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妈妈!》结局的思考

蓝天

<p class="ql-block">  由著名影视演员奚美娟领衔主演的电影——《妈妈!》,观后我发给同时观看的朋友们一个帖子:</p><p class="ql-block"><b><i> 世上只有妈妈好</i></b></p><p class="ql-block"><i> “妈妈”,是世上最俱温情的两个字。电影《妈妈!》,是一部感人的亲情故事片,讲述一位八十五岁、并患有多种老龄疾病的妈妈,坚持三年,顽强地、温情地、不顾自己病痛的身体、不离不棄地照看已患上阿尔茨海默症的六十五岁女儿。这时,女儿只保持片断记忆、情感淡漠、喜怒无常、产生幻觉、智力衰退、大小便失禁。两个生命,相互照应,相互成全,令人感动。</i></p><p class="ql-block"><i> 结局是已八十八岁的妈妈,穿上鲜艳的紫色旗袍,推着打扮漂亮、已六十八岁女儿座的轮椅,奔向波涛凶涌的大海。母女俩是投身于大海?还是折返回家?留给观众自己思考。</i></p><p class="ql-block"><i> 除感叹伟大的母爱外,对我产生两点考量:一是珍惜生命,主动健康,力争自己是一个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二是“安乐死”,当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并患上不可治愈的疾病时,可以安祥、体面、有尊严地离去。这需要国家立法,在法律的规范内,实施“安乐死”。</i></p> <p class="ql-block">  生与死是客观规律,任何人都不可抗拒。如何对待死亡,这是老年人必须直面对待、回避不了的问题。</p> <p class="ql-block">  北京大学女教授陈司寇,在她九十六岁时,患上癌症;但她坚持不治疗,认为治疗不能痊愈,还增加一些痛苦,不如早点离去;在她生命将结束的前四天,其子女在床前,饱含热泪看着母亲绝食,安祥谢世。</p> <p class="ql-block">  这看似让人难以接受,但从她自身角度看,这然道不是有尊严而体面的离世吗?对自己遭受病痛折磨和煎熬的解脱吗?</p> <p class="ql-block">  她说:“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走得更快一些,既能减轻自己的痛苦,亦可避免给子女带来负担”。</p> <p class="ql-block">  我在观看《妈妈!》电影后,感言中提出“安乐死”这一观点,正是基于“让不能自理,不能治愈”前题下的老年人,允许他选择有尊严而体面、没有痛苦地人为邦助离世。</p> <p class="ql-block">  关于“安乐死”,在道德层面上认为:生命是神圣的,不容侵犯;千年的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安乐死是对生命的不尊重。</p> <p class="ql-block">  从医疗层面上看:认为安乐死是一种必要的医疗手段,可邦助不治病人减轻痛苦,提高不治病人的生命质量,认为某些情况下可以安乐死。</p> <p class="ql-block">  从人权角度看:每个人的个人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呢?除了政治上的民主自由权利,社会生活中的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学习、劳动、工作等权利,生活中的隐私权、肖像权……等等,哪么,人们对个人的生命,是否能给一点权利呢?人的出生不能自选,但人的离世,方法上可否给他(或她)一定选择权呢?</p> <p class="ql-block">  所谓“安乐死”,一般是指人为地终止他人生命。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如瑞士、卢森堡、新西兰、荷兰、比利时等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某些地区,己经立法使“安乐死”合法化。</p><p class="ql-block"> 我国对“安乐死”仍处在法律理论探讨上。</p> <p class="ql-block">  我国未对“安乐死”立法,使其合法化,基于千年来的一个“孝”字和“好死不如赖活着”、医者(救死扶伤)仁心等的教育,深深地刻在人们的心里,难以突破。</p><p class="ql-block"> 当父(或母)受病痛折磨、生命垂危之际,子女们认为,尽力医治,维持生命,是在尽孝道。然这种孝道并不能使父(或母)起死回生,而是以父(或母)深受病痛煎熬为代价地苟活于世。</p><p class="ql-block"> 其实,对父母的孝心,应体现在让父母生活在身心愉悦快乐之中,若子女认识到父(或母)的病痛,已无回天之力挽回其生命,而父(或母)表达了尽快离世的愿望,此时,子女应同意以无痛苦的方式,让父(或母)离去,这同样也是孝心!</p><p class="ql-block"> 当医者确认亦无回天之术治愈病人,为解除病人难以承受的疼痛,施以安祥无痛的医术让患者离世,这同样也是医者仁心之所在!</p> <p class="ql-block">  在我国没使“安乐死”合法化前,不少频临死亡、遭受难以承受病痛折磨的老人,采取非常方法,诸如拒绝治疗、拒绝抢救、拒绝饮食、割腕、超剂量服用安眠药等之类药品……等等离世,这不是更残酷地摧残了他(她)的生命!</p> <p class="ql-block">  观察人的离世方式(国家制栽犯罪的罪犯除外),有“无疾而终”、“脑卒中”、“脑猝死”、“心肌梗塞突发”、“突发外部力量摧残”、“不治的病痛中折磨”等等而死亡。</p><p class="ql-block"> 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是“无疾而终”,最不好的方式是在“不治的病痛中折磨”而离世。</p><p class="ql-block"> “无疾而终”,这是上天赐与老年人最大的恩惠,但有多少老年人能享受如此厚爱呢?</p> <p class="ql-block">  其实,实施“安乐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方面。我呼吁国家尽快立法,使“安乐死”合法化。</p><p class="ql-block"> 若“安乐死”在未立法之前,我不幸患病而又不能治愈,我将不予治疗,更不予抢救,让我尽快脱离苦海,离世而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