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东教字〔2024〕51号)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4年招生简章。</p> 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p> 招生计划 <p class="ql-block">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p> 招生办法 <p class="ql-block">按照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开发区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证明”工作成果,办好教育入学“一件事”,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报名,不再组织线下报名或现场报名。</p><p class="ql-block">(一)报名时间及程序</p><p class="ql-block">1.模拟报名登记(7月8日-9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7月9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p><p class="ql-block">2.网上报名登记(7月10日-12日)。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或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12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各学校设置“招生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所在招生服务区学校“招生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p><p class="ql-block">3.信息审核。7月13日-19日,义务教育学校集中进行报名信息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7月20日—21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信息核实。7月22日—25日,对再次报名登记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7月25日24:00。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家长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是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报名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p><p class="ql-block">4.公示(7月26日)。各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p><p class="ql-block">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6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报名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p><p class="ql-block">6.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p><p class="ql-block">(二)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p><p class="ql-block">1.常住居民子女</p><p class="ql-block">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p><p class="ql-block">(1)户口簿户籍信息;</p><p class="ql-block">(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p><p class="ql-block">2.非常住居民子女</p><p class="ql-block">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p><p class="ql-block">(1)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p><p class="ql-block">(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p><p class="ql-block">(3)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p><p class="ql-block">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7日。全市网上“报名平台”通过大数据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校验。</p><p class="ql-block">( 三 ) 招生范围</p><p class="ql-block">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一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p><p class="ql-block">( 四 ) 其它规定</p><p class="ql-block">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 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积极安排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p><p class="ql-block">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住址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p><p class="ql-block">3.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p> 学籍注册 <p class="ql-block">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两周内进行新生学籍注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籍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新生分班名单办理。</p> 转学办理 <p class="ql-block">1.转入: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准予转入,需提供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件及材料,同时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p><p class="ql-block">2.转出: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或其他原因,准予转学。</p><p class="ql-block">3.转学办理时间:2024年7月12日</p><p class="ql-block">4.转学流程:</p> 收费性项目说明 <p class="ql-block">1.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东开教发〔2022]5号执行:“每生每课时乡村学校(地处农村或乡镇的学校)不超过3元、其他学校不超过3.5元”。</p><p class="ql-block"> 2.学生校服:收费严格按照东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东营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明确我市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2]150号文件精神要求执行:夏装60元/套,春秋装80元/套。</p><p class="ql-block"> 3午餐午休:午间托管学生自愿申请参加,学校免费提供午休场所;午餐收费标准以《东营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为依据,按每生每餐15元收费,所有食品均保证质量足量供应。</p> 咨询电话 <p class="ql-block">咨询电话: 0546-8370767</p><p class="ql-block">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8:00</p><p class="ql-block"> 东营市东营区华山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3年6月26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