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高新实校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关于校外培训致滨州学生家长的一封信!</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高新区实验学校转滨州市教育局文章</p><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暑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全面营造校外培训“平安消费”环境,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在此我们诚恳向您发出如下倡议。</p><p class="ql-block"> 一、关于违规学科类培训,请您拒绝参加</p><p class="ql-block">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在法定节假日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所有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研学旅行”“夏令营”“暑期托管”等任何形式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请各位家长朋友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安全和资金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不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p><p class="ql-block"> 二、关于非学科类培训,请您理性选择</p><p class="ql-block"> (一)查看培训资质。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关注培训机构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悬挂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p><p class="ql-block"> (二)签订培训合同。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请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防止培训机构私自修改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要索取正规发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否则日后维权困难。</p><p class="ql-block"> (三)谨慎缴纳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要超过5000元;请务必抵制培训机构以折扣、赠送等优惠手段,怂恿家长在资金监管账户以外途径缴费或超过规定时间跨度续费。为孩子购买课程时,务必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p><p class="ql-block"> (四)遵守培训时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p><p class="ql-block"> (五)核验场所安全。为了您的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培训场所安全的合规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p><p class="ql-block"> (六)加强安全教育。在参加校外培训的过程中,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电安全教育、防欺凌安全教育等,确保孩子健康平安成长。</p><p class="ql-block"> 三、关于违规培训,请您监督举报</p><p class="ql-block">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事关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您的积极配合。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请您及时进行投诉举报。</p><p class="ql-block"> 家长们,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维习惯,暑假期间,更是难得的培养孩子自理能力、劳动意识的好机会,建议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2024年7月5月</p> 附:高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div>http://www.bzgxq.gov.cn/art/2024/1/9/art_118405_10321658.html<br></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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