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物件)民国时期下关警察局义务警察证明书(233)

老马:讲述警营故事……

<p class="ql-block"> 首都警察厅为加强警备力量,增进警务工作效能,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建立了义务警察,并对加入义务警察的人员进行三个月为一期的训练,每天训练二小时,施以简单的术科训练,担任消防、工务、教护等辅助工作,对象青壮年居民为主,他们是可机、马车及入力车夫、清道夫、旅店茶社及娱乐场所伙友、车站码头工人及船夫、...、等 </p><p class="ql-block"> 这张首都警察厅下关警察局义务警察受训证明书,是发给我辖区码头工友邰长福,内容为;查队员邰长福、糸江苏省淮安县人、现年三十二岁、在本局义务警察第六期受训期满(计三十小时)、特给证明,局长余翼群、中华民国三十五七月二十七日。 </p><p class="ql-block"> 保存完好的证明书,为了解民国时期警务工作提供了实物资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