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伤痕

王晖

<p class="ql-block"> 邓小平留给当今社会重要的思想财富是邓小平理论。纪念邓小平活动已过去几天了,往事却挥之不去。</p><p class="ql-block"> 2004年,我应省政协文史委邀请在《江淮文史》纪念邓小平专辑上发表研究邓小平反右防“左”思想的文章。2006年,中指办筹划制订《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收到邀请后撰写《方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设想》(发表在2006年《中国地方志》第11期)前往桂林与会,《会议纪要》大篇幅引用拙文观点。</p><p class="ql-block"> 2007年,中指办在广东召集方志学者正式拟订条文。按会议要求,我与会前拟了个《方志质量管理标准》(草案),载入会议材料汇编供集体讨论。我拟的草案分“总则、质量标准、管理标准、附则”四章(草案收录在拙著《方志论》书后)。会议还有梁滨久、苏炎灶、王广才等或撰文或发言主张这样“质量+管理”的结构,奇怪的是这部分人发言温文尔雅;反对质量管理标准的人发言河东狮吼气斗如牛。中指办理论研究室同志说看了一场剑拔弩张的好戏。因反对者气势汹汹,导致会议决定只制定志书质量标准,放弃质量管理标准。梁滨久十分惋惜地说志书质量标准已经有六条了,光制定这个,会议就没有什么意思!我研究前咨询过质量技术标准部门,知道标准的结构,就建议中指办会后咨询国家质量标准部门。不出所料,国家质量标准部门说没有质量管理控制就不是标准,暂且改名《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显然,这一次规范文件制定走了很大学术弯路,使二轮志书编纂没有质量管理标准可循,严重影响了志书质量。直至去年,中指办在北京门头沟召开会议制定一系列文件,大会发言时我提起十几年前的伤痕,现在研究制定七个文件中关于志书质量管理规定是弥补上次《志书质量标准》制定中的缺憾,事实证明没有质量管理,质量规定就是一纸空文。现在补充制定,亡羊补牢犹未迟也!</p> <p class="ql-block">参加《志书质量规定》的全体人员在肇庆合影</p> <p class="ql-block"> 当年制定标准会议第二阶段从广州移师肇庆,分几个小组拟稿,然后大会逐条讨论。我当时负责“行文规范”组,条文最多,汇报讨论时间最长。白天大会讨论,晚上协助理论研究室整理汇编。“观点”部分只有三条,由三位年长者负责拟稿。大会讨论时我提出指导思想“使用邓小平理论的概念,删去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包括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谁知该组一位老同志瞪大眼睛凶神恶煞般呵斥道“邓小平理论怎么能包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当时感到莫大耻辱,这是集体研究规范文件,不是讨论你个人著述,干嘛动那么大肝火声嘶力竭呐喊呢?哪一级学阀能剥夺别人发言权?会议前一段吹胡子瞪眼那是为标准结构,这不仅仅是我的主张,还有好几位支持者,这个回合是为了邓小平理论概念直接冲着我而来,没有人能体会到我心头伤痕加了一把盐。</p><p class="ql-block"> 为了真理不惧蛮横辩解“制定标准要与时俱进,我在党校学习,老师就是这样解释邓小平理论的,这些都写进了《党章》”。谁知另一位负责人说“我当过支部书记,《党章》我能背出来”。或许他背的是老《党章》。当时没有人支持我,只是会议结束时,中指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田嘉总结时说“这次会议邱老(研究室邱新立)、王老很辛苦(二位不算老,调侃气氛而已)……近段时间的确没有怎么听到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提法,王老回去再查查依据给我们反馈一下”。</p><p class="ql-block"> 回来后我立即将《党章》关于邓小平理论的界定和其他意见写信反馈,此信收录在拙著《方志论》之后。《质量规定》吸收了我的意见,删去了过时的指导思想。这次难忘的经历挫伤了我理论研究的积极性,之后几年都不想参加学术活动。文学伤痕反映的是社会曲折,学术伤痕则记录了学术研究的曲折。尽管这些曲折的历史已经改写,然而这么多年来,一提起邓小平理论,心头伤痕就隐隐作痛……</p> <p class="ql-block">写给田嘉及理论研究室的反馈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