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

石尧连

<p class="ql-block">1999年,中国国务院公布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将春节、“五一”“十一”的休息时间与前后的双休日拼接,从而形成7天的长假。黄金周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节和国庆节两个节日的每个节日的连续七天休假。劳动节七天休假称为“五·一黄金周”,国庆节七天休假称为“十·一黄金周”。相对于其它公休假期,“黄金周”又被称为“长假”,通常冠以节日名称,分别为“五一长假”、“国庆长假”。</p><p class="ql-block">1999年国庆第一个“黄金周”,全国出游人数达28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41亿元,假日旅游热潮席卷全国。长假制度也被视为是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一大举措。</p> <p class="ql-block">2015年10月8日发布的“十一”黄金周消费数据,10月1日至7日,全国零售和餐饮企业实现销售额约10820亿元,同比增长11%。这是中国自1999年确立黄金周以来,零售和餐饮消费首次破1万亿元大关。</p> <p class="ql-block">黄金周假期不仅让人们有机会远离日常工作的繁忙,享受与家人团聚的时光,还促进了国内旅游和消费,带动了经济的发展。黄金周小长假成为了展现国家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一个窗口,体现了国家对民众休息权的重视和对文化生活多样性的支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