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霍尔果斯在元明清时期,是蒙古族游牧带,蒙古族政权经历了察合台汗国、卫拉特(瓦剌)联盟、准噶尔汗国。</p><p class="ql-block"> 霍尔果斯,蒙古语意为“驼队经过的地方”(伊犁河谷是蒙古准噶尔部的核心区,乾隆皇帝平定准噶尔之后哈萨克族才从今乌兹别克斯坦一带东进于伊犁河流域等处,清朝是按蒙古说法而使用霍尔果斯之名的),“驼队经过的地方”在此应该是驼站,驼队中途休息的地方,而非普通的经过之地。</p><p class="ql-block"> 乾隆皇帝时期这里的周围,直达西方很远的范围,都属于大清,不是口岸。清代这里有中国的驻防哨,是伊犁索伦营驻防的6座卡伦之一。</p><p class="ql-block"> 同治年间,中俄划界后,才成为边境哨卡,旧称尼堪卡。《新疆图志》载:“尼堪卡伦,在河之东岸,驻稽查委员一,镇守哨弁一。西岸属俄,有俄卡。”历史上的伊犁,是传统的自由贸易区,中亚民族主要是通过民间贸易的形式与中国贸易。当时的中俄贸易,主要是中国茶和俄国棉、毛、皮革以及金属等制品的交易。</p><p class="ql-block"> 1851年,中俄两国代表在伊犁签订《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正式开放伊犁、塔城两个口岸,霍尔果斯被指定为中俄通商通道之一。</p><p class="ql-block"> 1881年,左宗棠从沙俄收回被“代管”11年的伊犁,在此设立了口岸。1881年,《中俄改订伊犁条约》签订后,规定两国边界百里之内的贸易概不纳税,通商贸易扩展到新疆省及内地,也成为两国商旅过往的驿站。十月革命以后,新疆和苏联的商务关系一度中断。1921年,塔什干苏维埃政府派代表向新疆当局提出临时恢复两国贸易的要求。</p><p class="ql-block"> 1920年5月27日,新疆省政府同苏签订了《伊犁临时局部通商条件》(又名《伊犁会议定案》),双方分别在伊宁和阿拉木图互设商务交涉机关,同时规定所有进出口货物均走尼堪卡(即霍尔果斯)一地,尼堪卡成为当时新疆最为重要的对外贸易通道。新中国成立后,尼堪卡正式改称霍尔果斯口岸,双方的对外贸易已完全国有化,霍尔果斯口岸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中苏贸易的西部最大口岸。</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