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学生家长:</p><p class="ql-block">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义务教育资助政策:</p><p class="ql-block"> 一、资助标准</p><p class="ql-block"> (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840元、初中每生每年1060元,均含取暖费120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p><p class="ql-block">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p><p class="ql-block">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特教1500元/年)。</p><p class="ql-block"> 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p><p class="ql-block"> 二、资助范围和条件</p><p class="ql-block"> 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中一项的即可申报:</p><p class="ql-block">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3.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p><p class="ql-block"> 注意:满足以上条件准备申报的家庭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该项目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街道证明等等。</p><p class="ql-block"> 三、申请方式</p><p class="ql-block"> 每年9月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p><p class="ql-block"> 四、评审程序</p><p class="ql-block"> 1.个人申请。符合资助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2.班级评议。由班主任查实上报学校评审小组。3.评审小组审查。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上交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4.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校资助生名单,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公示时间7天。</p><p class="ql-block"> 五、资助事项</p><p class="ql-block"> 有关详情可致电:北戴河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5922928、学校电话7521079咨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