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监护人):</p><p class="ql-block">溺水事故是危害儿童安全的“第一杀手”。目前,夏季已经到来,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频发期。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我们关爱服务的特殊群体,其安全问题,尤为重要。为确保全区儿童福利领域儿童安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有效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避免孩子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事故安全告知书,提醒家长(监护人)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p><p class="ql-block">一、父母尽量将孩子带到身边,履行监护义务。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平时与父母聚少离多,缺少父母的监管和关爱,长此以往,与父母感情疏远,暑假是培养双方感情的最佳时期,父母要创造条件,尽量将孩子带到身边,增进感情,切实履行监护义务,确保孩子安全。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将孩子带到身边的,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教育子女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二、家长和监护人要经常性对子女(被监护人)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履行监护责任,坚决不允许孩子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河流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与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区域的家长(监护人)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孩子。要持续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各类安全知识教育。三、家长和监护人要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养成良好地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不聚集、不扎堆,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等防控工作。尊敬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家长(监护人),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山。请切实承担起对子女(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特别是放假期间,严格看管孩子,杜绝事故的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筑起一道安全防线。</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经开区民政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