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4年10月31日下午,市专班督导组赴浦东新区高宝路68弄新高苑兰园三期小区,对10月30日发生的火灾现场进行实地督导。</p> <p class="ql-block"> 据高东镇新高苑第三居委陆书记介绍,10月30日凌晨4时许,小区24号对面室外非机动车停车棚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造成35辆电动自行车及数辆自行车烧毁,殃及1辆机动车烧损,无人员伤亡。</p> <p class="ql-block"> 发生火灾的室外非机动车棚为钢结构彩钢顶,有区域分隔,可容纳约90辆非机动车同时停放,棚内设置了2个付费式集中充电桩共20个充电接口。没有安装喷淋灭火装置,但设置了多个灭火器。事发时共停放有45辆电动自行车。经消防现场勘察,初步认定起火部位为车棚东侧入口处的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主倪某(沪籍,本小区住户。车辆品牌:凤声TDT692Z,48v铅酸电池,未经改装),火灾发生前未充电。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p> <p class="ql-block"> 市区专班督导组在物业(上海欣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的陪同下,检查了与事发火灾类似的停车棚。据介绍:新高苑3期(高宝路68弄)小区于2011年投入使用,共有41幢高层住宅建筑,1804户住户,登记实有人口约5039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1100辆。小区现有地下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7处,共建15个充电桩,150个接口,地上非机动车集中停车充电点22处,共建34个充电桩,340个充电接口,另在地面配备换电柜11个,共88个接口,配比率约为52.5%。</p> <p class="ql-block"> 通过座谈了解到:受灾车主只有一半能提供发票,对善后事宜有所担心;有部分小区住户对继续推行地下电动非机动车库建设顾虑重重。</p><p class="ql-block"> 市专班督导组表示:属地专班要对今年发生的电动车火灾事故,进行分类对比剖析。各级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职:一要拾遗补缺,查找火灾隐患,按标准推进实施充电设施建设;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市民,杜绝飞线充电、杜绝入室入户充电行为,在规范安全条件下停放电动自行车、使用充电设施。三要积极引导电动车主防范未然,购买保险。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治理,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和个人共建共治,合力推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