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4年“十一”国庆节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全体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弘扬文明节俭、风气气正的良好风尚,“十一”期间所有教师要坚决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p><p class="ql-block"> (一)严禁通过微信群等各种方式发布涉政有害言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p><p class="ql-block"> (二)严禁巧立名目、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礼品、烟酒、购物卡、消费券等礼品及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p><p class="ql-block"> (三)严禁所有教师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购物卡、礼品礼金、消费券、电子红包、网上转账、快递邮寄节礼等。 </p><p class="ql-block"> (四)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接受下级或学生家长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参加“一桌餐”等。</p><p class="ql-block"> (五)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 </p><p class="ql-block"> (六)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下属及学生家长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p><p class="ql-block">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 </p><p class="ql-block"> (八)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 </p><p class="ql-block"> (九)严禁“十一”值班期间饮酒、脱岗漏岗和其他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及信息汇报工作。 </p><p class="ql-block"> (十)严禁参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传销活动、赌博以及各种形式的非法集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