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促进校际间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提升教师专业成长,2024年10月16日至18日,我校11位教师在党支部书记、校长罗旭,副校长张卫华的带领下,到峨眉三小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校际研讨交流活动。</p> 参观校园 观摩晨训 <p class="ql-block"> 在峨眉三小向书记和杨校长、黄校长的陪同下,我校领导、老师们走进校园,了解观摩了峨眉三小的运动队常态化晨训以及阳光大课间活动。向书记一路倾情讲解,通过实地介绍让老师们深入了解了她们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以及课程建设等,切实感受到了峨眉三小育人环境的精心和用心。</p> 晨练活动 大课间活动 教学观摩 集思共享 <p class="ql-block"> 活动第二天的安排紧凑有序,包括课例展示、经验分享及圆桌交流三个环节。</p> 课例展示 <p class="ql-block"> 首先,涪陵城十四校的陈宏亭老师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数学课《平行四边形的面积》。陈老师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主体,通过让学生先猜想、再验证,先独立探究,再小组合作,最后全班交流。学生通过数、画、移、剪、量,一步步感悟解决平行四边形面积这个问题的不同方法之间的联系,找到平移面积单位和剪拼割补之间的共性。环环相扣的探究活动,让学生深刻感受到“转化”的思想方法以及由此产生的“变与不变”。让学生经历“方法渗透——整体感悟——提炼概括——实践运用”的方法迁移过程,落地核心素养的培育,让数学知识充满生长力量。</p> <p class="ql-block"> 接着,峨眉三小的蒲煜柠老师执教六年级课例《夏天里的成长》。蒲老师开课直指单元语文要素,在环节设计上紧扣“作者是如何围绕中心来写”这一核心问题,引导学生从选材、语言表达、结构安排上体会作者的写作密码,教学过程环环相扣,层层深入,引导学生归纳出抓住多种事物来写、从不同的方面来写、用不同的语言表达等写作方法,高度切合了本单元习作教学的目标。</p> <p class="ql-block"> 最后,涪陵城十四小学尤良红老师带来了跨学科融合课程《苗岭的早晨》,将音乐与美术完美结合,使学生沉浸于美妙的艺术世界之中。课堂妙趣横生,循循善诱,由浅入深,带领学生从听—画—说—跳—赏几个环节来让孩子身临其境的体验苗寨每天的常态生活,同时让孩子们增添了苗族的文化,习俗,服饰等知识,整堂课设计精妙,表达精准,动静结合,把两个学科巧妙融合,自然而又生动。</p> 经验分享 <p class="ql-block"> 下午的主题分享会上,峨眉三小体育教研组长马泽高老师作《体育课程对校园体育文化的影响》的专题分享。马老师向与会教师分享了峨眉三小体育与健康课程理念以及实施策略。马老师谈到,在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下,学校始终坚持“无体育不三小”的办校特色,通过分段教学,因材施教;情境教学,激发兴趣;家校合作,共促发展,让学生动起来,体验运动的乐趣,养成强健的体魄,实现育人价值的最大化。</p> 圆桌交流 <p class="ql-block"> 而在随后举行的圆桌讨论中,两校领导和教师围坐在一起,双方就如何进一步促进两校间的合作与发展进行了分享交流。</p> <p class="ql-block"> 峨眉三小党委书记向桂英说道:“我深深地被震撼到了,这两堂课是有趣、有味、充满欢乐、充满挑战的课堂,时代呼唤这样的老师,希望有一大群这样的老师出现。这两堂课用三个字来说‘了不起’,陈宏亭老师设计目标之高超,生成目标之精妙,课堂评价之巧妙,练习设计之精当。尤良红老师的音乐课是听觉和视觉的盛宴。”同时,向书记也表示,会珍惜每一次交流机会,将继续抱着开放、学习的心态加强校际间积极交流、谋求共同发展,促进学校向着更深、更广、更远的方向发展。</p> <p class="ql-block"> 我校罗书记在接下来的交流中首先表达了对峨眉三小的感激之情,认为这次经历不仅加深了彼此间的友谊,也为两校未来的共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围绕“感动与美好”两个关键词,感恩相遇,感动满满。感动于峨眉三小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感动于学校老师负责敬业,欣喜在美好的季节里做着美好的事情,希望两校能够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校际发展新格局。</p> <p class="ql-block"> 本次涪陵城十四校与峨眉三小之间的校际研讨交流活动不仅促进了教育资源共享,更为两地师生搭建了一个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平台。相信在未来,两校将继续携手前行,在教育事业上谱写更加辉煌灿烂的新篇章!</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 编辑:姚 均</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 李诗涵</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 摄影:舒月樱</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初审:张卫华</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 终审:罗 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