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年间,为了防止官员贪污,实行了“养廉银”制度。 “养廉银”并不是官员们的俸禄,而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工资补贴”。这些补贴都是自己用的吗?显然不是,其本质是各个衙门的办公经费,类似于现在的经费包干。 地方官员的办公机构,都由很多的随从,幕僚、师爷、门子、皂隶、马夫、库事、斗级、轿伞扇夫、禁卒组成,而雇佣这些人的钱,和办公房屋修缮的钱都出自“养廉银”,为了节省开支,所以在机构和人员上,尽最大限度地精简裁员。这样能剩下不到四成的钱用于自己的生活。 清朝官员实行的是低工资制度,以知县为例,月薪是每月支奉3两白银,年俸禄才45两。而清朝一品大员的年俸禄也仅是180两,面对如此低的工资,养一个家族实属困难,再加上各种应酬,和孝敬上级的“冰敬”和“碳敬”,这也是产生很多贪官的原因之一。 贪腐的手段大体相同,各州县在民间收取的皇粮国税,要层层往上解送。 碎银子凑在一起熔化铸成大块银子有损耗,粮食多次转运也有损耗。因此官府在征粮收税时会加收一定的比例以备损耗。地方官员往往加收的“火耗”大于实际损耗,余下的部分就中饱私囊。有些地方加收的“火耗”竟然超过了正税许多,百姓苦不堪言,官场风气也因此败坏到极点。<br> 雍正帝即位后推行“火耗归公”,各地仍然允许征收一定比例的“火耗”,结余部分全部缴给公家仓库,官员不许私自瓜分。而从这些结余中,拿出钱来给各级地方官发放“养廉银”。这措施类似现在的“收支两条线”。为了防止官员腐败, “养廉银”便应运而生。 现实中,品级低的县令有养廉银,省和府的高级副职大多都没有这钱,这些人品级虽高,但并不是衙门主官,所以朝廷不负担他们的经费。像督抚要行使职责,需要开设各种局,有军务需要开设营务处,这些部门雇佣的大量人员都要通过养廉银支付。 雍正此项改革最大的意义就是重建各衙门的财政体系,能使得他们更好履行自个的职责。养廉银实施的当初,确为清朝的反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到了清朝后期,由于财政困难,白银贬值,物价上涨,朝廷下拨的养廉银被扣的所剩无已,所以官员们又开始贪腐,搜刮民脂民膏。纵观历史,“养廉银”只起到了“高薪”的作用,却没有实现养廉,反而还加重了贪腐! 客观看待养廉银在历史上的作用,有它积极的方面,一是“火耗”不准截留,不同程度的减轻了百姓的负担,我们的税制改革也要从利国利民处着手。二是统收统支,财政包干。从省市到基层,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多少完全由主官决定,总比因人设岗,机构重叠,人浮于事要好得多。留给我们思考的是,这种方式的财政拨款,现在为什么不能做呢?<div> 养廉银破产给我们的启迪是,必须有一个自上而下的制约监督机制。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现在的贪腐之风如何从根本上刹住呢?</div> 写于2024年7月18日 <div>资料图片均选自互联网</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