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博中心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

邢~

资助相伴与你同行 <p class="ql-block">亲爱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我园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认真落实资助工作,并将助学金的受助对象及评定条件等情况告知你们。</p> 资助政策宣传 幼儿资助对象 <p class="ql-block">  公办幼儿园及惠普性幼儿园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脱贫家庭子女、脱贫不稳定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p> 认定依据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一)家庭经济因素。 </span></p><p class="ql-block"> 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二)特 殊 群 体 因 素 。</span></p><p class="ql-block"> 主要指是否属于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 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情况。</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span></p><p class="ql-block"> 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 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最低生活保障标谁,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四)突发状况因素。</span></p><p class="ql-block"> 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五)学生消费因素。</span></p><p class="ql-block"> 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span></p><p class="ql-block"> 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p> 档次划分类型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学生:</span></p><p class="ql-block">(1)原建档立 卡家庭学生;</p><p class="ql-block">(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p><p class="ql-block">(3)孤 残 学 生 ;</p><p class="ql-block">(4)特 困 供 养 学 生 ;</p><p class="ql-block">(5)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年医疗费5 万元以上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p><p class="ql-block">(6)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的;</p><p class="ql-block">上述5、6 两种情形之一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治疗清单等 相关审核材料。</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 </span></p><p class="ql-block">(1 )烈 士 子 女 、重 点 优 抚 对 象 家 庭 子 女 或 无 直 接 经 济 来 源 者 ;</p><p class="ql-block">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p><p class="ql-block">( 3)父母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p><p class="ql-block">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 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p><p class="ql-block">(5)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生活困难 等困境学生;</p><p class="ql-block">(6 )低收入家庭学生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形者。</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3. 其他有家庭经济困难情形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 “一般困难” 学生。</span> </p><p class="ql-block">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在《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类型中适度调整,分档资助。</p> 认定程序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一)提前告知。</span></p><p class="ql-block"> 学校要通过校园公告、班会、家长会、发放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宣传本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发放《马鞍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 《申请表》。</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二)个人申请。</span></p><p class="ql-block">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学生或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三)学校认定。</span></p><p class="ql-block"> 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学校可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家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四)结果公示。</span></p><p class="ql-block"> 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五)建档备案。</span></p><p class="ql-block">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技工院校按要求录入技工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p> 与你同行 <p class="ql-block">新博中心幼儿园在积极宣传学前资助工作中,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阅读和了解,并不断完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满意,让困难幼儿家庭应助尽助,全面落实好国家资助工作政策,和家长朋友携手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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