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兵团长期是我军部队体制的一个级别,介于野战军和军之间,兵团级的出现是在解放战争后期,由于当时我军部队数量很多,接近800万,为了指挥方便,成立兵团,管辖几个军。</h1> <h1>到了五十年代,经过大量裁军,部队数量大大减少,兵团做为战斗部队的建制单位不存在,但是兵团级还存在。二级军区就是兵团级单位。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军的兵团级单位是,陆军的二级军区新疆军区就是兵团级单位,海军有三个舰队也是兵团级单位,大军区空军也是兵团级单位,武警总部一开始也是兵团级单位,再加上其他单位,全军有十几个兵团级单位。</h1> <h1>1990年,开始取消兵团级,首先开始的是在领导干部中取消兵团级别。方法是“两极分化”,把付兵团向下靠,归到正军级,把正兵团级向上靠,归到副大军区级,90年之前任命的付兵团级,保留原级别不变,90年以后任命的副兵团职务,确定为正军级。</h1> <h1>1992年正式开始兵团级单位的体制改革,大军区空军,海军舰队,武警总部,取消兵团建制,升格副大军区级。</h1><h1><br></h1><h1>1992年5月,新疆军区降为正军级,主官高配,兰州军区副司令员王克担任新疆军区司令员,潘兆民担任政委,傅秉耀担任第一副司令员。后来由于新疆部队太多,半年后,1992年12月升格为副大军区级单位。傅秉耀担任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兼新疆军区司令员,潘兆民担任兰州军区副政委兼新疆军区政委</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