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原创 小达不睡觉 历史的角落</p><p class="ql-block"> 2024年10月09日 00:51 四川 22人听过</p> <p class="ql-block">内人党事件,全称是内蒙古人民革命党肃清事件,是文革期间,由滕海清中将主持的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的一场大规模肃反运动,其根源是对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乌兰夫的政治清洗。</p><p class="ql-block">该运动发生于1967年下半年至1969年5月期间,因为这次运动中通过刑讯逼供等手段,将上百万人定性为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成员,其中有数以万计的人被屠杀或遭迫害致死,受害者大部分是蒙古族。</p><p class="ql-block">“内人党”冤案造成的伤亡人数有不同的数据。依据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34.6万人被关押,16,222人被迫害致死, 81,808人致残。如果根据内蒙古大学学者编写的《内蒙古自治区史》中所记载的数据,即有2.79万人被迫害致死、12万多人致残。不管怎样,这次事件都是共和国历史上无法抹除的伤痕。</p><p class="ql-block">只是让人气愤的是,文革结束后,内人党事件中的受害者虽然在拨乱反正时期得到平反,但滕海清因中共中央认定“内人党”是林彪和四人帮直接干预,康生与陈伯达授意、指使而造成的,而滕海清仅是政策的执行人,同时念及此前的功勋、贡献,决定从宽处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接下来让我们带着愤懑来了解一下内人党事件的来龙去脉。</p> <p class="ql-block">上一篇文章正说到,1966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在北京前门饭店召开会议,内蒙古主要党政领导人、四清工作团负责人共计146人参加,6月7日到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乌兰夫在会上被揭发批判。内蒙古党委副书记奎璧、自治区副主席吉雅泰等人受株连。</p><p class="ql-block">回顾那段峥嵘岁月(十八)“文革”开始时“前门饭店会议”是如何批判乌兰夫的</p><p class="ql-block">1966年7月2日,正值文化大革命开始,国家主席刘少奇、中央书记处负责人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找乌兰夫谈话,指责乌兰夫不搞阶级斗争,犯了地方民族主义和修正主义的严重错误。8月初,中央改组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第一书记李贵被批判,随即成立内蒙古党委文革领导小组、四清领导小组和生产领导小组,取代原有的党政领导机构。</p><p class="ql-block">8月16日,中共中央批准撤销乌兰夫内蒙古党委第一书记、华北局第二书记职务。此后乌兰夫被软禁在北京,不得返回内蒙古。乌兰夫也成为了在文革期间最早被罢黜的地方高级官员之一。</p> <p class="ql-block">1967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处理内蒙古问题的决定》,指内蒙古领导人王铎、王逸伦等为保守派的后台予以批判。</p><p class="ql-block">1967年7月27日,中共华北局做出了《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乌兰夫错误的报告》,列举了其五大罪状:</p><p class="ql-block">(一)反对毛泽东思想,另打旗帜,自立体系;</p><p class="ql-block">(二)反对阶级斗争,反对社会主义革命;</p><p class="ql-block">(三)对修正主义卑躬屈膝;</p><p class="ql-block">(四)以1935年《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为纲领,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搞独立王国;</p><p class="ql-block">(五)安插亲信,篡夺领导权。</p><p class="ql-block">11月1日,内蒙古革委会成立,滕海清任主任,李树德、吴涛、高锦明任副主任。而乌兰夫被逐出内蒙古的政治舞台后,在林彪、江青、康生等人的亲自授意下,“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运动(简称“挖肃”运动)也随之展开。</p><p class="ql-block">委会委员、原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特古斯绑架到呼和浩特郊外赛马场的办公室,进行连夜审讯。由于特古斯是经哈丰阿介绍参加过“内人党”,因此特古斯被作为“混入政府机关”的“另一套班子”的“现行分子”而被揪出整肃。</p><p class="ql-block">这对当时在内蒙古不遗余力地推行文革整肃运动的滕海清来说,无异服了一剂强心剂。用他的话来说:“揪出特古斯打响了继续深入彻底地批判乌兰夫黑线的第一炮,把文革推向新阶段。”</p> <p class="ql-block">1967年上半年,各地掀起了“揪叛徒”、“揪特务”之风。下半年该运动波及到了内蒙古,内蒙古造反派也成立了揪叛国集团联络站,由乌兰巴干负责领导。</p><p class="ql-block">乌兰夫因为受高层保护,未能被抓回内蒙古,而哈丰阿于同年7月被“揪哈联络站”从北京押送回内蒙古;随之成立的“专案组”翻出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活动历史,从而拉开了整肃内人党的序幕。</p><p class="ql-block">除了哈丰阿之外,又将刚刚成为内蒙革</p> <p class="ql-block">滕海清中将</p><p class="ql-block">迫害浪潮全面展开</p><p class="ql-block">1968年2月4日,滕海清和李树德受到中央文革小组领导人接见,江青称“我在北京文艺界作的报告,北京没有动起来,内蒙倒动起来了,他们通过文艺界的深入斗争,使整个运动深入前进了一步,挖出了这么多坏人。”</p><p class="ql-block">中央政治局常委康生表示“内蒙地区苏修、蒙修、日本特务不少。内人党至今还有活动,开始可能楸的宽点,不要怕!”</p><p class="ql-block">1968年4月23日,《内蒙古日报》发表《发动全面总攻,夺取决战决胜》社论。王再天、哈丰阿、朋斯克、特木尔巴根等领导干部被打为“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p><p class="ql-block">4月26日,李德臣起草、高锦明签发的《关于“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叛国案件的报告》报送中共中央。康生向滕海清指示“你们内蒙古的同志脑子里是没有敌情的。内蒙古有这么大的反革命组织,你们还向中央请示什么,有多少挖多少,越多越好嘛。”</p><p class="ql-block">7月20日通过了《关于对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处理意见》,意见认为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以乌兰夫为总头目的“老内人党”转入了地下,对内人党支部委员以下的骨干分子按反革命分子处理,一般成员限期自首,抗拒从严。该处理意见随后传达全区,对内人党的迫害自上而下的开展起来了。</p> <p class="ql-block">滕海清发布《敦促内人党登记》一号、二号通告,并发表《围剿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的标语口号》,通过威吓、暴力的手法,将许多人揪出来,而被揪出来的人若不承认自己是内人党,则受到拘禁、刑讯;而承认了,又要供出新的内人党成员。</p><p class="ql-block">滕海清在内蒙古军区政治部200人中,就揪出180个内人党,其中10个人被迫害致死。11月24日,《内蒙古日报》发表题为《狠为基础》的社论,文中称“经过一年的扫荡战,斗争进入深挖深批打硬阶段,不狠是不行的。稳、准、狠三个字狠是个基础。”</p><p class="ql-block">之后在为时一年半的时间内,内蒙古挖肃内人党的迫害活动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从首府呼和浩特迅速蔓延到了地方各盟、旗、县乡村。在整个文革所有的冤假错案中,“内人党”受迫害者所遭受的肉体酷刑以及精神上的凌辱都堪称登峰造极、令人发指。</p><p class="ql-block">“五二二指示”</p><p class="ql-block">1968年11月以后至1969年的5月,内人党迫害事件达到了顶峰。到了1969年3月,遭受迫害的内蒙古人民带着各种告状信、申诉书、亲人的遗书、血衣、刑具,纷纷以各种手段,汇集到北京。北京站、中山公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文化宫、中南海等地都坐满了来京申诉的内蒙古人。内人党受迫害者来京上访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重视。</p> <p class="ql-block">1969年4月,中共九大召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接见内蒙古领导人时,滕海清受到批评。5月22日,中共中央针对内蒙古发出了24号文件(简称“五二二指示”),文件中批示“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内蒙古已经扩大化了”,文件要求对误伤的好人要彻底平反,关押者除了重大嫌疑的,其他立即释放。</p><p class="ql-block">“五二二指示”使得内蒙古局势的风向标一夜逆转,滕海清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1969年6月至7月,在数次的“批滕大会”上,滕海清不得不面对着那些孤儿寡母、身体残废的受迫害者声泪俱下的控诉。这个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内,一手制造了内人党事件这一特大冤案的始作俑者,也尝到了被整肃的滋味。</p><p class="ql-block">军管下的继续“挖肃”</p><p class="ql-block">由于内蒙古这个民族省份的特殊性,196</p> <p class="ql-block">1978年4月15日,拨乱反正到来了,中共中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的报告,作出彻底推倒所谓“新内人党”的历史错案的批示。4月2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报请党主席兼总理华国锋,决定彻底平反所谓内人党,认为属于一大错案。</p><p class="ql-block">1979年1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向中共中央递交了《关于滕海清在内蒙所犯下严重罪行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之后,于1980年6月又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交了第二份报告。报告中指出:“在挖‘内人党’中,内蒙遭受的酷劫是骇人听闻的,林彪、康生、四人帮是这场浩劫的罪魁祸首。滕海清、吴涛、高锦明、权星垣、李树德、郭以清等人,是造成这一惨案的罪人!他们罪行严重、民愤极大,应予以党纪、国法的严肃制裁!不然,确实难以平内蒙古各族人民的民愤。”</p><p class="ql-block">对此,中共中央对内蒙古党委的回复是:中央的领导人由中央做行政处理。滕海清因为过去有战功,且“内人党”是林彪和四人帮直接干预,康生与陈伯达授意、指使而造成的,而滕海清仅是政策的执行人,不追究其在内人党事件中的责任;吴涛不宜留在内蒙古,调回北京军区副政委;高锦明、权星垣、李树德在“挖肃”后已受到降级、劳动锻炼等处分,不宜再予追。而内蒙古有权处理的只有在1968年8月就已失势的郭以清。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在牢狱服刑三年。</p> <p class="ql-block">1987年10月3日,在“内人党事件”发生后的二十周年,作为清算内人党事件的最后一幕,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公审大会。在20年前挖肃内人党运动中,为参与挖肃内人党积极罗列诬陷材料而深得滕海清的赏识,却被广大的内蒙古人视为蒙奸的乌兰巴干坐到了被告席上。《起诉书》指控被告犯有下列罪行:</p><p class="ql-block">1967年9月组建‘揪叛站’后,就大肆搜集所谓‘内人党’的历史和现实材料,并派人到各盟市、东北、北京、南京等地有关部门和档案馆搜集历史资料,采取断章取义、捏造事实、篡改、歪曲内蒙历史和颠倒事实的恶劣手法,炮制了127份材料,提出有一个‘新内人党’反革命集团,上报内蒙革委会核心小组,制造了‘新内人党’大假案,对全区挖‘新内人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p><p class="ql-block">同年11月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15年徒刑。</p><p class="ql-block">小达不睡觉</p><p class="ql-block"> 谢谢你的赞赏,让你我都很开心 </p><p class="ql-block">2人喜欢</p><p class="ql-block">个人观点,仅供参考</p><p class="ql-block">阅读 619</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b><a href="https://mp.weixin.qq.com/s/qPT-YUMKDulJQ-aIykY08Q" target="_blank" style="font-size:18px; background-color:rgb(255, 255, 255);"><b>回顾那段峥嵘岁月(十九)最残酷的肃反运动——内人党事件</b></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