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一</p><p class="ql-block"> 当你读完台湾人谢霜天写的《梦回呼兰河》后,有一段时间里,眼前老是晃动着萧红在上海的影子以及她同鲁迅夫妇的亲密往来。确切地说是鲁迅一家生活在上海虹口区那地方的影子。说起虹口区,那是你曾生活过的地方,自然而然会勾起记忆深处的那根神经。山阴路到四川路桥一带,经常徒步走过,名人故居也多,但往往路过而没有进去看一眼。多数的时候是去看电影和闲逛,用上海话讲,随便白相相。有时候坐3路有轨电车到虹口公园,现在叫鲁迅公园,就一路看两边闹忙的商铺,一路走到苏州河那边的中央商场……五十多年时光过隙,有轨电车、中央商场、电影院都不复存在了。不晓得鲁迅先生的故居现在还有没有?四川北路是不是还法桐遮天,夏日里一片荫凉?</p> <p class="ql-block"> 二</p><p class="ql-block"> 萧红是东北呼兰人,流亡到上海后经常去拜会鲁迅先生,关系渐熟。</p><p class="ql-block"> 在这之前的1933年4月11日,鲁迅先生举家迁入大陆新村,今山阴路132弄9号。这是一座砖木结构、红砖红瓦的三层楼房。鲁迅的《故事新编》、《南腔北调集》、《且介亭文集》等作品在这里诞生。</p><p class="ql-block"> 在三楼后间的客房里,鲁迅掩护过瞿秋白、冯雪峰等共产党人。</p><p class="ql-block"> 时1935年,中国现代文学的活动中心在上海,鲁迅是文坛的领袖人物。年轻作家萧红、萧军等经常得到鲁迅的帮助。鲁迅先生称赞萧红《生死场》所描写的“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p><p class="ql-block"> 并由此为其作序,安排出版。胡风为其题跋,这对初出茅庐的萧红来说是最难得和荣耀的事情,而最令她觉得珍贵的是序跋中都有非常中肯的批评和建议。</p><p class="ql-block"> 在这期间,萧红萧军与鲁迅先生有许多书信往来。1934年12月6日鲁迅《致萧军萧红》一信中谈到许多事情,其中,有一段话令人深思。</p><p class="ql-block"> ……“单是一些无聊事,就会化去许多力气。但,敌人是不足惧的,最可怕的是自己营垒里的蛀虫,许多事都败在他们手里。因此,就有时会使我感到寂寞。但我是还要照先前那样做事的,虽然现在精力不及先前了,也因学问所限,不能慰青年们的渴望,然而我毫无退缩之意……”</p><p class="ql-block"> 鲁迅重点讲道:“敌人是不足惧的,最可怕的是自己营垒里的蛀虫,许多事情都败在他们手里。”</p><p class="ql-block"> 那么,什么是蛀虫?</p><p class="ql-block"> 一是指咬树干、衣服、书籍、谷粒等的小虫。</p><p class="ql-block"> 二是比喻团队内部起破坏作用的人。</p><p class="ql-block"> 具体讲,嫉妒贤能、推脱责任、目光短浅、假公济私、胡作非为、偏执无知等等,这些行为和特征使得蛀虫成为一种负面比喻,形容那些对团队有害而非有益的人。</p><p class="ql-block">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一个社会现象,即在任何一个团体、组织或者国家中,最可怕的并不是外部的敌人,而是内部的腐败和败坏。</p><p class="ql-block"> 一是强调了内部团结的重要性。在面对外部压力和挑战时,人们往往会团结起来,共同应对。然而,当内部出现问题时,这种团结就会受到破坏,甚至可能导致整个团体的瓦解。</p><p class="ql-block"> 二是揭示了内部腐败败坏的危害。蛀虫是指那些损害团体利益、破坏团体秩序的人。最后导致团体的衰败、灭亡。</p><p class="ql-block"> 三是要反省自己。将责任归咎于别人而忽视了自己的问题。正如鲁迅所说,许多事情都败在他们手里。</p><p class="ql-block"> 清晚期,制度腐朽,闭关自守,吏治腐败,蛀虫们争权夺利,最终外族入侵、农民起义、辛亥革命而致垮台覆灭。大到一个朝代是这样,小到一个团队也是如此。防微杜渐,移除害群之马,把内部的蛀虫清理干净,实在是太有必要了。</p> <p class="ql-block"> 三</p><p class="ql-block"> 你说,有一件事情,不知道这是不是蛀虫所为?摘录如下。</p><p class="ql-block"> 小区内,今年春节前的一个黄昏,有人悄悄地把花坛内的树砍了。引起众人的不满。这起毁绿事件,当事人终在三个月后由于担心引出更为严重的问题而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p><p class="ql-block"> 究其原因竟然是“鸟拉屎”和“恐树倒”。当事人连续用“对不起”表示道歉,一脸没有担当的愧疚,一再声明是另外两个人叫他干的。</p><p class="ql-block"> 试想,别人叫他去害人,难道就去害人不成?难道自治团队成员有侵犯业主的权益而可以不承担责任的特权?这是团队的宗旨吗?</p><p class="ql-block"> 你纳闷,当事人一而再,再而三的与树过不去,是不是上辈子同树结有梁子?</p><p class="ql-block"> “有过而不知者蔽”。</p><p class="ql-block"> 假若按照十三点逻辑推理,“鸟拉屎”迁怒于树且毁树;“恐树倒”是不是应怪罪于风?</p><p class="ql-block"> 树欲静而风不止,月黑风高夜对风下黑手才是正确打开的方式呀?!毁树人把直径14—20厘米粗的主干从根部或胸部砍掉,这难道是修剪?原本茂盛果树,现在稀稀落落不成树形。</p><p class="ql-block"> 有些东西可以分分钟造出来,比如:汽车。然,树不行,从小树苗长到参天大树,除了时间,没有别的办法。有的树价值比汽车还要高。比如2、30年的石榴树。</p><p class="ql-block"> 长了二十多年的树,无厘头地砍树且没有任何流程和招呼且不说,更为恶劣的是:在锯掉的树茬上,用了一黑塑料网盖上并覆上土,再隆起高高的雪堆,直到雪化时,才看清真相。分明就是欲盖弥彰,如果说是修枝,为什么要遮遮掩掩不能光明正大?事后为什么磨磨蹭蹭不敢旋即站出来说明情况?实际上就是心虚。</p><p class="ql-block"> 无论怎么说,即便还有摆不上台面的啥子原因也不能成为尔等妄作胡为的理由! </p><p class="ql-block"> 尽管有个别人众口铄金也难改金子的本色,更难变事实的真相。水落石出,雪化地显,妍媸毕露,自然分明。</p><p class="ql-block"> 诚然,事不大,关键在于无事生非为所欲为且不知悔改不敢担当的作派。砍的不仅是树,更是砍断了念想、情怀。</p><p class="ql-block"> 原本,成立小区自管自治是好事,总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挑起事端,扰乱秩序。就像树里的蛀虫。</p><p class="ql-block"> 树可生,信已失!</p><p class="ql-block"> 弃鸡鸣狗盗之事,做循规蹈矩奉公守法之人。善待树木,福虽未至,祸已远矣。不要毁了自己一生积攒起来的修为,好自为之吧!</p><p class="ql-block"> “见已生者慎将生;恶其迹者须避之”。业主的权益可以不维护,但不能拿着个别人的信任当作砸破头血的敲门砖!</p><p class="ql-block"> 无为而治民自化,在绿树成荫里安生度日就是美好生活,勿多向往……</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四</p><p class="ql-block"> 你原本是《梦回呼兰河》的读后感,却引发了读鲁迅先生《致萧军萧红》一封信后的杂想。于是,对信中“蛀虫”有了更直观的印象了。你说,是不是有点牵强附会?唉,不知道……</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2024年6月27日写于山东济南龙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