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我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就诊时碰到了两件乌龙事件 ,上告无门,只能暂且记录下事件的全过程,以备今后进一步查考。</p> <p class="ql-block"> 我叫邢圣德(男),2024年9月16日住进浦东院区十七病区,做左眼白内障手术(住院号:1246745),出院时医院开出两张门诊预约单。一张是9月17日在总院的术后复查专科预约单(9月17日是中秋节,浦东院区停诊);另一张是9月19日在浦东院区的术后复查预约单。但两次的复查的实质性内容完全相同——测视力、测眼压和做裂隙灯检查。为什么要安排两次复查和两次收费呢?另外,在9月19日的第二次术后复查中,有一位女医生对我说:“你是竺向佳主任的病人,要请竺主任再复查一下。” 我说:“那请你向竺主任预约一下”,她就在电脑上操作了一番,并在病历簿上笔录了9月25日浦东白内障专科门诊”,详见下列照片。</p> <p class="ql-block"> 之后,对我说:“你手机上会显示预约结果的”,详见下列手机短信的截图照片。</p> <p class="ql-block"> 二小时之后,我手机上又收到了一条短信——9月25日浦东白内障专科预约门诊改至9月29日,详见下列手机短信的截图照片。</p> <p class="ql-block"> 我原本就对“白内障专科专病门诊”的就诊水准持怀疑态度,故选择了竺向佳主任的专家门诊和请专家做手术。为什么手术后复查的决定权还是落实在“白内障专科专病门诊”处?这样还有必要设立专家门诊吗?</p><p class="ql-block"> 这类逻辑上的混乱现象,让人目瞪口呆!希望院方彻查此事,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