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坂村”的“坂”字说开

胡海松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 font-size:22px;">在德安县丰林镇,有一个行政村名为“大坂”,得此名的原因是其地域内有一片较大的平畴,且有两个自然村落都以“大坂”开头得名。这样的地貎在现代的字典工具书上被称为“畈”,按这种定义,“大坂村”中的“坂”应当是用“畈”这个字。实际上,当地人也一直是用“畈”字的读音fàn来称呼这个地名,而非按“坂”字的读音bǎn来称呼。当地的方言,这两个字的读音也不相近。</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 font-size:22px;">八修《德安县志》(1985)上对全县有“畈”字的地名有较详的记载。明朝时,在全县的地名中,是把“阪”代替“畈”使用,如“泗溪阪”“高塘阪”等;清朝与民国时期,全县地名中的“阪”改写为“坂”;1950年,全县的行政区划为四区一镇,共辖46个乡,“大坂乡”作为行政地名出现,属县第二区;1958年,全县实行人民公社建制,撤消区,将46个乡整合为12个公社,公社下设大队,“大坂大队”出现在原狮子公社下辖的行政单位中。全县带“坂”字的大队名称还有林泉公社的大溪坂大队、河东公社的上坂大队、宝塔公社的李家坂大队等,还有很多带“坂”字的自然村落;1984年机构改革,公社又改称乡,大队改称行政村,在记录单位名称时,又将全县所有地名中的“坂”字统统更改写为“畈”字,大坂大队,被更改写为“大畈行政村”,其管辖的自然村中,有两个原名为“大坂张”“大坂王”,也被改写为“大畈张”“大畈王”。</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 font-size:22px;">1984年,德安县通过第一次地名普查,出版了《德安县地名志》,此志书中,对全县地名中的“坂”字也全部更改写为“畈”,因编纂时还没有开始机构名称改革,“大坂大队”是更改写为“大畈大队”。随后,新编九修《德安县志》(2008),以及绘制出版发行的德安县行政地图和自然地图中,都是按“大畈”这个地名来使用标注的。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大畈行政村”却一直到现今,还如旧的继续以“大坂”为行政地名使用村行政公章和行使公文,村部大门口,挂的门牌也是“大坂村民委员会”。</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176, 79, 187);">如今的情况是:在百度上查询“德安县丰林镇”或“德安县丰林镇大畈村”,其内容中是“大畈村”与“大坂村”两个名称相互混用出现;在网络地图上,手机搜索“大畈村”或“大坂村”都能导航抵达;在他们的行政村活动室、办公室墙上悬挂的资料,也是两个名称混用,如其中一张悬挂的行政村区域图上,标题写的是“大坂村”,图中的地名却是标注“大畈”两字。这种混用现象有点让人无所适从,单位行文,该是写“大畈”还是“大坂”?读其音,是按村挂的门牌读作大坂(bǎn),还是按当地人的实际称呼读作大畈(fàn)?当地村镇想改变这个名称混乱使用的现象,要求恢复“大坂”这个原历史地名,他们的理由是:这个名称,在历史上出现过,而他们一直坚持用到现今,当地百姓也默认了这个地名。</span></p> <p class="ql-block">(网上截图)</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 font-size:22px;">就此,笔者说一点个人看法:</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 font-size:22px;">先辨析“阪、坂、畈”三个字。我有一本《说文解字》,是1986年买的,在上面只查到“阪”字,释义为:“坡者曰阪,一曰泽障,一曰山胁。从阜,反声。”“坂”与“畈”两字《说文解字》没有收录。网上百度查询,说“坂”字在“阪”字后面出现,与“阪”字同义同音,属“阪”的异体字。异体字是一个字的正体之外的写法,字音和字义相同,仅字形不同的一组字,在旧时可相互替代使用。“阪”的异体字还有一个“岅”。1936年刊行、1979年修订的《辞海》中,明确指出“坂、岅”是“阪”的异体字。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收录810组共1055个异体字,并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废除异体字不再使用。但不知什么原因,《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开始并没有录“阪”字,只录了一组“坂(岅)”字,到1956年3月又补充通知说“阪”为规范字,致使后来出版的有些现代工具书上,把这两个字说成都是正体字。这两个字现在只在一些地名中见到,如日本的地名“大阪”。“坂”字的释义为山坡、斜坡,旧时大量出现在地名中。据网上查询,说在《广韵》《集韵》《韵会》(宋、元代时的韵书)工具书中,“坂”字有两种读音,一读bǎn一读fàn(与畈同音),但现代的字典工具书,只收录了前一种读音bǎn,没有后一种读音,有人考证,在古越语(浙江东部)里,这两个字音相近。畈(fàn)字,《辞海》载,释义为:成片的田;平畴。可作名词也可作量词。“畈”字最早在什么时候出现,查询不到,网上标注《康熙字典》有收录,但可以肯定,它不是“阪”“坂”的异体字。</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 font-size:22px;"> 1987年3月27日,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地名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等6个部门联合颁发《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各类地名……均应按国家确定的规范字书写,不用自造字、已简化的繁体字和已淘汰的异体字。”</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 font-size:22px;"> 在旧时,地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书写错误也是一种常态,德安县的地名中,根据得名成因,有些地名在后来的使用过程中,很多演变得与原义背离甚远。如县城义峰山,原名义丰山,得名原因是原山下的田地属南唐时的义门陈氏,民间庄稼连年被蝗虫侵食,唯独义门陈氏这块田庄屡年五谷丰登,后名称却演变成了“义峰山”;丰林镇中的“丰林”,原为“峰林”两字(得名为原境内多枫树),后演变成现名;磨溪乡五星胡溪自然村,根据得名原因,应是“湖溪”(屋场旁小溪涨水时水面若湖),曙光背溪街自然村,原名是“陂溪街”(陂,水岸)。这些地名之所以后来没有被更改,是因为使用时间已久,成为了大家的约定俗成,其错用的字也属规范正字。全县地名中的“坂”字更改为“畈”,一是遵循了国家发布的《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二是现代大型工具书《辞海》中,将“坂”列为异体字,且字义字音已与“畈”字完全不相同了。如果还将“坂”字继续替代在“意义”与“读音”上都不相同的“畈”字,就会给现今的人带来不便和困惑。“大坂村”这个名称,尽管使用时间已久,也得到了当地人的默认,但这种历史承传会给外地不知其历史的人带来费解。地名是人们在社会交流中的符号,需要有历史文化的继承,但前提是,要遵循国家制定的规则,既然国家已明确规定了地名应该按规范的字书写,不用已淘汰的异体字,那么就得按规则来,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政府部门,更应如此吧!</span></p> <p class="ql-block">(2019年德安自然局监制地图)</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span class="ql-cursor"></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