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知青的皖北陪审情(人民法院报)作者:曹杰

桂林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上海老知青的陪审情 </p><p class="ql-block"> 《人民法院报》</p><p class="ql-block"> 曹杰</p><p class="ql-block"> 1970年, 不到18岁的许桂林从大上海来到皖北地区涡阳县插队,自此,他便把自己扎根在了皖北的黄土地上。他爱上了这片土地,后来有几次可以回上海的机会,都被他放弃了。</p><p class="ql-block"> 在皖北大地生活、工作了四十多年,许桂林的儿子早已经在上海安家,虽然亲人一次次让他去上海,但是许桂林说,宿州就是我的家,我习惯了这里朴实的小城生活,离开家,我的生活和创作就没有了“根”。 </p><p class="ql-block"> 许桂林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的职位上退休后,被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任命为埇桥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p><p class="ql-block"> 尽职尽责绝不“陪衬”。</p><p class="ql-block"> “人民陪审员的庄严、神秘使我在感受到了无上光荣和自豪的同时,又使我发自内心地萌生了责任感和使命感。”许桂林这样说。“当时他的决心就是要不负人民,忠实地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p><p class="ql-block"> 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行使审判权,而合议庭评议是行使审判权的主要方式。在每次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他都是积极争取发表个人意见。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合议庭成员意见分歧比较大,但他认为,必须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所以他从不“人云亦云”,不“勉强”迎合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观点。</p><p class="ql-block"> 有一个案例,原告是河南人,她有一千吨煤通过被告多次转手,卖来卖去,最后是钱没有了,煤也没有了。她多次告状,多年告状,不到六十岁,头发就全都白了。合议的时候,主审法官认定她是买空卖空。但许桂林经过认真的分析后认为原告拥有一千吨煤是事实,没了煤就该有钱,没有钱就该有煤,问题就出在多次转手上。后来案件上了审委会,审委会高度重视他的意见并予以采纳,原告终得胜诉。</p><p class="ql-block"> “既然法律赋予了我们陪审员相应的职责,我们就应充分把它行使好、发挥好,在这个过程中就应该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许桂林说。</p><p class="ql-block"> 许桂林担任人民陪审员后,参与审理的各类刑事、行政、非诉案件不少于千件,无论是他所参审或执行的案件,基本做到案结事了。</p><p class="ql-block"> 真情撰写和谐新篇章</p><p class="ql-block"> 许桂林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经出版多部以皖北农村、农民生活为背景的文学著作。</p><p class="ql-block"> “我认为陪审工作需要良知和激情。”许桂林说。通过多年来的陪审工作经历,许桂林对法院有了较为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深深地体会到法院工作的不易。自2007年4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加之近年来各种新矛盾、新纠纷越来越多,各类案件犹如“井喷”,许桂林明显发现案件量增多了,而他却迎难而上,主动要求参与“骨头案”的审理。“每次办结一个案件,就像我完成一部满意的著作,特别有成就感。”许桂林说。</p><p class="ql-block"> 2013年下半年,行政审判庭在审查一起房屋拆迁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中,许桂林除了认真参加听证会外,还多次冒着严寒和法官一起到现场查看、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多次到被拆迁户家中做思想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难办的案子,“钉子户”。一“钉”就是6年。许桂林面对这样的案件并没有放弃,也不轻言强制执行。经他参与调解,竟最终促使当事人转变思想,进而达成拆迁协议,使6年的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中央电视台还对此在2014年元月4日的《新闻调查》栏目里以“六年拆迁路”为题作了专题报道,许桂林用自己的智慧和行动成就了社会和谐“新篇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