公认的黄金搭档。</p> <p class="ql-block">  公社的食品所,是全公社唯一的猪肉销售点,与老壮家有一墙之隔。食品所除了卖生肉,还出售煮好的猪头肉和猪下水。食品所每天都会煮肉,那熟猪肉的香味,隔着一堵墙都能闻见。早晨食品所开门营业,买肉的人摩肩接踵,等人散了,老壮就端着盆把食品所处理的便宜肉买回家。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这种事情,对我这样一个一年也难得吃上几次猪肉的苦孩子,简直是天大的诱惑。老壮的儿子振海和我是同学,每次听他讲猪肉是如何如何香,我只有咽吐沫的份。心想,我家要是挨着食品所该多好啊。</p> <p class="ql-block">  我家在河湾里的那块地,每年五月都会种大豆,每当豆苗长出地面,就会招来野兔的骚扰。它们只啃食豆苗的叶子,剩下的豆秆就枯死了,每次妈妈发现豆苗被兔子祸害,恨得牙根痒痒的。兔子还喜欢吃新鲜的花生秧和刚长出来的玉米苗,野兔啃食过的庄稼,不是减产就是颗粒无收,尽管从感情上反感野兔,却拿它没有一点办法。</p> <p class="ql-block">  有一次看到马孬蛋和王老壮一起打野兔,心里真是解气了许多。我和妈妈在地里镏花生,他们两个的大狼狗闻着味跑了过来。两只大狗的嗅觉非常灵敏,不一会儿,它们汪汪地叫起来,这时候,两只野兔从草丛里窜出,径直往槐树林跑去,两只狗在后面穷追不舍。</p> <p class="ql-block">  跑到树林的开阔地,两只兔子突然来了个旱地拔葱,一个雀跃蹿出两米,向两个不同的方向逃去,眼看就要钻进槐树林了,这时候先后传来两声枪响,两只兔子应声倒地。发现野兔的行踪后,他们先是放狗撵兔,在猎犬的驱使下,野兔进入伏击圈,在两只野兔将要逃脱的情况下,马孬蛋和王老壮声东击西,里应外合,来了个瓮中捉鳖。</p> <p class="ql-block">  在村里,年轻一点喜欢打猎的还有王永杰和王老偏,我们虽然住在一个村子里,但是他们的年龄比我大很多,所以彼此并不熟识。我是先认识永发后才知道永杰的,因为他们是叔伯弟兄。永发在食品所上班,吃的白白胖胖,没见过他杀猪,倒见过他赶猪。食品所经常往外地调生猪,记不清是星期几,拉猪的卡车会准时到达食品所,永发就穿着长筒胶靴,从食品所的通道往卡车上赶猪。卡车上的尼龙网兜是猪的噩梦,每当猪们不愿进网时,永发就会用脚踹,用钩子钩,我就看到一头猪的嘴被铁钩勾得血肉模糊,捂着眼睛不敢看。</p> <p class="ql-block">  永杰继承了堂哥勇武的品质,他胆大心细,打兔子也是一把好手。有时候他和老偏叔搭档打兔子,没有伴儿的时候自己一人打兔子。他打野兔,不是蛮干,而是讲究策略。冬天下大雪的时候,野兔会到地里啃食白菜根,他循着野兔的踪迹,找到野兔的老巢。俗话说狡兔三窟,如果发现兔子不在第一个洞穴,他就根据兔子的粪便,判断兔子的藏身之处。虽然兔子比较狡猾,但三个洞穴都不会太远,冬天天气冷,茅草多的地方相对暖和,也是野兔愿意呆的地方。根据这样的经验,他抓住野兔的机率就八九不离十。</p> <p class="ql-block">  永杰还有一手剥兔皮的绝活,他剥得兔皮是一整张,从上到下没有损坏,在市场上能卖个好价钱。他用一根绳子从野兔儿下巴位置处穿进去,吊在树上。手握一把锋利的小刀子,从野兔儿嘴部拉开一个口子,双手握住兔皮慢慢向下一拉,整个的兔皮就被剥下来。里面填充进去一些干草,放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风干。冬天野兔的皮毛好,卖的价钱高。夏天赶上兔子脱毛,皮子的质地差,不值钱。虽然他经常打兔子,家里人吃兔肉的机会却不多,剥皮剩下的兔肉,他就卖给饭店,只有过年过节,他才舍得留一两只给家人吃。</p> <p class="ql-block">  村里也有人因为打野兔制作猎枪出过事。住在街里的张成,姊妹多,家境贫寒,看打野兔是个好营生,他就琢磨着自己做猎枪。他曾经在公社修配厂当过工人,对工艺制造比较熟悉,他找来一米多长的钢管当枪管,枪的口径在一公分左右,又制作一米多长的木头枪托装在后面。再装上奶子和击锤儿,最后装上拉簧和扳机,这样一杆打兔子的火铳做好了。</p> <p class="ql-block">  他又根据别人提供的配方,研究制作打野兔的铁砂。打野兔用的火药,也叫黑色火药,成分是由硝酸钾、硫磺、木炭混合而成。火药里面有磷,燃点很低,他用石臼将火药捣成粉末,没想到轰的一声,引燃的火药像呲花一样四散开来,引燃了他的头发,脸上的皮肤也烧黑了一大块。他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受到惊吓,一病不起。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提打兔子的事情,看来打野兔这碗饭,不是谁想吃就能吃的。</p> <p class="ql-block">  马根才和王老壮是村里最早合伙打野兔的,没想到后来的一件事让两家人反目成仇。队里划了宅基地后,两家人都在供销社的桥头盖了新房,旧时的好朋友,又成了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这真是两全其美的事。有一天早晨,马根才的三丫头小丑因为失恋摔东西,被王老壮数落了几句。她回头就从家里拿出了农药乐果,当着王老壮的面一饮而尽,顿时口吐白沫,人还没送到医院就不行了。临终她指着老壮说: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看到这一幕的小丑娘,认定是老壮害死了她的女儿,从此两家结下了冤仇。</p> <p class="ql-block">  马根才女儿的去世,导致马孬蛋和王老壮他们的铁三角关系宣告破裂。马根才伤透了心,再也没有心情打猎。王老壮身体不好,孩子们也不让他从事这项活动了。只有马孬蛋偶尔会一个人去地里转转,他一般不动枪,有时在野兔经过的林荫道下套,也能捉住一两只兔子。王永杰有了正经生意,也很少打野兔了。老偏本来打兔子就不在行,后来改行杀猪卖肉了。就这样,打野兔的技艺后继乏人,村里打猎的队伍也逐渐萎缩了。</p> <p class="ql-block">  后来,村里的年轻人去树林里打猎,把正在地里收庄稼的人,误当做兔子给射了,幸好打野兔的是新手,枪法不准,否则真的会酿成大祸。村里还有年轻人喝醉了酒,拿猎枪拦路抢劫,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由于玩枪事故频发,公社武装部贴出告示,限期村民把家里自制和购买的气步枪和火铳交到公社,否则以私藏枪支罪论处。从此以后,打野兔这项活动就销声匿迹了。</p> <p class="ql-block">  随着农村用地的建设性开发,昔日的黄沙岗已夷为平地,可供野兔活动的空间相对减少了,但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兔的种群数量也在增加,如果你来到村民的自留地和防护林,依然能见到野兔优雅的身姿,看到人的到来,它再也不用慌乱地躲避,人和自然和谐共生,也是我们共同的愿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