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大寺

胡彭生

<p class="ql-block">  库车大寺,又名加满清真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旧城黑墩巴扎帕哈塔巴扎路,距库车县新城约4千米,建于16世纪。</p> <p class="ql-block">  库车大寺,主体采用砖木建筑,大寺外观高大、气势宏伟、古朴典雅,显示了较高的工艺水平,特别是在室内外类似于祥云造型的装饰,在中国中原的古建筑中时常见到,使梁与柱之间的空白得到较好的美化,更有着吉祥的寓意,充分证明了中原建筑文化的流入。</p> <p class="ql-block">  库车大寺寺院面积约1165平方米,主体建筑为两部分:寺院主体和供信徒礼拜时使用的大殿。</p> <p class="ql-block">  库车大寺,无论是宗教法庭的建筑类型、门楼的独特艺术造型、礼拜殿的结构体系,还是建筑细部的设计都是较罕见的建筑艺术实物,尤其是表现建筑细部的砖雕木雕、彩绘对研究西域建筑装饰艺术具有深刻意义。</p> <p class="ql-block">  库车大寺建于16世纪,由新疆依禅派始祖依斯哈克·瓦里在库车居住期间建造。全寺以88根木柱支撑,是一座质朴的典型的木质结构寺院。</p> <p class="ql-block">  与佛教、基督教的大殿不同的是,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大殿内,没有塑像,也没有人或动物的图像。在8世纪后,墙上都以几何图样或少量象征性的植物作点缀,而禁止绘以写实的形象作装饰。因为穆斯林认为,真主的样貌是不能用任何形象图案描绘表现的,而且为了避免任何偶像崇拜,大殿内便不允许出现人或动物的形象。</p> <p class="ql-block">  库车大寺寺院东南角的地方,有一处伊斯兰宗教法庭的遗址,是新疆保留的为数不多的伊斯兰教司法机构遗址。这是一栋形同民宅的小屋。曾经这里的伊斯兰法官,可凭借着一本《古兰经》审理所有民事案件。</p> <p class="ql-block">  库车大寺,无论是宗教法庭的建筑类型、门楼的独特艺术造型、礼拜殿的结构体系,还是建筑细部的设计都是较罕见的建筑艺术实物,尤其是表现建筑细部的砖雕木雕、彩绘对研究西域建筑装饰艺术具有深刻意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