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彭蠡京客(王敏)

<p class="ql-block">原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贪污受贿 8.13亿余元,被判死缓!贪墨数量之巨令人咋舌!对这些党员干部所为,久思不得其姐(解),就有了些问题,有些问题可能犯忌,但仍不吐不快,一一列出,请教方家。一,十八大以来,英明领袖带领全党,以壮士断腕之勇气,强力反腐,开启新征程。十余年来,反腐成效显著,一大批贪官污吏受到惩处,人民群众拍手叫好!只是,为何反腐意志如此之巨,反腐决心如此之大,反腐力度如此之强,反腐手段如此之烈,贪墨之徒仍如过江之鲫,前腐后续,不腐不休!群众戏言:见一个抓一个有冤枉的,隔一个抓一个有漏网的。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出了我们都知道又不说的问题。应对腐败,除了霹雳手段,还是要采取别的更有效的办法。78年前,面对黄炎培先生"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疑问,毛泽东同志给出了答案,那就是"民主"。实现民主,任重道远,是我党努力奋斗的目标!二,孙志刚从政以来,不断升迁,一路升一路腐,一路腐一路升!边升边腐,边腐边升!!这是为何?百年大党,自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干部考核和监督机制,为何面对一定层面和级别的干部就失灵了呢?选干部,用干部,组织部门只是办事机构,代行长官意志,纪委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缺乏有效监督,问题的根本在于党内民主还有待提高,选人用人程序需更加透明,虽然现在有任前公示制度,用途有多大,心知肚明!三,乱世需用重典!二十多年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贪污受贿 400多万元人民币被执行死刑,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 2000余万元被执行死刑。现如今,贪官不入"亿元俱乐部"都觉得丢人!动辄贪污受贿几个亿,普通党员群众根本不可想像!似乎有条红线:贪污受贿不超过十亿的,可以保一条命!新时期,因贪腐被处决的厅级官员只有华融赖小明,因贪污受贿 16亿余被注射死刑。少杀慎杀是对的,举双手赞成,但是,面对越来越猖獗的贪墨,面对越来越无底线的职务犯罪,祭出一两次杀器,也不是不可以的!贪官大多都是党的人,在党的自我革命过程中,被献上祭坛,也是应该的!借尔等人头一用是可行的,否则,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者谓我何求?不写了,满眼辛酸泪,怎么这样子了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