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1963年5月4日我入团时留影</p> <p class="ql-block"> 1964年春节我们兄妹与父母合影</p> <p class="ql-block"> 我与副县长的女儿</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这篇《我与副县长的女儿》讲的是我儿时的故事。</p><p class="ql-block"> 副县长的女儿姓陈,是我小学同班同学。因年代久远,我把她的名字忘记了。陈同学的父亲是我家乡解放前最大的民族资本家。解放后她的父亲被结合到县政府做了副县长。因其特殊身份,加之形象帅气,还是县里打蓝球的高手。在百姓中他比其他县领导的名气大得多,我儿时就知道县里有这么个角,后来又欣喜获知陈副县长的女儿与我小学同班。陈同学长得精明且漂亮,特别逗人喜欢。我对她格外高看一眼,平时总喜欢靠拢她。陈同学也喜欢和我玩,我俩成了最好的玩伴和朋友。陈同学聪明漂亮有种,其母亲是县里的大美人,一家人出门时回头率特高。我非常羡慕这一家子,我靠拢陈同学并非巴结,而是出于自然。其实按现在的说法,我家的基因并不比陈同学差。我的叔公是辛亥革命领袖黄兴;我的爷爷是抗战时期领导湖南南县抗日的一县之长;我的父亲是参加湘西战役的抗日老兵、书法家。</p><p class="ql-block"> 我和陈同学的友谊维持不到3年就破灭了。记得那是小学三年二期末的事,一天上午下第一节课时,我和陈同学又玩到了一起,我们坐在一根长櫈上推搡打闹。突然间她跑向一边,奋力把长櫈掀起,我被重重地摔在地上。陈同学本是和我闹着玩的,却不料将我的右手手臂摔脱了臼,我在地上痛得打滚,班里同学见状不知所措。事后老师通知了我父母,把我带去医院治疗。</p><p class="ql-block"> 我们家很穷,治疗费花了好几块钱,一家人的生活受到了影响。迫不得已,母亲带着我去陈同学家索赔。不料,见了陈副县长夫妇后,他们仅赔付了一元钱。陈同学父亲是高官,我父母是普通百姓,有一种畏惧感,母亲只好忍气吞声,拿着一元钱走人。从此,我就对陈副县长有了恨意,同时再也不愿理睬我的那位陈同学了。</p><p class="ql-block"> 事过两年,在我们小学五年一期期末时,我们班被安排到县城近郊去支农双抢。那个年代恰逢三年苦日子,我们成天饥饿难忍,加之又要做农活,实在是难熬日子。一天陈同学找理由请假回城,实际是回家补充吃食。她家条件好,从城里回来时还会带些零食,让同学羡慕不已。看到陈同学如此快活,我顿生妒意。因为饥饿,鬼使神差,我一心想把陈同学带回的零食偷吃了,以此报复他们家对我们家的亏欠。第二天在田里干活时,我佯装肚子痛,老师准我离开稻田回宿舍休息。下乡参加双抢,同学们的住宿条件异常简陋,男女同学住在同一农舍的楼上,女同学住里屋,男同学住外屋,全都是打地铺,被子挨被子。我回到宿舍后,偷偷潜入女生住屋,很快找到陈同学挂在墙壁上的挎包,发现里面装着香气扑鼻的酥糖,我一不做二不休,掏出酥糖就回到自己的地铺位置,我忙不迭地躲进被窝里吃起酥糖来。填饱了肚子后便心满意足地呼呼睡着了。</p><p class="ql-block"> 晚餐前,同学们收工回到宿舍。不一会儿,听到陈同学从女生住屋发出尖叫:"谁把我的酥糖偷走了!男女宿舍顿时炸开了锅,同学中出了小偷那还了得!我睡在被窝里若无其事,装着啥也不知道。说内心话,我并非有意做小偷,一心想的是穷人报复富人,让她活该。滑稽的是,"案子"没费劲很快就破了。我偷来酥糖是躲在被窝里吃的,被子里洒满了酥糖碎碴。我始料未及,留下了铁证。我偷吃陈同学零食的行为,很快被无意掀开被子的同学发现,由此,我成了小偷。当时我悔恨不已,恨不能钻下地洞一走了之。</p><p class="ql-block"> 奇怪的是,我的"小偷行为"暴露后,宿舍反而安静了,陈同学闭嘴不再吭声。当时,我年纪小,不懂得为何没人指责我的小偷行为,后来我才明白,是因为我被陈同学摔伤手后,其父母仅赔了一元钱,同学们为我抱不平,理解了我的报复行为,包容了我的过错。但毕竟偷吃同学的东西是不光彩的,尽管没有同学鄙视我,而我的内心一直受着煎熬,直到小学毕业,我考入初中,与小学同班同学分开后,才彻底放下“负罪感",决心加倍好好学习,努力进步,争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p><p class="ql-block"> 实话实说,我在家里家外一直是个乖孩子,读书不曾要父母操心,除了这次犯错误外,从来没做个错事,我一惯表现积极,最肯做好事。我在老师跟前是个好学生,在父母跟前是个好孩子。读初中后,我刚满15岁就入了团,而且是班里唯一入团的男同学。</p><p class="ql-block"> 初中毕业后我考起中专离开了家乡,从小学毕业后,我与陈同学完全断了联系。多年后听我大妹妹说,陈同学在县城一所小学任校长。当时我大妹妹在县电影公司工作,曾不少得到陈同学的帮助和支持,这说明陈同学在心中是有我这个老同学的,至少她没有记恨我曾偷吃过她的东西,相反证明她对她父母是有抱怨的,不该在我摔伤手后仅赔付一元钱。儿时的经历已过去了60多年,彼此间的不快早已烟消云散。在回忆往事时,我还会感谢她在我偷吃她的东西时表现出的大度,我会祝愿她晚年开心快乐幸福安康。如果我们还能回到儿时,我绝不可能再以偷吃她的东西来报复她了,如今日子好过了,谁还欠口吃的,那个年代正逢过苦日子,吃不饱饭,肚子实在太饿呀。</p> <p class="ql-block"> 我的母校沅陵县鹤鸣山小学</p> <p class="ql-block"> 文革中的我(胸前佩戴着伟人像章)</p> <p class="ql-block"> 当记者时在南海边留影</p> <p class="ql-block"> 退休后喜欢回忆往事</p> <p class="ql-block"> 2019年11月我们兄妹在拜谒叔爷爷黄兴故居时留影</p> <p class="ql-block"> 兄妹四人在叔爷爷黄兴雕像前留影</p> <p class="ql-block"> 兄妹四人在湖南省政府大院前留影</p> <p class="ql-block"> 记录生活.回忆过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