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br></b><b> 别人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了你,你应该怎么做?也许有80%的人会脱口而出——怎么做?报答呗。<br></b><b> 怎么报答?——别人给予的帮助越大,报答就越多呗,你没听说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吗?<br></b><b> 是的,中国社会有着这样一句家喻户晓的俗语,叫“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相传了成千年,到了清代,被载入《增广贤文·朱子家训》中,表述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b></h3> <h3><b> 这句话正确吗?<br></b><b> 有人会说:在落后的封建时代,这句话对于劝人向善,曾起过一定的作用。其实不然,细细分析,就可发现这句话其实是一句彻头彻尾的谬言,反映了封建主义“道德”的欺骗性,它和所谓“三从四德”以及“二十四孝”中的某些糟粕一样毒害着平民百姓的思想。<br></b><b> 一、首先,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它的立论从根本上是错误的。它混淆了社会整体与个体的概念: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员,没有社会,个人即使能够生存,也只能像禽兽般地生活。每个人都受恩于社会,作为个人,凡是有能力的,都应当贡献于社会,让社会得到更快发展。有能力帮助别人,看上去是帮助了具体的个人,实际是帮助者对整个社会的回馈。接受帮助的人从根本上来说,他接受的是整个社会的帮助。<br></b><b> 二、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显然是说给被施恩者听的,让受“恩惠”者对施恩者感激涕零,顶礼膜拜,将施恩者奉为圣人,如有机会,必定要十倍、百倍地去偿还那些“恩惠”。当然,说这话的人忘不了举一些类似“漂母饭信”、“结草衔环”的例子。不少慈善者回馈社会时很低调,不声张。而有些人在享受着豪宅香车,灯红酒绿,过着纸醉金迷,穷奢极欲的生活时,偶然想起要抛洒几个小钱,做一回善人,于是便大张旗鼓地宣传一番,往自己脸上贴一个大大的金字,顺便还给自己的企业作一次广告,他们当然希望接受了他们施舍的人对他们的“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了。<br></b><b> 三、社会发展的特殊机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这里面有他们的能力和辛劳,但更离不开社会和民众,一个再有本事的人,在无人的荒岛上绝不可能成为富翁!因此,回馈社会是先富起来的那些人份内的事。北欧一些国家,对高收入者实施高税收,用这些税收帮助低收入者,通过法律机制让有能力者去帮助有困难的人,从而缩小了社会的贫富差距。<br></b><b> 四、社会越发展,对困难和贫困者的救援机制就越健全,有能力的人帮助有困难的人,就像水从高处流向低洼处那样自然。人们接受输血,接受器官移植,根本无需去追问这血,这器官是谁捐献的(现行的法律和道德都不允许查问);人们接受红十字会和其他慈善机构的善款的帮助,也无需去追问这笔款子是谁捐赈的。当然,接受帮助的人,在知道是谁帮助了自己的情况下,给予礼节的感谢当然是必要的,但无需千恩万谢,更无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人活在这世上,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接受别人的帮助,同时也不断的帮助别人的过程,可以说,在多数情况下,人们根本无法知晓哪些人帮助过自己,自己帮助过哪些人。当然,有许多帮助过我们的人,我们能够知道具体人,但是如果要一个一个地根据“恩情”的大小去加倍地报答,能报答得过来吗?</b></h3> <h3><b> <br></b><b> 随着社会的进步,有能力帮助别人就努力去帮助,这将成为一种责任:自己兜里钱多了,就会拿出一部分来给生活困难的人,就像拿给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看到孩子落水了,奋不顾身地去救,就像是自己的儿女落水一样;看到老人倒在路边,毫不犹豫地去扶,就像自己的父母倒地路边一样;搀盲人过马路,推重车过高桥,更不在话下。<br></b><b> 人们帮助了别人,不再去记住什么时候出了多少力,帮助了谁;被帮助者也无需去刻意记住是谁在什么帮助了自己,帮了多少,而是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也去尽力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br></b><b> 有能力者把帮助别人当成理所应当、天经地义的事,而有困难者坦然接受帮助,并不直接报答施恩者,而是感恩于社会,报答于社会,这才是人际关系的最高境界。<br></b><b>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见鬼去吧!</b></h3> <br>(本文中的图片素材选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