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隐私”与“家丑”从台前回到幕后

李平安

<p class="ql-block">  近几年,不少电视台开设了心理咨询与家庭关系调解栏目,诸如中央电视台《心里访谈》、东方卫视《幸福魔方》、山东电视台《和为贵》、湖北电视台《调解现场》、江西卫视《金牌调解》、浙江卫视《婚姻保卫战》、天津电视台《爱情保卫战》、辽宁电视台《复合天使》等。这些电视栏目其实是心理健康治疗和家庭矛盾排解过程的公开“上演”。</p><p class="ql-block"> 节目一部分是解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困惑与烦恼。要解决的问题不外乎:某种需要渲泄的情绪、一个特定的念头、某种被种植在脑海里的观念或偏见、与某一个或多个重要他人的关系、或者是与自己的关系。所以,心理咨询其实是为人们在人格、情绪和行为上的障碍及变态行为提供治疗。</p><p class="ql-block"> 另一部分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而形成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等。家庭关系调解主要是解决家庭琐事、婚姻情感、财产分割、赡养抚育等问题。</p> <p class="ql-block">  在中国人的眼里,上述两个问题,一个是“心理问题”、一个“家庭问题”。都是极为隐私的事,中国人历来都会自觉遵守“家丑不可外扬”的基本规则,但不知从何时起,也不知是哪家电视台开的先河,把“晒隐私、亮家丑”当成招牌栏目。虽然调解专家不乏一颗真诚的心,但电视台公开此类栏目总是有商业用意的。大家都知道,收视率一直是衡量电视台运营优劣的评价标准,收视率又与吸引广告及其价值相关。显然,把商业用意承载在隐私之上的媒体总是有些不道德的成分。</p> <p class="ql-block">  基于对个人隐私和家庭矛盾的理解,我觉得,社会确实应当多一些咨询和调解机构。它可以是一条安抚心灵的问询热线、可以是一家扩展胸怀的心理诊室,也可以是一个减压宣泄的出气场所。不管它是哪种形式,都应该限于访谈者、调解人和被调解人圈子内,且一定要建立在对当事人人格尊重的基础上,不宜公开事情真相,揭开隐私伤痛。</p><p class="ql-block"> 包容、理解他人,是良好个人修养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让受伤的心灵多些关爱,让愤怒的情绪得以安抚,是咨询和调解机构唯一的出发点,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的一种机制。呼吁社会多一些“润物细无声”咨询和调解机构,让“隐私”和“家丑”从台前回到幕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