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任建新院长

追根溯源

<h1> <b><font color="#b06fbb"> 缅怀任建新院长 </font></b></h1><div> </div><div><h3> <b><i> 作者:李新生</i></b></h3><div><br></div><h1>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同志,因病于2024年9月21日13时33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h1></div> 任建新院长在李其炎、刘云峰陪同下视察即将竣工的北京高中级法院办公大楼 <h1> 我多次听过任建新院长讲话和参加过两次小型的座谈会及几次近距离的接触,印象很深刻。</h1><br><h1> 一次是我从北京高级法院刑庭调任院基建处处长。在1991年9月28日,任建新院长在北京市市长李其炎和高级法院院长刘云峰的陪同参观了即将竣工的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我就办公大楼面积、大法庭和配属用房及各种设备做了详细的解释。当时这座大楼在全国法院第二次基建高潮时属于最好的一座办公大楼(占地43亩,分1、2、3、4号建筑,总建筑面积29996.96平方米…)</h1><br><h1> 任建新院长回到最高法院不久即联系刘云峰院长要调我去最高法院任管理局副局长并兼任基建处长。刘院长征求我的意见,我表示“不想去,想做审判工作”(此时院党组已经任命我为北京市高级法院行政庭长了)。刘院长报告了任院长(怎么沟通的不知道)。任院长又委托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华联奎与我谈了话。我尽述理由并表示大法庭建设一定尽力,随叫随到。后来最高法院放弃了调我的考虑(如果最高法院下命令那就得服从,由此可见对下属的选择之尊重)。一次见到张百发副市长说起此事,百发市长说“最高法院要建大法庭让我给予帮助,我就推荐的你,任院长说听过你的汇报,感觉不错”。我虽然没有去最高法院,但最高的大法庭在建设中就与规划、建委、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落实我也竭尽全力了。</h1> 任建新院长写的“民告官之路”,除做过宣传片片头外,这是珍藏31年后的首次展示。 <h1> 第二次在1993年我与院研究室主任高洪涛、贺荣等人在研究行政诉讼的宣传内容时想请任建新院长给宣传片题个字。当时想了两个题目即“行政诉讼法的法律思考”和通俗易懂的“民告官之路”(王汉斌副委员长在行政诉讼法说明中就是说的俗称“民告官”)。任务交给了我,我找到L,L又找到任院长的秘书Y。任院长有周日写字的习惯,任院长看到这两个题目后提笔选择了“民告官之路”。后来我们的宣传片在几次交涉后终于在任院长题字后顺利通过</h1><br><h1> 任建新院长在书写的“民告官之路”的“官”字上加了引号,这个引号加的好。从行政诉讼法的角度看,在法庭上民与官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行政法庭上没有官民之分,“官”是法律规定的永恒被告</h1><br><h1> 另:1986年上半年任建新院长到北京高级法院视察时就行政审判庭的设立问题想让北京率先成立以带动全,后北京因种种原因滞后了一段时间。1986年10月,中国第一个行政审判庭在汨罗县人民法院成立;武汉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也在1986年10月宣布成立。1991年6月党组研究通过了我任行政审判庭庭长的意见,但由于基建的收尾工作的原因,我在当年11月底北京市人大任命后到岗履新</h1> 任建新院长与中国行政诉讼农民告县政府第一案。 <h1> 以小文怀念,</h1><h1> 任院长永垂!<br></h1> 【作者简介】李新生, 曾任北京高院行政庭庭长、北京市朝阳法院院长、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现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