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埠镇第一初级中学关于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告家长书

杨埠镇第一初级中学

<p class="ql-block">  2024年9月3日7时27分,山东省东平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公交公司接送学生的车辆行至东平县须昌路丁字路口时,失控造成路边家长和学生24人受伤。东平县立即开展人员救治和现场处置。截至目前,共造成11人死亡(其中家长6人、学生5人)、1人危重、12人生命体征平稳。</p><p class="ql-block"> 每当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都让人心惊胆寒,希望全体师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人,行文明路。</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杨埠镇第一初级中学</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关于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工具上下学的告家长书</p><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您们好!</p><p class="ql-block"> 电动车(两轮、三轮或四轮)、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特别是两轮电动车深受群众喜爱,被众多家长用来给学生上下学使用,此举看似便捷,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中小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且S333省道穿镇而过,车流量大,极易发生意外。 </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等相关规定,我</p><p class="ql-block">校禁止未成年学生骑行电动车(自行车)上</p><p class="ql-block">下学,明确要求学生家长要接送学生(走读</p><p class="ql-block">生、日托生、寄宿生)上下学,不得让学生</p><p class="ql-block">自行骑行交通工具上下学,但仍有部分高年级走读生和个别寄宿生骑行两轮电动车上下学。</p> <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p><p class="ql-block">天。望您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积极配合学</p><p class="ql-block">校做好这项工作,严禁孩子骑行摩托车、电</p><p class="ql-block">动车和自行车上下学或上街购物、玩耍;要严格管控孩子的手机,特别在节假日更要严格管理,不让孩子私自拿手机到县城扫码骑</p><p class="ql-block">行电动共享单车。学校在做细做实教育管理</p><p class="ql-block">工作的同时,真诚希望各位家长尽到监护人的义务,管理好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自己的生</p><p class="ql-block">命,尊重他人的生命!</p> <p class="ql-block"> 学校签字(盖章): </p><p class="ql-block"> 2024年9月3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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