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style="text-align: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2px;">一</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七年前兴奋地读万斯的《乡下人的悲歌》,是因为书中描写的我不甚了解的阿巴拉契亚文化与美国底层白人的生活。被符号化的美国黑人生活是连篇累牍的以贫民区的教育水平低下,无业,吸毒,酗酒,家庭暴力和社区治安恶化为主要内容的动作片。美国白人生活则经常艺术地出现在售房广告中:一对年轻看上去有知识的白人夫妇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带着两三个孩子在自家前院的草地上玩耍或种花。万斯在书中记录的他青少年时期的个人经历甚至让我震撼,书中记录的是没有经过文学提炼的个人经历(2020年改编的同名电影就有些高于生活),仿佛我以前看过的那些动作片的内容一切照旧,只是角色全部由黑人换成了白人。万斯在书中对其经历和夹叙夹议的深入思考不乏精辟独到之处。虽然那些思考和议论在此书出版时就受到一部分人的批评。</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那时,我的直觉是真诚,如同《乡下人的悲歌》出版后,万斯在接受NBC和Bloomberg采访时朴实的发型,带有尚未完全褪去的婴儿肥的颇有学生气的青涩稚气的脸,和接受采访时语言表达的率直。</span></h1> <h1><br></h1><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乡下人的悲歌》是这样开头的:</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i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我的名字是J.D.万斯。⾸先我觉得我应该坦诚地讲⼀下:我认为读者 们此时拿在⼿⾥的这本书有些荒唐。封⾯上说这是⼀本回忆录,但我才31 岁,⽽且还没有取得什么伟⼤的成就,⾄少还没有那种值得⼀位陌⽣的读 者花钱来读的成就。我所做过的最棒的事——⾄少是名义上的,就是从耶 鲁法学院毕业。这是我13岁时连想都不敢想的。 </i></h1><p class="ql-block"><br></p><h1><i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但是,耶鲁法学院每年都有⼤约200名的毕业⽣。⽽且我相信读者们也不会想去阅读他们当中⼤部分⼈的⼈⽣。我不是参议员,没当过哪个州的 州长,更没担任过内阁部长。我并没有创⽴市值10亿美元的公司,也没建 ⽴改变世界的⾮营利组织。我仅有的是⼀份不错的⼯作、⼀段幸福的婚 姻、⼀个舒适的家,还有两只可爱的狗。</i></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再次阅读《乡下人的悲歌》,万斯已被特朗普提名为共和党的副总统候选人,成熟英俊的脸庞时而显着谦和时而透露霸气,配着修饰讲究的络腮胡须,西方有身份的人的标配。演讲时气吞山河的气势,不显一丝一毫乡下人的怯懦和悲情哀色。万斯今天被提名为共和党的副总统候选人,明天可能成为美国第60届副总统,后天可能会成为美国第61届总统。这大概是八年前他写作和出版《乡下人的悲歌》时没有想到的。</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他当时没有想到的应该还有很多。</span></h1> <h1 style="text-align: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2px;">二</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万斯的这本畅销书有两个中文译本。台湾译本《绝望者之歌—一个美国白人家族的悲剧与重生》, 远离书名原文的字面意义,揉进了译者自己对全书内容的理解和诠释。如同Gone with the Wind也被译作“乱世佳人”而不是“飘”。</span></h1><p class="ql-block"><br></p> <h1><br></h1><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的译本《乡下人的悲歌》被广泛采纳。美国主要媒体的中文版都使用“乡下人的悲歌”作为该书的中文译名。</span></h1><p class="ql-block"><br></p> <h1><br></h1><h1><span style="font-size:22px;">前几天朋友圈内议论书名的翻译问题。此书的英语全名是:</span></h1><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Hillbilly Elegy – A Memoir of a Family and Culture in Crisis</p><p class="ql-block"><br></p> <h1><br></h1><h1><span style="font-size:22px;">Hillbilly 字面意思为 “山民” 或 “山里人” 。有研究说词源上可以追溯到17世纪苏格兰的Hill Folk。后来多用于特指美国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英国定居者,有了特定的历史地理民族文化概念。万斯在书中用相当的篇幅讨论自己家族和他周围其他被称作Hillbilly人的历史地理种族文化传承:苏格兰-爱尔兰移民定居在肯塔基的山区,祖父辈上世纪四十年代开始迁徙到制造业的俄亥俄州米德尔顿寻求新的美国梦。《乡下人的悲歌》英文版封面阴暗山区的背景设计,绝非无意而为。</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Hillbilly在一些语境中含贬义,视为 “政治不正确” ;而被山民用于自嘲,也常被阿巴拉契亚人自指,所以万斯在书中自称Hillbilly,如同他的外祖母外祖父也自称Hillbilly。这和汉语中的“山民” 或 “山里人” , “乡下人” 或 “下巴佬” 异曲同工,政治正确性取决于谁说。</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英语里还有一个意思稍微中性的词Countryman,也可以翻译成 “农村人” 。万斯没有用Countryman而是Hillbilly,意在他的家庭背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乡下人,比如,美国北方农业地区蒙大拿州或怀俄明州的Countryman,而是来自阿巴拉契亚地区有着苏格兰-爱尔兰移民背景的"乡下人"。</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从语言对应的角度看,汉语中的“山民”,没有“乡下人”突出的贫困,缺少教育,文化落后的色彩,把 “下巴佬” 留给更带“愚昧“色彩的Redneck,用 “乡下人” 对译Hillbilly其实已经算般配了。试想,如果有一本写上海闸北区青年逆袭故事的书《江北人的悲歌》,英语又该怎样翻译呢?理解上海话“江北人”的涵义是一回事,把这层意思准确生动地译成英语又是另一回事。所以有人说,翻译难,难于上青天。</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我倒觉得,如果一定要较真,可以更多注意Elegy的翻译。无论在词源上还是在现代用法中,这个词多用来指葬礼上的歌,或许可以译作“挽歌“,既更贴近原义符合翻译原则中的“信”,又不失文采,即翻译原则中的“雅”。“挽歌”这个词虽然古老但并不生僻,所以也不违背翻译原则中的“达”。</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恐怕真正不应该有的缺失和遗憾是,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中译本封面,只印出并翻译了此书的主标题:Hillbilly Elegy (乡下人的悲歌)。副标题A Memoir of a Family and Culture in Crisis(字面意思为 “家庭和文化危机的回忆录 “)直接从封面消失了,自然也就没有中文翻译。殊不知,这个重要的副标题与主标题是互补的,对书名和该书的主旨有提纲掣领的诠释作用。万斯试图通过这本回忆录,叙述 “乡下人” 的个体家庭悲剧和作为家庭悲剧大环境的社群文化悲剧,以此衬托他自己逆袭的艰难与成功。</span></h1><h1><br></h1><h1><span style="font-size:22px;">有意思的是,这个中译本的封面给此书自拟了一个副标题: “全世界的绝望与焦虑—一个美国乡下人的愤怒与无奈” 。“全世界”不知从何谈起,前面提到的缺失之余,又显得画蛇添足了。</span></h1><p class="ql-block"><br></p> <h1 style="text-align: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2px;">三</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万斯笔下的家庭悲剧,主角是自己的母亲,一个以优异成绩高中毕业几周后就生下了万斯的姐姐而辍学。在他的记述中,他的生父和继父都不坏。万斯13岁之前,他的母亲嫁过六任丈夫,一度几个月就换一个男友,或者在婚姻中另有婚外男友。他的生父是母亲的第二任丈夫,所以他有五位父亲,并随着母亲的婚姻搬过五次家。这还只是悲剧的一部分。母亲因不堪自己婚姻家庭的一团乱麻和吸毒,丢掉了护士执照后进一步陷入无业贫困和家庭暴力。失去理智时她甚至以与自己的亲生儿子车毁人亡同归于尽来掩饰自己的婚外情和贫困,被保释后失去了对万斯的监护权。多次进入戒毒所后又前功尽弃卷土重来。生活在这种家庭环境中的万斯,承受的不仅是贫穷,更多的是恐惧。</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在《乡下人的悲歌》里,万斯并没有孤立看待自己的家庭悲剧,而是把它放在一个更大的社会文化背景(阿巴拉契亚历史地理文化)里观察分析,他尖锐地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他认为许多铁锈区社会问题的根子在“乡下人”自己的文化劣根性。在书中他明确地否定了 “将问题归咎于社会或政府的白人劳动阶层文化运动” 。</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万斯在书中为读者讲述自己为去耶鲁法学院准备资金时在当地地砖仓库做临时搬运工挣13美元一小时的一段经历。也讲述了他一位年轻同事和女友的故事:女友差不多每三天就要无故矿工一次,这位年轻同事自己经常迟到,每天上厕所三四次,每次半小时以上,有时45分钟甚至1小时之久。最后双双被老板解雇。万斯在书中说,仓库工作的员工大多挣16美元一小时,折合年薪就是3万多。在那个500美元就可以租到一间相当不错公寓的地方,这本是一个不错的工作。</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我当年在地砖仓库所看到的问题位于⽐宏观经济趋势和政策更深的层⾯。太多的年轻⼈对努⼒⼯作有本能的抵触,⽽好的⼯作岗位却总是找不到⼈。⼀个年轻⼈应该有着不止一个需要⼯作的理由,比如,供养未来的妻⼦还有即将出⽣的孩⼦,他却丢掉了⼀份有着很好医疗保险的不错⼯作。更令⼈不安的是,当丢掉⾃⼰⼯作的时候,他还认为⾃⼰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他⾝上就缺少⼀种主观能动作⽤——他认为⾃⼰的生活不能完全有自己掌控,总是想要责怪除⾃⼰之外的其他⼈。这种现象与现代美国的经济格局格格不入”。</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你可以在镇子上走一圈,30%的年轻男性一周工作时长不到20小时,但找不到一个人意识到自己是懒汉的人。” </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万斯在书中记述他见过的一名男子,因不满自己的工作必须早起而辞职,却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抱怨时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的经济政策害惨了自己。因此万斯说:“我们经常在嘴上说努⼒⼯作有多么重要,但却告诉⾃⼰找不到⼯作的原因是我们感觉到的不公:奥巴马把煤矿关掉了,或者说所有的⼯作都被中国⼈夺⾛了。 这些都是我们为了解决认知不协调⽽编造的谎⾔——我们看到的世界与我们宣扬的道理之间的⼤相径庭。” </span></h1><p class="ql-block"><br></p> <h1 style="text-align: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2px;">四</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乡下人的悲歌》也可以作为一本励志的书。我曾经推荐给此地朋友的孩子阅读。虽然万斯不幸摊上了一个问题母亲,外祖母外祖父像父母一样爱他。外祖母总是跟他说:考个好成绩,找个好工作,别他妈的偷懒。万斯在NBC访谈节目里说,他那强悍的外祖母家里一共有19只枪,她随身都带着子弹上膛的枪。</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就像今天我们很多人要通过高考跳出大别山,逃出大西北而改变命运,万斯在2003年高中毕业后因经济拮据又不会申请政府资助,没有选择直接上大学,而是当了四年兵,四年驻扎在伊拉克。四年的军旅生涯进一步磨练了他的意志品质,并且得到政府的退伍军人资助2007年入读俄亥俄州立大学。他那时候很拼,全日制学习还做两份兼职,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两年完成本科学业后,又成功地考取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院毕业后做过参议员助理,法官助理,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两年后去硅谷风险投资公司工作,结识了一大批对他今后事业发展有帮助的大佬,所以他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关键的逆袭。</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万斯在书中写道:“我的外祖⽗母⽆疑且⽆条件地是我⽣命中最美好的⼈。他们⽣命中的最后20年都⽤来向我展⽰爱和稳定的价值,教我那些 ⼤多数⼈从⾃⼰⽗母那学到的⼈⽣功课。他们两个都尽其所能,保证我能有⾜够的⾃信和正确的机会来为美国梦⼀搏。”</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所以,万斯在《乡下人的悲歌》的扉页上题词:</span></h1><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For Mamaw and Papaw, my very own hillbilly terminators</p><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我不是非常喜欢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对这一段题词的翻译:</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i>谨以此书献给阿嬷和阿公,这两位乡下⼈是⼀直保护着我的“终结者”</i></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终结者“(Terminator)是《终结者》系列影片中的自主机器人。虽然被创造出来与人类为敌,但也有终结者最终被人类重新编程,改造为人类的保护者。汉译中”终结者“加上引号,意在提示典故出处。</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我倒觉得不如简单明了地译成:</span></h1><h1><br></h1><h1><i>“献给外婆和外公,我乡下人的保护神”</i></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如果需要进一步做文学上的联想和发挥,也不妨译作:</span></h1><h1><br></h1><h1>“献给外婆和外公,我乡下人命运的终结者”。</h1><h1><br></h1><h1><span style="font-size:22px;">虽然意思不一样,似乎更符合外祖母的期望和在他人生旅程中的作用。当然,这个意义上的终结者就不需要引号了。</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不知道万斯会喜欢哪一个汉译。</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不管怎样,万斯以自己的成功证明了他书中所说的,改变社会状态,必须靠自己的努力,是可以做到的,但并不是大多数“乡下人”都能做到的。</span></h1> <h1 style="text-align: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center;">五</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但有一点几乎可以认定,今天作为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的万斯,已经改变了初心忘记了使命,如果他写这本书的时候有“初心“和”使命“的话。多年前读到《乡下人的悲歌》时,人们可能寄希望于这个来自贫穷落后的80后,将来的某一天,有信心也有能力针对他经过亲身经历发现的底层白人社会问题的症结,彻底解决阿巴拉契亚乃至整个美国与贫困相关的社会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把问题推给社会或政府。</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然而,在《乡下人的悲剧》仅仅出版6年后,万斯竞选国会参议员开始就突然认定白人劳动阶层并不懒,而是受外部势力所害。他开始猛烈攻击抢走了工作机会的移民和外国制造业,认为那些工作本应该由本土出生的美国人来做。而根子在于拜登政府。</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所谓“铁锈带”的问题,本质上是二次大战以后,美国在全球化进程中明智地选择退出传统制造业而抢占科技含量更高的新兴产业的产物。不幸的是,这个过程一定程度上以牺牲传统制造业地区为代价而振兴了其他以新兴产业为支柱的新发展地区。客观地说,如果美国政府需要对“铁锈带”问题负责,就不单是某一届政府或某一个执政党的问题。自美国第37届总统尼克松以来,至目前第46届现任总统拜登,6届共和党总统6届民主党总统互有交替,铁锈只是越来越锈。</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今天,在几乎所有的意义上,万斯都成功了,同时成功地修改了《乡下人的悲歌》中所宣称的“不是参议员“的身份地位。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在耶鲁法学院招聘会上连Sparkling Water(一种碳酸水饮料)都不知道何物,在招聘面试宴席上连左右两侧大小不一摆放有序的刀叉都不知道如何用的”乡下人“。</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现在再读《乡下人的悲歌》,更清晰地读出万斯对自己苦难童年生活甚至对“乡下人“的鄙视和憎恨,却鲜有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复杂感情。也更清楚地读出他对个人命运抗争的欲望,激情和意志,除了竞选中政党间的相互推诿指责甚至辱骂,看不出在《乡下人的悲歌》里强辩的真正改变“乡下”和“乡下人”的志向,社会责任感和任何具体举措。</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华尔街日报2024年7月16日报道,在特朗普宣布万斯为竞选搭档后,万斯的畅销回忆录《乡下人的悲歌》登上亚马逊畅销书榜首。新闻里没有报道的是,万斯可能正在用他的实际行动开始书写《乡下人的悲歌》的续集。 今天看来,也许真正的乡下人的悲歌是, 成功离开“乡下”以后, 万斯就永远回不去了,即使失败了也回不去。梦寐以求不再是“乡下人“,万斯也就不再能体会乡下人,不再能像《乡下人的悲歌》那样准确地为乡下人把脉,本质上代表“乡下人”的利益,虽然他现在已经有条件把他书中的分析付诸行动了。公平地说,一个人的所见所识所作所为,受限于他的社会角色。八年前什么都不是的他,万斯可以毫不留情地批评自己原先的那个社群“乡下人”,批评无论是哪个党派的在任的和离任的总统和他们的政策。万斯现在是共和党的国会参议员,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他就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了,他需要在政治舞台上出色地,也许有时是违心地,扮演新的角色,仅仅靠一己的真诚是完全不够的。所以,指望通过阅读《乡下人的悲歌》来了解大选,了解将来可能的副总统和总统是不够的,有时甚至是幼稚的。幸与不幸,这无疑是《乡下人的悲歌》再次冲上畅销书榜首的原因。</span></h1><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也许,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乡下人的悲歌》</span></p><p class="ql-block"><br></p><h1><span style="font-size:22px;">以上这一段话原本就应该是结束语了。突然想到以下一段从《乡下人的悲歌》里摘抄的万斯描写自己少年生活中关于“生活法则”的话,意味深长,作为本文的结束语:</span></h1><p class="ql-block"><br></p><h1><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i>“在俄亥俄州的时候,我越来越擅长游⾛于不同的“⽗亲”之间。史蒂夫正在遭受着中年危机,从他的⽿环上就能看出来。在他⾯前,我 装作认为⽿环很酷,以⾄于他认为也应该给我打⼀个⽿洞。奇普是⼀名酗酒的警察,他把我的⽿环看作是“⼥孩⼦⽓”的标志。在他⾯前, 我有着厚厚的脸⽪,还要装作喜欢警车。肯是⼀个在和母亲交往三天后就 向她求婚的怪⼈。在他⾯前,我是他两个孩⼦的好哥哥。但以上都不是真正的我。我讨厌⽿环,讨厌警车,⽽我当时也知道肯的两个孩⼦在⼀年之内就会⾛出我的⽣活。”</i></b></h1><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