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第三中学《未成年人禁止入寺学经倡议书》

格尔木市第三中学

<h1>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不能信教是坚持教育与宗教互相分离原则的法律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能进入宗教活动场所是广大家长应尽的义务。</h1> <h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从我国《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我国实行的是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宗教不得干预国民教育和公共教育。<div>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引导、支持、允许、纵容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是违法行为。</div></h1> <h1>  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是一个人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他们没有独立的思维能力、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引诱、强迫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极易受到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从而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前途未来。</h1> <h1>  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按照国家法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培养子女,应成为孩子遵纪守法的榜样,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无论是信教的家长还是不信教的家长,都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进入宗教活动场所、不参与宗教活动、不参加宗教培训班、夏令营。</h1> <h1>  各位家长朋友们,爱孩子,就给他一个美好的环境,给他一个健康的思想,给他一个良好的品行,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从现在做起,共同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h1><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格尔木市第三中学</p><p class="ql-block"> 2024年8月1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