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非烟 历历在目(三)插队记亊(1)一一不屈的冤魂 迟到的正义

田园

知青岁月 <p class="ql-block">  在共产党的执政历史中,左倾或右倾错误时有发生。对执政者来说,发现错误可以调整和纠正,但对受害者来说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的舅父就是一名最大的受害者。 </p><p class="ql-block"> 舅父李光德,米脂孙家沟村人。在我记事时他与外爷在米脂县城西街口开一土布染坊,同时种有土地,是自食其力的农民,无论染坊还是种地均无顾工。生活水平比一般农村人要殷实一些,引发村里包括族里人的眼红与嫉妒。 孙家沟地处米脂背川(以无定河为界,河东为阳川,河西为背川),解放前是共产党与国民党的“红白”交界地,共产党与国民党时不时来村,他既是共产党的参议员,也是国民党的保长,给共产党和国民党都当差。</p><p class="ql-block"> 土改中舅父定为中农成份。中农是党的团结对象,受到保护,是革命的基本群众,也是工人阶级的同盟军。舅父是孙家沟村唯一“有文化”的人,在该村当了八年小学校长兼老师,当了十年村会计。“四清”中查其财务除错账五分钱外,账目一清二楚,无任何不良记录。</p><p class="ql-block"> 但命运多舛,土改过了近二十年的1965年“四清运动”中被“提拔”补捞成“富农”,一下子成了“打击”对象了,成了无产阶级的专政的对象。 文革中更作为“地、富、反、坏</p> <p class="ql-block"><b> 舅父遗照(拍摄时期不祥)</b></p> <p class="ql-block">右"五类分子,"只许规规距距,不许乱说乱动”,成了被管制对象。既已成富农就要执行土改时期的一样的政策,要补分他家财产。三孔窑洞分走两孔,留一孔给他们,居住着三代十余口家人。本没有什么生活资料,但也得分,包括锅碗瓢盆农具,甚至院内一堆黄胶泥土也分去。</p><p class="ql-block"> 乱世“文革”中,米脂“101造反派”当权后否定“四清运动”,要舅父写一清单列出“四清运动”中被分去的财产。“101造反派”垮台后这一清单被县“军管组”当作把柄,说成是“梦想复辟变天”反攻倒算的“变天帐”,将舅父再“提拔”成“反动富农”。1970年3月“一打三反运动”中,舅父以“现行反革命”被公开逮捕入狱。舅父生性刚烈,入狱后虽严刑拷打,仍拒不认罪。 </p><p class="ql-block"> 让我料想不到的不幸事发生了! </p><p class="ql-block"> 我插队时的1970年9月25日下午已是太阳落山,公社抽调供销社主任张庆甫到我们生产队里来了找我(我是队里的会计,负责接待外来人员),我感到有些异常,公社平常有什么事一般都是通过有线广播上通知,这时候派人来队里肯定有急事。果不出所料,他给我说:“公社派我亲自来通知你们明天上午县上要枪毙人,全体社员明天要按时听广播”,又说,“听说枪打的人叫李光德……”,这一句话象一声炸雷让我震惊不已。我呆在原地一动不动,我无论如何不能把枪毙之人与舅父</p> <p class="ql-block"><b>舅父居住地遗址 摄于2006年</b></p> <p class="ql-block">联在一起,无法相信和接受这样的事实,但又确确实实是真的!整个晚上,心烦意乱,心里象堵了一快石头。晚上躺在炕上的我,似乎看见了被子弹穿破头颅,脑浆倒了一地,血淋淋的舅父,多可怕的景象……冤屈、屈死的舅父!……,可怜的舅父!</p><p class="ql-block"> 对我来说这最可怕的消息不能让社员们知道。第二天,公社广播一开始,我将我窑洞的有线广播喇叭进线与地线短接起来,再在地线上倒上水,我以为这样全村的喇叭因短路不会再响起来。但无济与事,社员家的喇叭里还是传出剌耳的狂嚣声,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呆呆的坐在院里……。57岁的舅父倒在了血泊中……。</p><p class="ql-block"> 舅父死后,80岁的外爷服毒自尽,妗子带着女儿沿门乞讨,傻儿子无人照料,被水淹死,遭遇家破人亡之灾祸!一宗错案 ,直接或间接夺去了一家三口人的生命,亲属泣不成声,其悲情难以言表! </p><p class="ql-block"> 令人窒息的政治空气,平民百姓能说什么?又敢说什么?!舅父是我的直系亲属,我意识到我返城机会己成绝望! </p><p class="ql-block"> 1976年10月党中央宣布10年浩劫文革结束,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终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从中央到地方平反冤假错案,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 </p><p class="ql-block"> 舅父在沉冤八年后,经多方努力,终于平反昭雪了!</p> <p class="ql-block">  省高院调查研究后在米脂有关部门上报平反舅父材料上批复"无辜被杀,彻底平反"。</p><p class="ql-block"> " 1978年复查中,通过反复查证,发现李光德只不过是中农成份,并无‘复辟变天’活动。经重新上报材料,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给其平反”[摘自《米脂县志》(1992年版第483页)]。可人头落地,再也检不回来了! 两年后给“……家属安家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和财产补偿费3500元”[摘自米脂法院米法(1980)第11号文件]。平民百姓的生命多不值钱啊,3500元一颗活生生的头颅。</p><p class="ql-block"> 沧海桑田,世事巨变。今日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开启了民族和谐、复兴的新时代。那段历己成为历史,我们祈愿,发生在50多年前的冤案在中国永不再发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