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姚村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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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北姚村航拍图</p>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北姚村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回忆</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徐占元</div><br>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为了完善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济源在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中,探索实施了农村土地有偿承包,并建立起多种形式的乡村服务组织。这次探索,被媒体誉为“济源农村第一次改革的完善和创新”。在这次变革中,思礼镇北姚村先行先试,开创了“土地划等建档”与“五统一”管理服务模式,解决了当时农村和农业生产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经验做法,一度在全县、全省和其他八个省区推广。<br> 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我参与了这次变革,经历了北姚村从改革的“落后分子”到改革的先进典型的转变过程。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一</div> 新中国建立后,党领导人民进行了土地改革,后来从初级社、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收归集体,农民靠从事集体劳动挣工分参与分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种单一的经营体制和分配方式,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积极性。<br>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济源和全国各地一样,逐步推行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到 1981 年初,全县 3580 个生产队(即现在的居民组)中,实行统一经营、联产责任制的占到 73.2%;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占到 2.3%;实行“大包干”的占到 21.3%。当年 3 月,济源县委抽调 400 多名干部,组成 105 个工作组,深入农村,指导推广以“大包干”为主体形式的生产责任制。<br> 1982 年 2 月 17 日,我当选为北姚大队党支部书记,当天下午就赶到县城,参加县委三级干部会,学习中央下发的“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到这一年年末,济源全县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增加到 3456 个,占比达 95.4%。<br> 北姚大队属于 4.6%里边的“落后分子”。此前北姚村也实行了小段包工等形式的经营改革,对土地进行过调整,但没有在此基础上接着推行“大包干”。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当时我们大队有个瓦楞纸厂,集体经济条件和群众生活水平略好于周边大队,干部和社员对进一步实施“大包干”的意愿不是太强。二是“大包干”初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用当年中央“一号文件”里面的话说,就是简单地将“包干到户”理解为“平分集体财产、分田单干”,没有做到“统分结合”,集体的力量削弱了,导致像水利建设等那些靠“统”才能解决的事情难办了,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这些问题,我们一时间找不到对策,心里有很多顾虑,所以对推行“大包干”态度有些消极,等待观望,迟迟未动。<br> 北姚大队的情况,引起了公社主要领导的重视。1983 年初,中央第二个“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下发后,公社党委书记张宗礼就把我叫去,让我吃住在公社,单独给我办学习班,并亲自出马,对我进行“一对一”的辅导教育。张书记说,要不要“大包干”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而是你贯彻不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落实不落实党的政策的严肃的政治原则问题;啥时候想通了,答应了,学习班啥时候“结业”;要是最终“挽救”不了,党委将会毫不犹豫地采取组织措施。学习班办到第三天,我迫于无奈,答应立即落实“大包干”,张书记才同意放我回去。<br> 那天,张书记亲自把我送到公社门口。从他的办公室到公社大门,有长约 300 米的甬道,书记一路上默默无语,送到门口才语重心长地说:“小徐啊,你知不知道,你们大队是全县最后一个没落实‘大包干’的大队,你是最后一个没落实‘大包干’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去年 10 月,县里就要求对不能积极落实‘大包干’的农村干部予以处理,我们压了下来,这样做也是担了一定风险的。现在你既然答应我了,就要说到做到,回去后立即开展工作,把这三天我们讨论的问题,想办法一并解决好。”<br> 背着沉重的思想包袱回到村里后,我一直待在家里闭门不出,除了大队干部谁也不见,吃饭不香,睡觉不宁,反反复复琢磨两个问题:一是土地如何分才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公平?二是土地分下后,村里还能掌握哪些资源和手段,把集体的事情、群众的事情继续管起来、服务好?<br> 一个礼拜后,张书记见北姚还没有动静,就又到我家和我促膝谈心。在这几天苦思冥想的一些思路得到张书记肯定后,我这才彻底打消顾虑,爽快地向他表态马上着手落实“大包干”工作。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二</div> 我个人思想问题解决后,又召开会议统一了支村两委成员的思想。接着组织村干部到“大包干”工作落实较好的裴村、西轵城参观学习,到落实比较差的村了解情况。我们还通过走亲访友等各种途径,尽可能广泛地了解其他地方落实“大包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以便我们在制定方案时借鉴。<br> 经过两个多月调查研究,我们最终确定了以“划等建档”、“以产代地”模式对土地实施承包,在“大包干”后开展产前、产中、产后“五统一”服务的工作思路。<br> 按照这一思路落实“大包干”,工作比较繁重。当时,距离三秋大忙仅有 3 个月时间,我们没有急着制定方案,而是先着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是处理集体财产、全面丈量土地等。没想到的是,有个别群众或不明真相或担心利益受损,传出来很多谣言,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乡里为化解矛盾,责令我们必须在年底前把土地分下去。我们顶住压力,没有仓促分地,一面扎实推动前期工作,一面也盼望着上级出台新的文件,为我们的改革举措提供指导和支持。<br> 这样到了 1984 年 1 月,我们迎来了中央的又一个“一号文件”《关于 1984 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从中找到了实施改革的政策依据。春节过后,我们立即制定了北姚村土地承包方案,并通过大会、小会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力争做到切实可行。我记得 3 月 16 日我们开了一天一夜的会,到 17 日凌晨才最终敲定了工作方案。<br> 这个方案明确了北姚村实施土地“大包干”的原则和方法,对能够考虑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后来,这些原则和方法被总结为“土地划等建档”和“五统一”服务。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三</p><p class="ql-block"> “土地划等建档”中的“划等”,就是按照土地肥力、水保能力、土地结构、耕层厚度、地貌状况、灌溉条件、自然条件等七个基础条件,确定地块粮食产量,把土地相应分出几个等级;依照土地等级,确定承包费标准。“建档”,就是把村民们分到的土地,以村民组为单位,给每家每户建立承包档案。档案以卡片形式印制,村民们称其为“承包卡”。承包卡的主要内容有发包单位、承包人、承包年限(15 年)和承包地明细(地块名称、地块面积、核定产量),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有关事项等。</p><p class="ql-block"> 北姚村地形地貌多样,对土地进行“划等建档”十分繁琐。为推进工作,村里成立了土地管理委员会,组建了两个土地划等小组。最终,我们根据前三年亩产,把土地划定为 700 斤、650斤、600 斤、550 斤、500 斤、400 斤、350 斤七个等级,按村民的话说,二等以上为“养家地”,三至五等为“吃喝地”,六等以下为“保命地”。土地划等结果,作为我们这次土地调整的最基础依据。</p><p class="ql-block"> 在实施土地划等建档的同时,我们还尝试推行了土地有偿使用:一是对每个村民组按人均每年收取其所经营土地的年收入的5%左右,主要用于村组干部补贴、学校日常开支和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村公积金积累、村公益事业投入、集体农机具维修和保养等方面的开支;二是对在机动地种植苗圃、经济作物的,收取高于大田几倍、十几倍的承包费用,主要用于集体收入积累和调整土地时对该地块的地力补偿。</p><p class="ql-block"> 当时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有群众要求在“大包干”中把集体的资产分光吃净。我们研究认为,分光集体资产,并不利于每家每户以后的农业生产,农机服务、农技服务、农资购销、病虫害防治、土地灌溉等,还是应该由集体来统筹协调。因此,我们组建了农业技术指导组、农用物资购销组、农业机械服务组、病虫害防治组和用水管护组等五个村级服务组织,为村民提供统一的农机、农技、农资、病虫害防治和土地灌溉服务,合称“五统一”服务。具体来说,就是统一种植计划,备足良种;统一为群众购买化肥,备足肥料;统一机耕、机耙、机播;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管水用水。实践证明,“五统一”既是管理的方式,也是服务的举措,解决了“大包干”后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主要问题。</p><p class="ql-block"> 在此次土地调整中,我们还集中处理了集体的遗留问题。当时,北姚村个人与大队、个人与生产队签订承包合同的共有 56户,约占全村的 1/4。实行“大包干”,这些合同是否还继续履行,还能不能继续履行,不仅影响到 56 户农民的切身利益,也牵涉到其他村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将是一个较大的不安定因素,甚至会影响到“大包干”的落实。</p><p class="ql-block"> 为此,我们成立了解除、延包合同工作小组,逐个与 56 家承包户见面协商。合同应废止的废止,能解除的解除,该修订的修订。其中的难点,是 21 个土地承包户的合同问题,合同没有到期,承包方不愿意解除,但如果不予解除,这次土地调整就无法进行。于是我们村干部分头做承包户的工作,甚至通过打官司,最终妥善解决了这一难题。</p><p class="ql-block"> 实行以土地划等建档、有偿使用和“五统一”服务为特色的“大包干”后,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高涨。从 1985 年的情况看,此举激发了村民兴修水利、科学种田的热情,集体公共设施得到修缮,农户土地投入增加,亩产效益提高;克服了对重种轻管思想,杜绝了土地荒芜现象;保证了按规定用途种植土地,村民自觉移除了责任田里栽植的树木,消除了邻里矛盾;增强了村民保护耕地的责任心,杜绝了起土卖土现象,保护了基本农田。</p><p class="ql-block"> 当年,全村粮食总产 97 万斤、经济收入 68 万元,人均收入700 元,比 1984 年增长了 43%。村里免去了 900 多口人的 1.6万元提留款;投资 4 万余元,新打了 3 眼机井,买了 6 台深井泵;投资 7 万余元,买了 5 台拖拉机、8 台大型脱粒机;投资 0.5 万元,对田、路、林网进行了综合规划治理;免去了 3 家贫困户、一户荣退军人的机耕费。</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四</p><p class="ql-block"> 北姚村在“大包干”中的积极探索,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关注。县委及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由县委政研室牵头,到北姚开展调研和工作试点,给予了我们很好的指导。1986 年 3 月,《济源工作信息》刊发《思礼乡北姚村在完善责任制中实行“五统一”》一文,指出:思礼乡北姚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巩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中,自觉树立“为农民提供服务,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思想,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对农民自己能够办的坚决承包给农民,凡一家一户不能办、办不好的事,大胆实行统管;在具体生产环节上加强领导,以“五统一”的办法提供系列化服务,深受群众欢迎。</p><p class="ql-block"> 在北姚村开展土地划等建档、“五统一”服务的同时,辛庄乡(今五龙口镇)也在开展土地有偿承包工作试点。济源县委将二者的经验熔为一炉,开始在全县推广。从 1986 年冬到 1987年春,不到半年时间,全县 514 个行政村普遍实行了土地有偿承包,同时组建起 1925 个多种形式的乡村服务组织,从而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完善了“有分有统、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p><p class="ql-block"> 对“大包干”中这一创新性改革发挥的作用,济源末任县委书记、首任市委书记张明亮同志在其回忆文章《跨越县市》中,作了如下概括:一个是防止了土地一包了之,联产承包成为空话,土地质量下降,越种越差。二是确定了承包费的标准和尺度,按照土地的质量、等级,确定粮食的产量和承包费标准,比较合理。三是“承包费”从观念上确立了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将土地所有仅和使用权分离,有利于对土地经营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四是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 15 年,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为承包方的农户按土地等级完成粮棉生产定购任务、农业税、土地承包费,村里提供机耕、机耙、浇水、技术培训、纠纷处理和服务,双方责权利形成了稳定的合同。五是承包费一般按照每亩收入 5%以下的标准收缴,原则上承包费要保证教师、干部工资的发放和公积金、公益金、办公经费以及土地奖励基金,不再另行收取提留,从而减轻了农民负担。</p><p class="ql-block"> 济源这项创新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效果,也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和肯定。时任省委书记杨析综同志到济源实地调研后,对济源土地公有、家庭有偿承包、社会服务这三个方面的统筹兼顾和配套改革非常满意。省级和中央媒体对济源的改革举措也给予了关注和宣传。1987 年 10 月 4 日的《河南日报》,在头版以《济源县耕地实行有偿承包》为题,报道了济源有偿承包土地的实践和探索,以北姚村为例介绍了具体经验与做法。1988 年 1 月 26 日《人民日报》刊发《河南省济源县实行耕地有偿承包》一文,指出济源实施土地有偿承包虽时间不长,却显示了它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人民日报》内部参考资料《情况汇编》和《河南工作》《河南农民报》《农村·农业·农民》等报刊,也相继刊登了此类文章。宣传报道见诸报刊之后,河南省的16 个地市以及山东、安徽、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省区的 113 个县区和近 300 个乡镇先后到北姚村考察学习。</p><p class="ql-block"> 1988 年 4 月,国家农牧渔业部政法司司长洛有升一行 8 人到济源考察,调研土地划等建档、有偿承包工作,在北姚村召集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和群众代表,开了一场座谈会。考察组认为,济源推行土地划等建档、有偿承包和“五统一”服务,是完善土地经营体制的一项重大创举,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具有指导意义。</p><p class="ql-block"> 1990 年 5 月 9 日,济源市村级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暨“三夏”工作会议在北姚村召开。我这个曾被乡党委单独办班的落后村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做了先进典型经验介绍。</p>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div> <p class="ql-block">(作者徐占元,男,汉族,1953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复员军人,思礼镇北姚村人。曾任北姚村党支部书记、思礼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委秘书兼党政办主任。这是作者为济源政协编撰《乡村记忆》一书的撰稿。——作者注)</p> 《济源日报》2024年10月15日刊登的徐占元的《北姚村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回忆》文章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br></div><div> <br> <br></div> <p class="ql-block">谢谢浏览!</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20241016</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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