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年代的手抄本

华哥

<p class="ql-block">  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可能知道,我们国家曾经出现过书荒年代。那时基本上没什么书可看,古典文学属于“四旧”,当代文学属于“毒草”…所有的文学作品不是因人废言就是因言废人,都不能看,书店里也没得卖。即便是《林海雪原》《欧阳海之歌》一类的红色小说也在不能看之列,连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也不唱(以《东方红》替代)。整个的文化生活就是几个现代京剧样板戏和“老三战”即《地雷战》《地道战》《南征北战》来回看反复看,戏情内容熟得连唱段台词都能背下来:“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高,实在是高”。……</p><p class="ql-block"> 于是手抄本就在这种条件下乘虚而入,悄悄产生了。</p> <p class="ql-block">  我大概是在1973年看到手抄本的。最先看的是《梅花党》,反特的。随后看了《第二次握手》,写的是海归青年爱情故事。</p><p class="ql-block"> 那时部队对这类读物防范特别严,尤其是《少女之心》,那是绝对不能看的。</p><p class="ql-block"> 人的普遍心理是对禁止的东西偏偏特别好奇,越好奇就越想看。</p><p class="ql-block"> 1979年自卫还击战结束以后我才看到《少女之心》。战后军里举办了一期参谋集训,我担任121师区队的区队长。有天晚上四班长邓保华贼头贼脑地塞给我一个小本子,翻开一看是《少女之心》,这小子胆子够肥啊!好奇心起,也不管这家伙是为朋友两肋插刀还是往朋友两肋插刀,看完再说。于是躲进被窝打着手电一气看完。</p><p class="ql-block"> 也没什么啊,神经病!害得本帅捂了一身臭汗。</p><p class="ql-block"> 如果后来又看过《废都》的朋友就一定知道,相比之下,《少女之心》就是小巫仰视大菩萨。</p> <p class="ql-block">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部队打架犯浑都不算什么事,唯独男女关系是大防。战士与驻地姑娘恋爱,干部恋爱先上船后买票,一经发现,后果很严重,轻则纪律处分,重则卷铺盖遣送回老家,甚至连军籍都不保。</p><p class="ql-block"> 我们团长政委管这些同志叫大耳朵。</p><p class="ql-block"> 大耳朵就是二师兄猪八戒,好色之徒,属于流氓二流子一类。别看二师兄现在行情看涨,在当时,谁要是背上了大耳朵的名号,在哪都受歧视,处处遭白眼。</p><p class="ql-block">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严禁手抄本其实也是领导们出于对下属的关心和爱护。</p> <p class="ql-block">  那时对英模人物的宣传很广泛,像雷锋、王杰、董存瑞、黄继光等部队英雄模范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连中央高层的首长也经常穿军装在公众场合露面。所以军人的地位相当高,很多女青年也希望找一个军人伴侣。“吃菜要吃白菜心,嫁人要嫁解放军”一时间曾成为流行语录。相应的,部队对军人的约束也更加严格,像陈世美,大耳朵之类有损军人形象的现象是绝不允许存在和出现的。</p><p class="ql-block"> 而对手抄本这个被认为是败坏部队作风纪律,有损军人形象的万恶之源,自然是非严禁不可了。</p> <p class="ql-block">  现在看来,这些真算不得什么事。“文革”这一页已经翻过,一切被颠倒了的东西又重新被颠倒过来了。正所谓上帝的归上帝,凱撒的归凱撒。从当前少男少女前卫的程度看,谁影响谁,谁甩了谁还不一定呢,呵呵!</p><p class="ql-block"> 只不过在读书这方面,好像走向另一个极端:书多了却没有多少人愿意沉下心来去读了,仿佛进入了全民手机时代,大家都沉迷于打游戏,发抖音,赚流量。</p><p class="ql-block"> 呜呼,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禁看手抄本已成为历史,手机会不会被禁呢?不好说。我只知道历来都是,强人之所不能,法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禁必不止;不审势则宽严皆误!</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注:文中图片系作者摄自《新华月报》1980年第4期中的插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