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br></h5> <h5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inherit;">网上诗话(40)</span></h5><h5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格律诗、半格律诗与自由诗 </b></h5><h5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inherit;">程文(卓韦)</span></h5> <h5><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核心提示】</span>此文根据格律体新诗网“程文专栏” 、东方诗风旧坛理论争鸣 “程文专栏”、中诗网程文先生的诗论、程文著的《汉语新诗格律学》《网上诗话》(40、72)《中国新诗格律大观》和新浪和网易博客( 卓 韦bloghttp://cwzw21439.blog.163.com )相关内容编辑而成。</h5><h5><br></h5><h5 style="text-align:right;">—— 王雨芃 成龙 张金沫 </h5><h5 style="text-align:right;">李艳艳 孔天骄 陈腾 阿列克</h5><h5><br></h5><h5><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关键词]</span>新诗格律 完全限步说 音步和顿</h5> <h5>在当代诗坛上,用现代汉语写作的诗歌不仅有自由诗,同时还有新格律诗,其中因为格律化程度不同又分为格律已经成熟的新格律诗(又叫现代格律诗、格律体新诗),还有大量的基本具备格律但又并未完全成熟的半格律诗。与此同时,还有已经崛起的处于旧瓶子装新酒状态的旧体诗词。这是因为当代一方面具有格律传统及其审美习惯的中国广大读者依然喜欢渊源流长的古典诗歌,另一方面当今的语言词汇里单音词仍然存在一定的数量,旧体诗词还有生存和发展的气候、土壤和条件。它的生存和发展,对促进新诗的规范化、格律化和现代化,对促进新诗的发展、繁荣,都是有益无害的,值得提倡贯彻和落实双百方针,应该一视同仁。</h5><h5><br></h5><h5>新格律诗、半格律诗与自由诗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形式上是否讲究格律规范,要不要格律这个根本问题上。自由诗固然也要有节奏,但主要是自然的节奏,而格律诗要的是经过多种格律规范的更高层次的节奏。格律诗的传统是精炼、整齐有律和押韵,而自由诗虽然也提倡精炼,但是诗节建行用韵都不像格律诗那样讲究规范。比如格律诗的参差体与自由诗在诗体造型上即使诗行都是参差的,格律诗的参差与自由诗就有本质性的差异,要的是经过格律规范的规律化参差,而不是自由诗那种天马行空的参差。</h5><h5><br></h5><h5>当然,在意境的熔铸、意象的选择以及联想或比喻等方面,自由诗与格律诗都是讲究和重视的,两者有一定的共性。</h5><h5><br></h5><h5>至于格律诗与半格律诗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形式格律化程度上量的差异,而不是它们同自由诗之间质的不同。</h5> <h5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inherit;">一、格律诗与半格律诗的范例</b></h5><h5><br></h5><h5><br></h5><h5>格律诗与半格律诗之间差异的具体实例,可参阅《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现代格律诗鉴赏创作辞典》。该书“上篇”举出的包括18种基本诗体和15种子诗体的201首诗例,都属于整齐体格律诗;“中篇”举出的156首诗例,都属于各种形式的参差体格律诗。这两者都是成熟的格律诗。至于“下篇”所举的三例(闻一多《静夜》、何其芳《听歌》和郭小川《青纱帐——甘蔗林》),则属于已经基本具备了一定的格律,但是格律尚未完全成熟的半格律诗。</h5><h5><br></h5><h5>首先要明确一个前提,这里讨论的是格律诗与半格律诗两者格律上的差异,而不是具体地综合评价某诗的优劣与好坏。应该说,任何诗体里的诗都有好诗,半格律诗也不例外,所以这里例举三首名篇。新格律诗的成熟总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由初具格律到半格律状态,再到完全成熟的全过程。应当认识到,不仅今天存在大量半格律诗,就是明天也还要有半格律诗的存在。应当看到,正是这些半格律诗的存在,才促进了新格律诗的不断成熟;反之,没有这些半格律诗的出现,怎么能培育出成熟的新格律诗呢?正因为闻一多也写过《静夜》那样的半格律诗,有了体验,才能看清单纯限字的“豆腐干诗”的要害,才找到了解决诗行步数与字数矛盾的具体途径和办法,提出了音尺说,首先有理论指导地写出了《死水》、《夜歌》和《也许》那样成熟的四步九言诗。</h5><h5><br></h5><h5>《中国新诗格律大观》一书所以选出成熟格律诗的范例357首之多,而半格律诗范例却只有3首,目的是为了突出正面样板和格律成熟的标准,并通过对比,弄清所以然的原委及其要害的所在。</h5> <h5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inherit;">二、半格律诗的三种状态</b></h5><h5><br></h5><h5><br></h5><h5><b>其一</b>,是表征为“诗行字数整齐而步数乱”的“豆腐干”状态。这类诗上世纪20年代流行一时,就是今天也没有绝迹。比如闻一多《静夜》是首每行十二言的诗,但是各行的音步数量却分别是五步、六步或四步等三种之多,节奏自然就不那么和谐了:</h5><h5><br></h5><h5><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五(12) 谁希罕│你这│墙内│尺方的│和平!</span></h5><h5><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五(12) 我的│世界│还有│更辽阔的│边境 。</span></h5><h5><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四(12) 这四墙│既隔不断│战争的│喧嚣,</span></h5><h5><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六(12) 你有│什么│方法│禁止│我的│心跳?</span></h5><h5><br></h5><h5>根本在于当时的多数作者没有认识到新诗语言基础及其格律条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嬗变,没有意识到音步的客观存在,简单地盲目继承了文言文时代的传统限字说,把新诗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定位在“字”上,机械地实行“单纯的限字说”。</h5><h5><br></h5><h5><b>其二</b>,是表征为“诗行‘顿’数整齐而字数乱”的单纯限“顿”状态。何其芳按照其限顿说理论主张(只要诗行顿数的整齐)而写出的《回答》和《听歌》等诗篇都是如此;虽然克服了单纯限字步数乱的毛病,但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漠视了各国格律诗讲究诗行音节整齐的共同规律,又出现了单纯限顿字数乱的弊端。</h5><h5><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四( 7) 呵,│它是│这样│迷人,</span></h5><h5><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四( 9) 这不是│音乐,│这是│生命!</span></h5><h5><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四( 8) 这│该不是│梦中│听见,</span></h5><h5><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四(10) 而是│青春的│血液│在奔腾!</span></h5><h5><br></h5><h5>何其芳对新诗四种音步的作用缺乏足够重视,结果各行步数虽然整齐划一了,但各行的字数差却严重破坏了节奏的和谐。《听歌》6节24行中,四步九言诗行8个,四步十言诗行12个,四步十一言诗行2个,四步八言诗行1个,四步七言诗行1个,诗行音数最大差竟达4个音节(字)。至于《回答》这方面就更严重了,因此难免影响诗歌节奏的和谐。何其芳本人也说过,“好象读起来有些参差不齐,节奏不大鲜明”,开始怀疑是否还有别的办法?</h5><h5><br></h5><h5><b>其三</b>,是表征为整体格律处于半成熟半自由状态者。比如郭小川的《青纱帐——甘蔗林》以及温家宝的《仰望星空》都属于大家熟悉和喜爱的名篇。前者“凡12个四行诗节,其中第二、三、五、六、八、九、十一等7个诗节都是格律上浑然一体的成熟诗节”,而其他5个诗节则格律上都属于半成熟半自由状态的诗节。《中国新诗格律大观·下篇 半格律体三例》做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修改建议。至于后者,可以参阅《网上诗话(27)〈仰望星空〉给我们的鼓舞》:这首诗全诗4节,每节4行,前三行的诗体格律形式都是:“我|仰望|星空,/ 它是|那样‖××|而××;/ 那|××的|××,”</h5><h5><br></h5><h5>惟独每节尾行是半自由的“让我……×。”——可以说这首诗已经基本形成了自己的格律图谱,尾行只要稍加规范,就是一首格律完全成熟的格律诗。</h5> <h5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inherit;">三、格律诗与半格律诗的根本差异</b></h5><h5><br></h5><h5><br></h5><h5>要说新格律诗最早成熟的诗体,当然是四步九言诗;而有具体理论指导写成的第一首四步九言诗,则是闻一多的《死水》。在《诗的格律》里,他具体地说明了他的“音节方式”(实际是种新型基本格律思想的核心内容):一是以“音尺”(音步)为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二是实行全面的限步,即在限定诗行音尺数量的同时又要兼顾长短音尺的种类,从而使诗行的音尺数量与字数同步统一、节奏与诗节造型和谐统一、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具体说,闻一多的《死水》《夜歌》的诗行就都是一律使用3个二字尺(两音音步)和1个三字尺(三音音步)机动构成的四步九言诗行。</h5><h5><br></h5><h5>事实上,四步九言诗的诗行构成方式,并非只有闻氏提出的一种,而是多达三种,因为新诗的音步多达四种。比如闻一多的《也许》也是属于四步九言诗,只不过它使用了两种诗行构成方式而已。具体可参阅《网上诗话(11)完全限步说的操作性》。</h5><h5><br></h5><h5>完全限步说的理论是新格律诗的灵魂。不仅可以继承民族诗歌的传统,完全符合现代语言及其格律条件,也可以纠正单纯限字步数乱的毛病与单纯限顿字数乱的缺点。无论在节奏基本单位的定位上,还是在组织诗行营造诗节的具体操作途径与办法上,完全限步说与单纯限字说与限顿说相比,都是有效的修正、补充和发展。 </h5><h5> </h5><h5>应该说,认识和理解格律诗与半格律诗的差异,对格律诗的成熟与发展,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深远的意义的事情。</h5><h5><br></h5><h5>何其芳是按照限顿说主张写诗的,理论上一时还没有认识完全限步说,然而1931年他所写的《我要》,却是一首成功的使用了两种诗行构成方式的四步九言诗。可见创作实践有一定的先行性,往往走在理论的前面。因为正确的理论,总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我们民族诗歌的传统和语言规律都是一致的。而那些具有深厚诗学修养和创作经验的诗人,一时没有明确理论就写出符合完全限步说精神的诗作的现象,并非少数,《中国新诗格律大观》里的诗例就占有很大比重。</h5><h5><br></h5><h5 style="text-align:right;"><span style="color:inherit;">2007·11·26—29哈尔滨市南岗区教化综合楼书房</span></h5><h5 style="text-align:right;"><span style="color:inherit;">(楼主马上收藏2011-1-30 12:42:13</span></h5><h5 style="text-align:right;"><span style="color:inherit;">本帖最后由 卓韦 于 2010-1-7 15:46 编辑)</span></h5> <h5 style="text-align:right;"><span style="color:inherit;">程文先生参加</span></h5><h5 style="text-align:right;">2007年常熟新诗研讨会议(正面左三)</h5> <h5><br></h5><h5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inherit;">网上诗话(72)</span></h5><h5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就半格律体问题答疑 </b></h5><h5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inherit;">程文(卓韦)</span></h5> <h5>《网上诗话(71)“半格律体”也是值得珍重的》在网上发表后,有几位诗友连续质疑,似乎有点“气愤”,只是不知气从何来。</h5><h5><br></h5><h5><b>——山头老生曾两次如此质问道:</b></h5><h5><br></h5><h5>①格律诗就是格律诗,没有什么“半格律体”。楼主自做多情,你想写“半格律体”,也无妨,放手去写。但是,千万不要注明“格律诗”,比如注明:绝,律,词牌,元曲什么的。一但注明,会导致无数谴责的声音。</h5><h5> 格律诗,是经过历史检验的,有规则的诗歌。比如欧美的格律诗,那些规则是不允许破坏的。比如外国的“歌剧”的规则,区别与外国的“老百汇”的规则。而“老百汇”的规则,仍然区别于其他风格的,自己有自己的规则。</h5><h5> “半格律体”,请教半在哪里?</h5><h5><br></h5><h5>②再看过了楼主的文章一次!这个就是典型的中国的“自由诗”。什么是自由诗呢?是五四运动以来,用白话文写的,押韵的长短句诗歌。</h5><h5><br></h5><h5><b>——</b>又一位赞同者重复了山头的原话之后:叫道:“问的好!”</h5><h5><br></h5><h5><b>——</b>学堂首席斑竹,对这些跟帖说:“其实,卓韦先生对新诗中的半格律体的举例和分析都已经很明白了。山头先生仔细阅读一下就不会发此一问。新诗有自由体、半格律体和格律体,这并不奇怪,古体诗不同样有这种现象吗?古风即自由体,过渡到格律体阶段的半格律体的诗歌就流传不少,后来才出现严谨的格律体啊。”</h5><h5><br></h5><h5><b>到此,问题似乎可以结束了,然而依然还是质问不已,有三位跟帖道:</b></h5><h5><br></h5><h5><b>——</b>“赞同此论(引用了①)。不要乱取一些名称,为不依格律找理由。健康,好。半健康,不好。”</h5><h5><b>——</b>“有标新之嫌无立异之功。”</h5><h5><br></h5><h5><b>——黄鹤一去不复返</b></h5><h5>是律句?还是半律句 ?如何界定? 界定的标准是啥?</h5><h5><br></h5><h5>在另一网上,也有所涉及。晓曲斑竹不仅先做了答疑,还提醒我做答。看来,再不说话就对不起所有的诗友和广大读者了。</h5> <h5>学堂首席斑竹的帖子说得好:“卓韦先生对新诗中的半格律体的举例和分析都已经很明白了。山头先生仔细阅读一下就不会发此一问。”<br><br><b>首先,</b>我的这篇《诗话(71》》“举例和分析”的是“新诗中的半格律体”问题,既不是唐代律诗(“黄鹤一去不复返”),也不是古代格律诗(“绝,律,词牌,元曲什么的”,更没有涉及外国旧格律诗(外国的“歌剧”、“老百汇”的规则)。我说的是“五四”之后在现代汉语基础上及其格律条件与环境下,区别于旧诗的正在成长中的处于半格律状态的新格律诗。讨论问题的常识,是要遵守同一律的,这样才能有个结果。不知几位哪根神经出了问题,居然连篇累牍、毫无缘由地发出如此这般云山雾罩的“谴责的声音”!</h5><h5><br><b>第二,</b>所谓 “半格律体”,请教半在哪里?”……《诗话(71》》已经明明白白地“举例和分析”半格律体的三种格律状态及其形成这些状态的历史原因、语言基础与格律环境,特别是从基本格律思想的高度,具体分析了上世纪20年代最早出现的以新月诗歌为代表的“单纯限字步数乱”的“豆腐干体”,以50年代出现的以何其芳为代表的按照“限顿说”创作的“单纯限顿字数乱”的诗作,以及一些其他探索格律诗建设的诗人们的实验之作。其中后者,虽然没有形成自己的基本格律思想,但是客观上确有一定程度的格律表现,总体上处于半格律半自由状态。——请问这样的诗歌应当叫自由诗吗?</h5><h5><br>既然山头先生“再看过了楼主的文章一次”,得的结论是什么?难道闻一多的《静夜》、何其芳的《听歌》以及郭小川的《青纱帐——甘蔗林》,还是依然故我地说——“这个就是典型的中国的“自由诗”。什么是自由诗呢?是五四运动以来,用白话文写的,押韵的长短句诗歌”吗?</h5><h5><br>处在格律体新诗初步成熟的当今时代,区别自由体、格律体以及半格律体是件有利于格律体新诗成熟与新诗发展繁荣的大事、好事,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否则连成熟的格律体新诗的标准、榜样都不明确的话,格律体新诗的成熟可要迟滞到何年何月?正是《死水》这样成熟的四步九言诗的出现与音尺说的提出及其两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新格律诗进入了一个新纪元,开辟了一个新天地。</h5><h5><br><b>第三</b>,环顾整个新诗的诗坛什苑,有自由诗的大海,也就必然有格律诗的陆地,自然也还要有介乎两者之间的半岛。其实在“豆腐干诗”风行的时代,格律思想开始突破单纯限字说的闻一多,就破天荒地提出了“音尺说”;体现在创作实践上的,首先是他的《死水》、《夜歌》和《也许》等3首成熟的“四步九言诗”。——这已经为新格律诗的成熟,奠定了理论与创作实践两方面的基础。应该说,有自由诗又同时有格律诗的时代,两者之间出现半格律或半自由的诗体,是十分自然的易于理解的事情。“半格律体”的名字,不是哪人的专利,而是面对这种俯拾即是的诗体客观存在的事实,人们不约而呼叫出来的。可见对于这些既有各自基本格律思想或者本质上有一定的格律规定,而一时又尚未完全成熟,具有明显自由倾向的诗篇,被之曰“半格律体”,的确名副其实,应该说是个发明,也是个贡献。因为没有半格律诗,就不会有成熟的格律诗,半格律诗是走向成熟的桥梁或助力。因此,对半格律诗的态度,不应该是歧视、讥讽,而是理应正视、理解和珍重为好;那些对新格律诗的成熟做过贡献的人或者那些诗作,总比没做什么贡献的好吧?</h5><h5><br><b>第四</b>,当今诗坛上,就诗体形式而言,固然是自由体新诗、格律体新诗以及当代人创作的旧体诗词等同时存在、竞相发展的时代,这正是落实党的双百方针的大好时代。仅就运用现代汉语进行创作的新诗而言,自由体、格律体以及半格律体(或半自由体)不是有你无我的,而是长期共存、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仅就诗坛上存在的各体数量而言,除了自由体之外,半格律体远远地超过成熟的格律体,人们说俯拾即是一点都不过分。根本原因在于新诗的格律规范还没有得到统一认识,音尺说——完全限步说这一基本格律思想还没有普及。因为只有这种格律思想,才能纠正单纯限字说与限顿说的“单纯限字步数乱”与“单纯限顿字数乱”偏颇;只有这种格律思想,才能解决古今新旧格律诗脱节的痼症,将古典诗歌的传统限字说与新诗现代的完全限步说衔接起来,才能解决新旧格律形式的继承与发展问题。</h5><h5><br>只有长期共存、相互促进,新诗才能走向成熟与繁荣。就这一点而言,当代人创作旧体诗词也是有益于新诗的成熟与繁荣的。</h5><h5><br>还应该得到正视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人们文化需求的提升,自由体新诗远非君临诗坛、一统天下的时代;格律体新诗自上世纪20年代由闻一多等人首先举起大旗之后,上世纪50年代,何其芳再度掀起了倡导和创作现代格律诗的热潮洪流;新时期以来,紧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潮流,格律体新诗再度兴起,新诗社团、论坛网站以及相应的创作、专著、杂志等陆续问世,新诗的基本格律思想已经与新格律诗创作逐步深入结合,其中成熟的格律体新诗已经秀色初露;半格律体的存在已经是对格律体诗歌走向成熟的助力与保证,只要我们明确与把握新诗的基本格律思想应该是现代的完全限步说,就会处理好新格律体诗与传统的旧格律体之间的继承与借鉴的关系,就会处理好成熟的格律体新诗与半格律体之间的关系,格律体新诗迟早必定是会成熟和繁荣起来的,成为无愧于古人,无愧于时代的一代新体诗歌。<br>愿与怀有此志者,携手共进。<br><br><br><div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color: inherit;">2009年5月30日</span></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color: inherit;">(楼主马上收藏2011-1-30 09:39:20</span></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color: inherit;">本帖最后由 卓韦 于 2009-5-30 17:39 编辑)</span></div></h5> <h5>沙发马上<br>2011-1-30 09:40:00<br><b><font color="#ed2308">晓曲</font></b>发表于 2009-5-30 22:41<br><br><font color="#167efb">应该说,有自由诗又同时有格律诗的时代,两者之间出现半格律或半自由的诗体,是十分自然的易于理解的事情。“半格律体”的名字,不是哪人的专利,而是面对这种俯拾即是的诗体客观存在的事实,人们不约而呼叫出来的。<br></font><br>半格律体的存在已经是对格律体诗歌走向成熟的助力与保证<br>这已表述十分清楚。 </h5><h5> <br>板凳马上<br>2011-1-30 09:40:27<br><b><font color="#ed2308">过河兵</font></b>发表于 2009-5-30 23:00</h5><h5><br><font color="#167efb">当今诗坛上,就诗体形式而言,固然是自由体新诗、格律体新诗以及当代人创作的旧体诗词等同时存在、竞相发展的时代,这正是落实党的双百方针的大好时代。仅就运用现代汉语进行创作的新诗而言,自由体、格律体以及半格律体(或半自由体)不是有你无我的,而是长期共存、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仅就诗坛上存在的各体数量而言,除了自由体之外,半格律体远远地超过成熟的格律体,人们说俯拾即是一点都不过分。根本原因在于新诗的格律规范还没有得到统一认识,音尺说——完全限步说这一基本格律思想还没有普及。因为只有这种格律思想,才能纠正单纯限字说与限顿说的“单纯限字步数乱”与“单纯限顿字数乱”偏颇;只有这种格律思想,才能解决古今新旧格律诗脱节的痼症,将古典诗歌的传统限字说与新诗现代的完全限步说衔接起来,才能解决新旧格律形式的继承与发展问题</font></h5><h5><br>------这里说得很好.问题只有一个,我们格律体新诗界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所以晓曲先生首先提出并已经在我们论坛号召的成立"中国格律体新诗创研学会"是目前的当务之急!</h5><h5><b><font color="#ed2308"><br>地板马上</font></b><br>2011-1-30 09:41:35<br>卓韦发表于 2009-5-31 05:58</h5><h5><br><font color="#167efb">两位管理员大人:<br>感谢您二位的大力支持。我似乎有个不成熟的感觉,网上的诗友中,似乎有的人不是在诗海里,而是在深邃无边的茫茫云雾中,而自己又不喜欢学点理论常识,谈起诗来教你摸不着头脑,找不到共同语言,连同一律都不遵守,真是自由诗的影响太深了……<br></font><br>5#马上<br>2011-1-30 09:41:52<br>发表于 2009-5-31 15:10<br>这种游离状态的出现,正是由此岸向彼岸的竞渡! <br>6#马上<br>2011-1-30 09:42:16<br><br>卓韦发表于 2009-6-1 05:58<br>这种游离状态的出现,正是由此岸向彼岸的竞渡!<br>马上 发表于 2009-5-31 15:10<br>——要言不烦。 <br></h5> <h5>作者简介<br>程文,笔名:卓韦(1941.8—2017.11),汉语格律体新诗重要理论家、诗人。高级讲师 ,原哈尔滨铁路中专校长,黒龙江作协会员。曾为世界汉诗协会格律体新诗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程文先生的主要新诗格律理论为“完全限步”说,其理论的形成得到王力、臧克家、卞之琳、冯牧和李瑛等文学大家关注和支持。2003年,程文具有“填补诗歌研究空白”(光明日报书评)的专著《汉语新诗格律学》,获黑龙江省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2016年,程文获中国格律体新诗研究“理论成就奖”。<br></h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