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专班督导组对浦东新区新高苑兰园三期小区火灾现场进行实地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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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2024年10月31日下午,市专班督导组赴浦东新区高宝路68弄新高苑兰园三期小区,对10月30日发生的火灾现场进行实地督导。</p> <p class="ql-block">  据高东镇新高苑第三居委陆书记介绍,10月30日凌晨4时许,小区24号对面室外非机动车停车棚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造成35辆电动自行车及数辆自行车烧毁,殃及1辆机动车烧损,无人员伤亡。</p> <p class="ql-block"> 发生火灾的室外非机动车棚为钢结构彩钢顶,有区域分隔,可容纳约90辆非机动车同时停放,棚内设置了2个付费式集中充电桩共20个充电接口。没有安装喷淋灭火装置,但设置了多个灭火器。事发时共停放有45辆电动自行车。经消防现场勘察,初步认定起火部位为车棚东侧入口处的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主倪某(沪籍,本小区住户。车辆品牌:凤声TDT692Z,48v铅酸电池,未经改装),火灾发生前未充电。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p> <p class="ql-block">  市区专班督导组在物业(上海欣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的陪同下,检查了与事发火灾类似的停车棚。据介绍:新高苑3期(高宝路68弄)小区于2011年投入使用,共有41幢高层住宅建筑,1804户住户,登记实有人口约5039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1100辆。小区现有地下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7处,共建15个充电桩,150个接口,地上非机动车集中停车充电点22处,共建34个充电桩,340个充电接口,另在地面配备换电柜11个,共88个接口,配比率约为52.5%。</p> <p class="ql-block">  通过座谈了解到:受灾车主只有一半能提供发票,对善后事宜有所担心;有部分小区住户对继续推行地下电动非机动车库建设顾虑重重。</p><p class="ql-block"> 市专班督导组表示:属地专班要对今年发生的电动车火灾事故,进行分类对比剖析。各级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职:一要拾遗补缺,查找火灾隐患,按标准推进实施充电设施建设;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市民,杜绝飞线充电、杜绝入室入户充电行为,在规范安全条件下停放电动自行车、使用充电设施。三要积极引导电动车主防范未然,购买保险。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治理,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和个人共建共治,合力推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