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p><p class="ql-block">2024年4月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涉税政策全部落地实施。</p> <p class="ql-block">《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包括6个部分29条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发展基础、指导思想、合作区范围、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聚焦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提出一系列具体务实的举措。第六部分明确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保障措施。</p> <p class="ql-block">发展基础</p><p class="ql-block">横琴地处珠海南端,与澳门一水一桥之隔,具有粤澳合作的先天优势,是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平台。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横琴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横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同时,横琴实体经济发展还不充分,服务澳门特征还不够明显,与澳门一体化发展还有待加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任重道远。</p> <p class="ql-block">指导思想</p><p class="ql-block">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坚持“一国两制”、依法办事,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创新完善政策举措,丰富拓展合作内涵,以更加有力的开放举措统筹推进粤澳深度合作,大力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加快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着力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不断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支持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澳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注入新动能。</p> <p class="ql-block">合作区范围</p><p class="ql-block">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为“二线”。</p> <p class="ql-block">战略定位</p><p class="ql-block">——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立足粤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围绕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主攻方向,加强政策扶持,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p><p class="ql-block">——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p><p class="ql-block">——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立足合作区分线管理的特殊监管体制和发展基础,率先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创新,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加快实现与澳门一体化发展。</p><p class="ql-block">——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充分挖掘粤港澳大湾区制度创新潜力,用足用好澳门自由港和珠海经济特区的有利因素,加快提升合作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有力支撑澳门-珠海极点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引领作用,辐射带动珠江西岸地区加快发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