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自从法官让双方和解无果后,老赖户就开始做小动作了。 当年我哥把80%的股份卖给老赖户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他应该全款付给我哥,但他耍赖不给,为了约束他早点还款,我哥做为公司股东,公司厂房的房产证他就拿着,何时老赖户把股份钱还清了,就把房产证给对方,这样就直接制约了老赖户,但就这样也赖账了十几年。老赖户律师因此就出招让对方起诉银行和我哥,并与2021年7月在我哥当年贷款的银行所在地的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银行是很牵强的,原因是我哥做法人代表时曾用这房产证在这个银行贷过款,还贷后银行就把房产证归还给我哥了,这是银行正常的贷款手续,但对方律师却会在这方面做文章,当银行拿到传票时很吃惊,因为我哥的贷款业务已结束十多年了,房产证在我哥手里是正常现象,和银行已毫无关系了,法院对民事纠纷立案,是来者不拒。其实对方如此做,主要是不想让在另一个法院强制执行的欠款给我哥,对方在把欠款交给执行法院的当天,就带着那个案件执行局的法官,当即查封了这个地方法院的账户,造成我哥无法立即拿到欠款,若我哥想拿到欠款,必须等那个应诉案件胜诉,才能拿到老赖户所欠当年的股份钱。</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