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两千斤大米单据对不上</b></p><p class="ql-block"> 1988年12月的一天下午,赤城派出所接到芝溪粮站报案称:芝溪粮站社会仓粮库被人骗走2000斤大米。</p><p class="ql-block"> 2000斤大米,在当年,相当于80个城镇居民一个月的口粮。</p><p class="ql-block"> 接到报案,赤城派出所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分管该片区小组立案侦查。该小组有代春、安双、群海三位民警,代春为组长。代春,办事干练,业务能力强;安双、群海二位民警,工作踏实,辖区情况熟悉。</p><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案由:</b> 当天,芝溪粮站社会仓粮库工作人员对出入库账单进行日账日清时,发现有2000斤大米单据不符。出库人员多出了2000斤大米的单据,销售人员无2000斤大米出库单据存根,意味着当天有人用不是芝溪粮站销售人员开出的出库单据,骗走了2000斤大米。</p><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案情分析:</b> 当天芝溪粮站社会仓粮库被人骗走了2000斤大米,是用的粮食部门专用单据;从芝溪粮站社会仓粮库骗走2000斤大米,需要搬运工和车辆。因此,案侦方向应该重点调查:骗取2000斤大米的粮食部门专用单据的出处,查找搬运2000斤大米的搬运工和车辆。</p><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查到骗取2000斤大米的单据来源</b>: 案侦组在粮食部门保卫干部的配合下,查到骗走2000斤大米出库单据系鸣凤粮站附南粮点的。附南粮点工作人员反映,两天前,一本没有用完的单据放在办公桌抽屉里不见了,还没有来得及向上级汇报就出了问题。</p> <p class="ql-block">社会仓现景。</p> <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查到搬运大米的搬运工</b>: 芝溪粮站社会仓工作人员反映:当天确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青人,带着一辆板车(架架车)和两个搬运工,拿着粮食部门专用出库单据拉走2000斤大米。在板车和搬运工聚集的赤城镇东街口,我们找到了搬运2000斤大米的两位搬运工。二人反映:当天下午三点来钟的样子,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来雇佣板车和搬运工。然后,我们跟着那个年轻人来到芝溪粮站社会仓库,将2000斤大米装上板车,拉到盐巴从库,并将2000斤大米搬上停在公路边的一辆双排座小货车,然后拿上工钱就回到了东街口。问起车辆车牌号和驾驶员的面貌特征,两位搬运工都说没有注意。</p><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查到拉运大米的车辆:</b> 根据以上情况,案侦组对县城以及县城周边的乡镇的双排座小货车进行排查。当时没有互联网,所有车辆的资料都是纸字,加之车管部门,由交通部门移交公安部门不久,车辆的资料很不齐全,查起来很麻烦。案侦组就采用走访调查的方法,用了几天时间走访了县城及周边乡镇单位,都没有查到运大米的双排座小货车,案侦工作陷入僵局。</p><p class="ql-block">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赤城镇一年一度的治保工作总结表彰会午餐后,代春和群海刚走出餐厅,就发现公共汽车站停车场停了一辆双排座小货车,代春和群海立即前往查看这辆车,发现车厢里有很多大米粒,于是记住了车牌号码。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很快查到这辆双排座小货车,系县劳动局下属劳动服务公司的车。</p> <p class="ql-block">盐巴仓库现景。</p> <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查到犯罪嫌疑人的住房:</b> 经询问劳动局劳动服务公司驾驶员得知:案发当天下午两三点钟的样子,一个二十多岁的年青人不知通过什么渠道找到劳动服务公司驾驶员,帮忙拉2000斤大米到遂宁城区,讲好运费后,就叫让劳动服务公司驾驶员半个小时后,将车开到盐巴仓库外公路边等着。劳动服务公司驾驶员按照那个年青人说的时间,把车开到盐巴仓库,大约等了半个小时的样子,那个要车的年青人就带着由二人拉着一辆装有大米的板车来到车前,拉板车二人将大米装上双排座小货车,然后拿着年青人给的工钱,就往城里方向走了。然后那个年青人坐上双排座小型货车,让驾驶员往遂宁方向开,一直开到遂宁城区南津桥附近的一处居民房,那个年青人和驾驶员一同将车上的大米搬进居民房里,驾驶员拿上运费就返回蓬溪了。</p><p class="ql-block"> 得知以上情况,案侦组立即带着双排座小货车驾驶员前往遂宁,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来到卸大米的居民房,房子里已经没有大米了。询问房东,房东告诉我们:租我房子的人姓蒋,是蓬溪鸣凤的人,好几天前就退了房子走了,大米也不知道弄到那里去了。</p><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查出犯罪嫌疑人: </b>通过房东讲述的情况,案侦组再次返回到附南粮点调查。粮点工作人员反映,在发现粮食出库单据丢失前一天,家住附南公社宿舍的蒋X 曾经来过附南粮点。通过遂宁出租房房东、双排座小货车驾驶员、附南粮点工作人员描述蒋X的面貌特征相同,至此,可以确定骗走芝溪粮站2000斤大米是蒋X所为。</p><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蒋X归案: </b>确定骗走芝溪粮站2000斤大米是蒋X所为后,案侦组先后通过鸣凤派出所,查找了蒋X家,以及蒋X的亲戚家,都没有查到蒋X的去向。至此,抓捕蒋X陷入僵局。</p><p class="ql-block"> 那时没有互联网,没有网上通缉,只有给蒋X的家属、亲戚多方做工作,让其投案自首。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蒋X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一点信息都没有。案侦组很着急,但也没有其他办法,只有通过当地派出所和村社对蒋X家、亲戚家进行监控。</p><p class="ql-block"> 正当案侦组着急没有办法的时候,鸣凤派出所郭所长来到赤城派出所告诉我们说,蒋X现在绵阳市收审所。据郭所长所讲:绵阳市公安局成绵路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一人蓬头垢面,衣服很脏,在路边一自来水管找水喝,巡逻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审查。审查中,蒋X交待自己是蓬溪县鸣凤人,名叫蒋X,因丢失了钱包,无钱回家。成绵路派出所民警立即打电话与鸣凤派出所核实蒋X的身份,鸣凤派出所郭所长,告诉成绵路派出所蒋X在蓬溪的作案情况,并请求该所对蒋X进行羁押。得知这一消息,赤城派出所领导立即派遣案侦组前往绵阳。</p><p class="ql-block"> 案侦组来到绵阳市收审所,立即对蒋X进行了讯问,蒋X对诈骗芝溪粮站2000斤大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芝溪粮站2000斤大米诈骗案告破,蒋X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