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代持信托”报税规则 (代持信托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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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新“代持信托”报税规则 (代持信托 2.0)**</p><p class="ql-block">加拿大联邦政府提议对代持信托的报告规则进行了若干修改。政府已确认,今年2024年不必为代持信托提交T3信托所得税和信息申报表。新的裸信托规则将适用于2025税年。</p><p class="ql-block">代持信托是一种金融安排,其中一个人是受益人,另一个人是管理事务的受托人。这可能包括那些与父母共同持有银行或投资账户的人,这些人被添加是为了帮助管理账户。还包括父母与子女共同拥有房产的情况,以帮助子女符合抵押贷款的资格要求。</p><p class="ql-block">资产价值不超过50,000元的代持信托在持有任何类型资产的情况下都可免于申报。</p><p class="ql-block">此外,还有一项新的“关联方信托”豁免,这意味着每个受托人必须是个人,且每个受益人必须是与受托人有亲属关系的个人。该豁免适用于持有特定类型资产且财产价值不超过250,000元的信托。允许的资产包括公开交易的股票和共同基金、储蓄投资、债券和个人使用财产。个人使用的不动产如价值超过250,000元的主要居所和度假屋将不符合关联方豁免的条件。</p><p class="ql-block">然而,如果财产的法定所有者是关联方个人,且该财产可以被指定为法定所有者的主要居所,则另一项新的豁免将适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的价值没有门槛限制。这将豁免一个成年子女被添加为父母主要居所的产权持有人,或者一个父母被添加为子女主要居所的产权持有人,以帮助子女符合抵押贷款的资格要求。</p><p class="ql-block">代持信托规则的修改包含在财政部的一份技术性文件《与所得税法和所得税法规相关的立法提案》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