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与继承权公证

王老师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注:点击下方按钮可收听本文语音播放</b></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老李与媳妇老张育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老张十几年前病逝了,老李在去年去世了,老两口名下有两套住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料理完老李的后事,四个儿女凑在一起商量父母房产的继承事宜。</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经过协商,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小弟继承父母名下的一套住房。另外一套住房由三个姐妹共同继承。之后,姐弟四人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公证员出具了两份正式的公证书,载明:父母名下的一套房产中,小弟放弃继承,三个姐妹共同享有继承权。另一套房产三个姐妹放弃继承权,由小弟一人继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到此,父母房产继承之事圆满结束。</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这天,三姐在收拾父亲遗物的时候,发现在一本书中夹着父亲生前亲笔写下的遗嘱。大致内容是如果我去世了,及时通知原单位的领导,用丧葬费办理我的后事。两套住房一套留给小弟,一套留给三姐。</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一石激起千层浪,三姐把父亲的遗嘱交给大姐、二姐,说:按照父亲的遗嘱这套房子我应当首先继承父亲50%的份额。剩余的50%由我们姐弟四人及父亲各占10%,小弟放弃了这套房产的继承,那么,理应由我继承。所以,这套房产我应当享有80%的份额。大姐、二姐各占10%。三姐接着说,如果对此没有意见,可以支付大姐、二姐房产份额的折价款。</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大姐、二姐自然不同意。认为三姐的做法既按照遗嘱,又采用了公证书的内容。为此,她们找到公证员说明了情况。公证员的意见是这个公证书已经生效,必须要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撤销。另外,大姐、二姐拿到的只是遗嘱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这个公证书必须要撤销啊,这两份公证书依据的事实是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是在继承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公证。”听罢这个案例介绍,调解助理小姚率先说出自己的看法。“所以,大家按照法定继承的情形经过协商才有了公证书中的内容。”小姚接着说,“现在发现了父亲留下的遗嘱,但是,房产继承份额与继承人协商的不一样。所以,这两份公证书应当依法撤销。”</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是啊,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少发生。”调解员老陈说,“当然,即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但是,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执行遗嘱的内容。”</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这个案例中,自书遗嘱与继承权公证的内容发生冲突时应当怎么办?或者说两者之间哪个有效?”小姚问。</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两个都有效,呵呵。”老陈微笑着说,“自书遗嘱、继承权公证分别处理遗产继承的不同情况。自书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处分自己身后的财产事宜,只要是本人亲笔书写,有签名、有日期,内容合法即发生法律效力。继承权公证则是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确定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公证员依法定程序出具公证书即发生法律效力,非经依法撤销必然有效。简单来说两者根本没有可比性。”</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这不就跟没说一样吗。简单说,作为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小姚不满地问。</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落实到这个案子,还是要尊重四个姐弟的意见。”老陈答到。“开始的时候,四人已经就房产继承达成了一致意见,说明大家明事理互谅互让。现在,发现了父亲留下的遗嘱,应该继续协商解决问题。”</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有没有具体的方案。”小姚追问。</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推测一下,有两种可能。一是当事人提出撤销两套房屋的继承权公证书,执行父亲的自书遗嘱。二是向公证员说明情况,表明不执行父亲的自书遗嘱,继续执行继承权公证。”老陈接着说。“当然,这两个方案都必须得到全体继承人的一致同意。而且,还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就是说要看事态发展,等待最终的结果。”小姚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是啊,这个案子必须跟到底,看到最后的结果。”老陈点头说。</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