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宣传|“资助暖心 情润童心”---悦明园幼儿园资助宣传工作

长安悦明园幼儿园

<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为了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浓厚氛围,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贯彻实施,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p> 资助对象 <p class="ql-block">  在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嘉华街社区悦明园幼儿园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困难幼儿。</p> 认定范围 <p class="ql-block">  根据《西安市长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及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幼儿都可以自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开展好我园2024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经费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介绍如下:</p> <p class="ql-block">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p><p class="ql-block"> 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p><p class="ql-block">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p><p class="ql-block">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p><p class="ql-block"> 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子女以及残疾学生(幼儿);</p><p class="ql-block"> 5.烈士子女及优抚对象子女;</p><p class="ql-block"> 6.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p><p class="ql-block"> 7.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幼儿;</p><p class="ql-block">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按顺序优先选择申请认定,联系班主任老师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表。</p> 资助标准 <p class="ql-block">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费375元/生/学期。</p> <p class="ql-block">  资助点燃希望,爱心助力前行。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嘉华街社区悦明园幼儿园会积极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我们将进一步宣传学前资助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前资助工作的满意度,我们将竭尽所能,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幼儿应享尽享。</p><p class="ql-block">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嘉华街社区</p><p class="ql-block"> 悦明园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2024.9.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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