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文书,一个退隐的称呼

东篱

<p class="ql-block">说起那个时代的公社文书,想起我已过世多年的父亲。他从解放初就任公社的文书,一直到体制改革,大约到1985改革农村经济结构的三级所有公有制管理模式,撒消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设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担任了镇政府的民政助理。民政助理这个职位承担的工作量仅是公社时期文书工作量的极小部分。</p> <p class="ql-block">文书在公社时代,不是官,按现在的说法是当时公社行政窗口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几乎担负了现在乡、镇政府所有的社会管理职能,开证明(当时农村所有的外出人员外出都要开证明否则不能住宿、买车票,相当于现在的身份证功能)办结婚证、户口登记、出生申报、死亡登记、纠纷调解、兵役优抚、困难户的救济发放、来人接待、食堂司务长等等几乎包罗了政府的一切事务,也都只是一个人办理,没有第二个人经手。所以,知青下乡时的第一接待人就是公社文书了,尽管后期公社设了公社知青办,但也只管知青的选调和招生,可选调迁户口、开证明,发放知青的生产、生活用品依然是文书的本分工作。</p> <p class="ql-block">记得,那时是十天一个集,每逢集日,外出的社员,知青回家(家在上海、北京外地)开证明、农民开结婚证、出生登记等都会在这时候来办理,甚至于农村夫妻吵架、集市交易纠纷、邻里矛盾调解,等等都会在这一天里找到公社以求解决,而接触接待的责任人就是公社文书,办公室就挂“办事组”的牌子。所以,我父亲这一日,经常是早晨一出门就在办公室,办各种事,常常由于等待的人太多,上厕所都有人等在厕所门口,中午饭都没法吃,直到集散,一天就吃两餐。那时候知青选调极为敏感,连夜转户口开证明,是常见的事,父亲都是第一时间办理,甚至连夜将选调通知送到知青手里不过夜;办理结婚登记时,有大队证明不全或缺失的先予登记,事后再䃼。遇到闹离婚的反而拖延不办,我曾提出疑问,父亲说:“农村取老婆不易,不及时办证,明天可能女方改主意,就娶不成了”,而“离婚可能一时气盛,过了今天明天就不离了”;遇到出生登记没文化的父母不懂给孩子取名,就帮助取名。这些都是老百姓的琐碎事,也是老百姓最切身的事。这份工作的辛劳,没有办事公正、为人正直还有任劳任怨、不图名利的人品是做不下去的!在那个时代,有多少个人民公社,就有多少个,这些身份卑微不登庙堂的平凡人!这些人及其文书的称呼早已湮没在时代历史的浩渺烟云之中了,谁还记得他们!</p> <p class="ql-block">现在的网络媒体偶尔会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在回忆文章里出现“文书”一词,特别是在一些知青回忆文章里。而我父亲在他工作了四十多年的乡镇,现在五十几岁上了年纪的人,说我起父亲的姓名没几个人知道,但一说起以前公社里的“某文书”,就会有人说:当初不是他帮我打结婚证我就没有现在的老婆、我的名字是他给我起的、我选调时他帮我把选调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连夜送到大队来、我下放时到公社是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不然饭都没得吃、我参军时年龄差一个月,他帮我开了证明让我夠兵龄,所以我参了军。</p><p class="ql-block">逝者已逝,时光荏苒,位卑微末,虽只荧火之光,只要在漆黑夜晚一现也能给人以希望,迎来黎明。</p> <p class="ql-block">过来人,如在头条“知青往事”的文章提到的“公社文书主管知青的老杨”的作者、回忆我父亲的“我”,应该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我,还记得那时候公社里有一个“文书”,这些“文书”们姓氏名谁,我们暂且放下,只记住为老百姓“办事公正、为人正直、任劳任怨、不图名利”的“公社文书”则足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