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山西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工作》征求意见函收悉后,我们关工委及时对全县近年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汇总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全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情况</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全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我县关工委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坚持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收到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为进一步强化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领导,首先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教育领导组。其次在全县各学校形成了由校长牵头,教导处、班主任、品社课教师等组成的学校防控在校生犯罪的联防控制网络。明确各自职责,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2、强化教育,提高意识</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是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班会课、校广播站等阵地大力宣传法制教育,使学校青少年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二是坚持以德育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围绕促进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定期进行心理辅导,班主任加强对本班学生的管理,及时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障碍因人而异分别进行疏导。预防在校学生旷课、逃学,游荡在社会上,减少和杜绝辍学学生,防止他们过早地流入社会,染上不良习气。对那些思想不稳定,有潜在违法犯罪意识的学生,要求他们时刻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3、部门联动,预防为主</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组织实施关工成员单位联包责任制,定期深入所联学校开展普法教育。组织“五老”宣讲团走进学校宣讲法律法规,讲解违法犯罪的后果和造成的严重危害。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这个主渠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列入常规工作中。通过把理论与实际、教师主导与学生参与、课堂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结合起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将预防犯罪教育与有关学科(政治、语文等)相结合起来,让学生通过课堂上学科渗透提高自我保护能力。</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短板</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教育不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门教育领导组虽然由多个单位和人员组成,但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有名无实,不抓不管,不够重视,普法教育走过场的现象。特别是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明确,也存在着沟通不畅、协作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专门教育的实施效果。</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有专门机构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的人员可能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导致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不足。</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是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及时干预和矫治不够。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调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及时干预和矫治,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发现、报告和处置不够及时有效。如一些家长发现孩子错误行为不劝导,不教育,不批评,听之任之,甚至还包屁纵容。这导致部分未成年人在不良行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陷入犯罪的深渊。</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四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氛围有待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然而,目前社会上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视程度可能仍显不足,特别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课,有课程安排,无实施教学,甚至有的是支差应付,没有真正落在实处。部分家庭、学校和社会组织在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没有负起应尽的责任,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格局。</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预防未成年犯罪应采取的对策。</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一些相应对策:</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一、自身素质培养要加强</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要提升法律意识:通过有放法制教育课程和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白那些是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二要培养道德观念:要切实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道德观念,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要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有的放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提高应对挫折和压力的能力。</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二、家庭教育要加强。</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家长要尽责教育:每位家长要负起应尽的责任,真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积极引导孩子的健康成长。</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家长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和需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三、学校教育要加强。</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开设法制课程:学校开设的法制课程,必须做到每堂课必上、法律法规必讲,不缺课不占课,真正把法制教育课程重视起来,以此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加强德育工作:学校应注重加强学生的德育工作,注重学生的品德培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四、社会管理要加强。</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净化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对社会文化市场的管理,打击不良文化产品的传播,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建立帮教机制:对于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建立完善的帮教机制,因人因事辨证施教,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第五、专门学校建设要加强</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措施。</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综上所述,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的、庞大的、系统的社会工程,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既需要家庭学校各司其职,又要求社会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还需要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及时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立足青少年实际,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0px;">2024年10月9日</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