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叶县县衙位于县城东大街,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是国内现存的古代衙署中唯一的明代县衙。县衙建筑群由中轴线及东、西两侧副线三部分组成,包括大堂、二堂、三堂、监狱、厨院、知县宅等建筑。其建筑风格融合了南北方的特点,既有北方建筑的对称和古朴,又融入了南方建筑的精巧细腻。</p><p class="ql-block"> 县衙不仅是研究中国古代建筑风格和县级政权机构的重要实物依据,还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p><p class="ql-block"> 县衙不仅是一座历史建筑,还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同时是进行廉政教育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在这里我们能感受到历史的厚重与文化的魅力。</p><p class="ql-block"> 县衙按当时官制,应为七品县官管理,但此衙为五品官级,按现在话讲是高职低配,可见在当时,叶县的地位是很重要的。</p> <p class="ql-block">县城古街,与古县衙相得益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