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说道·拔出“萝卜”带出泥

咕嘎呼哩

<p class="ql-block">  多年以后的今天,武汉再度火爆,不是因其四大火炉之一的名片,而是发生在甲辰季夏的一件事。在这个季夏里,武汉投放了据说是千辆“萝卜”快跑运营。消息称无人驾驶出租车运营效率、成本控制和安全性皆表现出色、优异。如24小运营,车辆利用率更高;智能调度,规划路线更精准,减少空驶现象、拥堵现象。同时,事故率还会远低于传统出租车,乘客出行更加安全。这些优势使得无人驾驶出租车在价格、效率和服务质量上具备了更强的可选性、竞争力,未来有望用更低的价格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高质量服务体验。惟一不足之处是,传统出租车师傅们对此很有意见。于是,立马有人挺身出来批评说这些师傅们纯属杞人忧天,“萝卜”和师傅两者互不影响,他们可以各做各的生意——仿佛间,这样的话以前也曾多次被听到过。</p><p class="ql-block"> 剪断截说,放言两点。</p><p class="ql-block"> 其一,传统车辆——无论旧能源、新能源,无牌上路均属交通违规,要记12分并处以罚款,驾驶人还需要重新去考科目一。连遮拦部分车牌的,也要按上述违规处理。更有甚者,某市对驻停在道路两边按时间记费停车位里、加盖了防晒车罩的车辆,也记了12分并处以罚款。</p><p class="ql-block"> “萝卜”们却大可以无牌之身,而确实有礼地招摇于市政道路上。何处讲理?这难免引来少许无识多事小民们诸如“放火”“点灯”之类无端妄议。</p><p class="ql-block"> 其二,对“萝卜”们的乘客,没有明文强行规定必须要持有驾驶资格者。所以,无论男女、老幼、长短、胖瘦、丑俊,能付足车费即可上车乘坐优质体验。</p><p class="ql-block"> 而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尽管无人驾驶车辆的设计目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人类驾驶,但在当前的技术和法律规定下,坐在驾驶位置上的人必须持有驾驶证。因为,虽然无人驾驶车辆能够在大多数情况下自主驾驶,但在遇到特殊情况或技术限制时,可能需要人工介入。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是必须的,这也间接要求驾驶位置上的人具备驾驶资格——上文为引述。</p><p class="ql-block"> 这又要到何处讲理去?乘坐私家无人驾驶车辆者,需要持有驾驶证;乘坐运营无人驾驶“萝卜”者,又全无驾驶证一说。这样一来,针对服务公众的车辆,其乘坐人的要求,反倒低于服务私人车辆,那就有点莫名其妙,而毫无逻辑、法理可言了。今天早上刷抖音时,刷到异国的一个脱口秀采访节目,受访的小女洋娃娃在其母亲要她向外公问候“父亲节”快乐时,予以抵制了。她有理有据,逻辑性极强地一番议论后,指出“因为他不是我的父亲,我不会向他问候父亲节快乐。”外国小孩子也懂逻辑。</p><p class="ql-block"> 说到逻辑,手头查到的资料说,老大哥苏联于1930年取消了逻辑学。我们呢,1902年清朝庭规定,政科三年须开设逻辑学。20世纪初逻辑学被教育界纳入到正规课程中,成为大中学校必修课。1960年代逻辑课程被取消,专业队伍遭到解散。1970年代逻辑学在大中学校开始复苏,并成立了逻辑学会。1988年逻辑课程再次从中学语文教材中删除。1990年代大学里,逻辑学也从必修课转为了选修课。1998年逻辑课从课程中被踢出至今。</p><p class="ql-block"> 纵观近年来国人理性的渐失,想必与此有充分关系——又残余逻辑了一下。不过,有人喜欢。让内涵概念、外延概念,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分必要条件,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见鬼去吧!</p><p class="ql-block"> ——2024071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