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党中央多次强调:建设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div> 一种广泛深刻共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尊重实际、尊重群众,从农民最关心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农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让农民真正当家做主。</div> 如何扩大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使农民真正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div> 我们党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并且将基层民主定位为“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br></div> <b><font color="#ed2308">一、这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font></b><div> 1978年开始实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原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div><div> 1980年在广西河池等地农村,出于农田灌溉、防火防盗等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需要,农民们自发组建了一些新的组织,名称不一,有的叫“村民委员会”,有的叫“村管会”,有的叫“议事会”等,以取代正在迅速瓦解的生产队组织。</div> 农民群众尝试的这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经党和政府不断总结、推广和提高,逐步演变成现在意义上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div> 村民自治的实行,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掀开了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新的篇章。</div> <b><font color="#ed2308">二、这是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最广泛、最有效的途径。</font></b><div> 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管理层次较多,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心在农村,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div><div>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是提高广大农民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重要平台,是实现农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div> 如惠州市推行的“四民工作法”,其核心内容是把村务工作纳入民主提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有序轨道,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b><font color="#ed2308">三、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font></b><div> 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绿美乡村,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div> 离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离开民主制度的支撑和保障,缺乏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参与,当代农村建设中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以及环境整治等各项措施就不可能顺利推进,即使建起来也难以维护和发展。 <b><font color="#ed2308">四、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font></b><div> 当前,农村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因村务不公开和管理不民主等引发的矛盾依然存在,干部亮不了“箱底”,群众明不了“心底”,由此造成干群紧张、农民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div><div>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利于解决农村诸多矛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密切干群关系。</div> 如饶平县平地村以“平地论坛”和“户代表会议”为载体,探索用群众普遍接受的“板凳会议”平台,有效化解当前农村矛盾,为村民权利提供体制保障,找到了一条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总而言之,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必须推进民主政治,让农民真正当家做主。<div>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一定要坚持尊重实际、尊重群众,紧紧依靠广大农民,从农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广大农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