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职的敖鹏举同志年仅22岁

无语

<p class="ql-block">敖鹏举生前照片</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 25, 25);">  今年的7月16日,乌恰县铁列克乡乡村振兴专干,22岁的敖鹏举,在抢险救灾中他是第一个冲入洪水中,并再也没有起来,不幸因公殉职。</span></p> <p class="ql-block">敖鹏举(右一)生前照片</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 25, 25);">  7月22日,敖鹏举的骨灰返回故乡湖南省衡阳县衡阳县、乌恰县、湖南中医药大学等相关领导参加追悼仪式。</span></p> <p class="ql-block">敖鹏举(左)生前照片</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 25, 25);">  7月15日21时50分左右,乌恰县铁列克乡突降暴雨,当天22时29分,敖鹏举等5名同志,前往该乡铁列克村入户排查险情,对居住在房屋有安全隐患的群众,进行紧急疏散转移。在前往哈拉铁克村途中,车辆行驶至托斯莫桥过水路面时,突遇山洪暴发,车辆被冲入河道,敖鹏举被洪水冲走失联。乌恰县组织300余名消防救援、公安、边防、干部群众,开展紧急联合救援,经5个小时搜救,敖鹏举的遗体于7月16日3时40分,在托斯莫桥下游4公里处被找到。7月22日,敖鹏举的骨灰返回故乡湖南省衡阳县。</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 25, 25);">  敖鹏举,于20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毕业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11月,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来到乌恰县。他勇于担当,不负人民,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 25, 25);">  敖鹏举在湖南中医药大学毕业后,就积极响应号召、扎根基层,放弃了江苏优越的就业环境,选择前往国土的最西部,新疆乌恰县扎下了根,他曾写道:“我的每一次进步,每一次成长,都是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取得的。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党员干部,将时刻跟紧党的步伐,不负青春、不负人民”。</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28, 128, 128);">图原网络。</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