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要房

雨点姥爷(党)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这篇文章躺在电脑里至少五六年了,这改革开放一晃都过去四十多年了,作为正儿八经的亲历者总想写点儿什么,投个稿啥的。因为“光荣退休”在家一晃七年多,总是拎个相机四处游荡,再未动笔,手显得十分生疏,同时感觉脑子也不大灵光了,总觉得找不到好题目,手懒当然是主要原因,不知向哪里送稿也算原因之二吧。</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记得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时厂里组织了一次征文活动,我的一篇拙作《九寸电视看世界杯》还蒙了个一等奖,在塘沽区工会(如今已经降格为塘沽街)组织的同样题目的活动中获得三等奖,给没给稿酬记不大清楚,证书还是有的。正因为如此,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写点儿东西的念头一直没断,纵然没处投稿,咱就发个朋友圈啥的,如今是网络时代,只要不是负能量的东西,公开散发也是允许的吧?然而写什么内容一直没准稿子,直到某日去老厂拍片,看见了一幢破旧房子。</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就是这间房子</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房间的地上散乱地堆着这些东西——液化气供应册</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看见这些东西,猛然唤起了我的创作激情,这是憋闷在我心中三十多年的故事,总想一吐为快,题目就叫《永不要房》!</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这永不要房的段子在没退休时就想写,因为今天的年轻人不知其中的故事,即使是同龄人甚至是老职工,也不大清楚这件奇葩的事件的细节。怎奈碍于情面,总觉得写出来上层人物脸上无光,也怕企业网不给登自己瞎耽误工夫,如今退休了,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尽管有点幽默,但也有些许悲凉与酸楚。</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要说“永不要房”这事和这照片上的液化气供应册有何种关联呢,那得先从我初次见液化气灶说起。那是文革时期,距今少说也超过半个世纪了。我还上小学,那年暑假老娘带我去北京叔伯姨家小住,姨夫是高级干部,三七年参加革命,听说不是九级就是十级,比塘沽区长级别高多了,但在北京只能算芝麻大点的官儿,不过人家的房子那时就有五六间,更为神奇的是我第一次见到人家厨房里还有一种用一根火柴就能点着的炉子,着实让我开了眼,从那时起我才知道,这四周围带眼的炉子叫煤气灶。也是从那时起我就梦想着,啥时我家能拥有这样一个用一根火柴就能点着的炉子啊?</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具体时间早忘了,大概是七六年底或七七年初的样子,老爸单位给职工整了一个煤气灶和一个气罐。拿到家后自己是那样开心,因为那时周围邻居们还没有哪家能用上这玩意儿,而且是俩灶眼儿的(记忆中北京亲戚家的煤气炉是一个眼儿的,像个花盆儿),用着那叫一个舒坦。然而用了没多久闹心事就来了,为嘛?换气儿成老大难了。那气罐是老爸单位不知从哪里整来的,没有正式户口,就是没有固定的换气地点,而且还要赶拨儿集体去天津市里换气,这拨儿没赶上下拨儿就不知是猴年马月了,没个准点儿。这一罐气用勤了怕断气还得生火点炉子费事,若省着用又怕不知啥时来信儿明天去天津换气,这罐里还剩不少气,放掉又心疼。每到罐里剩点儿气明天要换气时,我就一壶又一壶地烧开水,街坊四邻家家暖瓶都灌得满满的,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呗,这宝贵的气可别浪费了。到后来,去天津市里集体换气的时间间隔是越来越长,最后就彻底断道儿了。</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船厂拆迁时竟然发现当年值一套独单的气罐随意丢弃荒野,这张照片也是激励我写《永不要房》的另一动力。</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在没处换气的那些日子,为换到一罐气要蹬着自行车跑半拉塘沽区。港船、天碱、大化、航务一处凡是能换液化气的地方几乎都跑过。因我家的气罐没户口,尽管罐上有生产厂家的合格标志,在塘沽各个单位的换气点都受歧视,花高价钱不说,还找你要安检合格手续,最关键是要四处烦人托窍,没有熟人根本开不出票,有钱也白搭。那时我已经进厂四五年了,按理说买罐气应该没问题吧,也许是我的社交能力太差,也许是我没有烧对香拜对佛,总之没能在总务科认识一个能替我办事的人,买气自然成问题了。记得应该是八一年十一月前后,因为我准备转年初结婚,日子都定好了。那时塘沽办喜事是上午接亲,到晚上才招待亲戚朋友喝喜酒,而且基本都在家里置办酒宴。要搭棚子,借炉灶、借碗筷、请大师傅,找街坊四邻借房子,还要叫上若干知己铁哥们帮忙,从下午三四点就开始张罗着吃,术语叫“开桌”。还要专门找一位总管负责分配房间,安排亲戚朋友入席喝酒。因房间有限,总管还需要在席间根据喝酒的进度,时不时地暗示一下已经喝上酒的人们加快节奏,因为一桌吃完收拾收拾还要接着摆下一桌,一个房间通常要循环两三次,多的要三次以上,等大师傅和帮忙的弟兄们喝上喜酒一般得到九点以后了,想想都头疼。那时我还算比较前卫的,第一办桌少之又少,亲戚朋友加在一起顶多摆了四五桌,第二是晚上在塘沽饭店包的桌,不算酒水四十元一桌,用今天的物价衡量再便宜不过了,但和当年的收入相比也不大便宜,但省去了很多麻烦事。然而,中午送亲的娘家人一定要在家里摆上一桌,这是必须的。因此,立马换一瓶液化气成为保证婚礼当天能否圆满的当务之急。对于不善交际的我,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也只好硬着头皮去厂总务科买液化气。先找总务科领导陈述买气缘由,结果出奇的顺利,基本没费多少口舌领导就让我交钱开票了,令我兴奋不已。然而,气买到家没几天就出状况了。明明是一满罐气,因为用手拎着气罐好重好重的,可就是点不着了,灶眼也没有冒气的声音。难道是一罐水不成?拧下减压阀再打开阀门,一点气也不出,果然是一罐水,真是气煞我也。要换在今天,我指定要维权,要讨个说法,煤气站要免费再重新为我换一罐气!可当时咱厂煤气站的人根本不搭理我,没办法只好再次到总务科,说明缘由,还好负责的师傅总算有点同情心,让我重新交钱开票。当天我用自行车驮着那一罐水,来到照片的这个位置,当年是一个大坑,咚咚咚放了老半天才把那一罐水放净,您说我费了多大劲,花了八块钱买回一罐水,这事有多窝火啊?但静下心来想还挺庆幸的,这罐水得亏发现的早,要是婚礼当天没了气不把我气蒙了才怪。正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时我就想啊啥时我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煤气罐啊。</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马路北侧就是我当年倒水的地方</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咱厂的液化气站大概就在潮庭健身房这个位置</p> <p class="ql-block">       八二年开春,我的一个哥们儿到技校找我(当时我正在技校上电大补习班),他告诉我说像我这样没有煤气罐的已婚职工可以提出申请,厂里准备为这些职工办一套(灶具加气罐),我听后兴奋异常。他接着说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要签一份协议,永远不向厂里要房,简称“永不要房”,我听后沉思许久。按照今天正常人的思维观念,肯用一套液化气灶具交换一间三十五平米单元住房的人指定是天下第一号大傻瓜,这人脑袋要么被门掩了,或者是让驴给踢了,最起码精神上有毛病。可是在计划经济福利分房的年代,这种事就变得很正常了。</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福利分房是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年代特有的房屋分配形式,我们劳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归国家所有,国家每年都要拿出其中的一部分交由企事业单位为其员工盖一些住房,员工根据各自单位开出的各种具体条件由单位分配住房,象征性地交点房租,房屋产权归企业或国有房产部门所有。那时房屋分配条件各单位不尽相同,事业单位条件相对宽松,有的事业单位连女职工及未婚青年都会分到住房,这在大型国企特别是我们船厂这样的单位是不可想象的。船厂职工分配住房条文表面上精细的要命(估计哪个厂都一样),实际是一年一变,政策几乎没有连续性可言。不是说今年有可分配住房50套,根据条文打分你排第五十一号,今年你没能要到房,明年你就是当然的No.1,明年你可能是十名开外,因为明年有明年的说法。那时厂里单身宿舍住满了光棍小青年,他们当中有许多人都等着要房结婚,和他们相比我打分根本排不上号,所以我毅然决然地选择“要罐,不要房”,民以食为天嘛。记得当时还有人调侃我,怎么你真的不要房,难道将来住罐里不成?我说谁知往后是什么状况,永不要房?开玩笑嘛,先填饱肚子再说。就这样我违心填写了那张“永不要房”的表格,填写的时候我还耍了个小聪明,只写了“不向船厂要房”,没有写“永不”两个字,只想能日后向厂里要房时这没有“永”字的契约能派上用场。</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这要罐不要房的表格填好没多久,就接到了交钱拿货的通知了,气罐交没交押金忘记了,灶具是买的,这是四十年前的事,当买煤气的小本子拿到手后,(应该不是照片上的样子,没这么讲究,好像没有塑料皮)那个高兴劲就甭提了,啊,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煤气罐了,换气再也不用发愁了!!打那以后,每当我骑着自行车,驮着煤气罐到咱厂气站换气时,打心底里透着那种优越感,自豪感,这也许是先前换气经历的挫折过多的缘故吧,想想都可笑。然而,这种优越感仅保持了两年就消失殆尽了,原因很简单,煤气管道入户开始了。大概是八四年,我家煤气管道接通了,拎着煤气罐蹬着自行车换气的日子终结了,再也不用担心换来一整罐水的故事发生。此时另一个念头慢慢在我心头涌动,是不是该向厂里要房了?</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说句实话,这要房的念头压根就没断过,只是那纸 “永不要房”的契约仿佛是块大石横亘在我的心头,让我缺少向厂了要房的勇气。八五年夏季的那次突如其来大海潮,让船厂蒙受巨大损失,海潮同时也把在厂西门口平房办公的总务科泡了个稀里哗啦,据说我们签订的那份“永不要房”卖身契也在海潮中化为纸浆,当我听说此消息后,心中暗自窃喜,哈哈,这真是上苍有眼天不灭曹啊!我似乎看到了要房的一丝曙光,但是八五年当年我并没有贸然提出要房申请,原因有三,其一我那年电大刚刚毕业,具体分配哪个部门尚未确定,人事关系虽然在技校,但那是临时户口,技校领导不大上心;其二,那几年连续分配进厂的有大批大学生,加上还有不少69、70、71届的大龄职工,他们按照分房评分标准要高出我不少分,凭打分我连最烂的房子恐怕都挨不上;第三还有是点心虚,都是那份“永不要房”的契约惹的祸。生怕让人抓住小辫子,心想先沉沉再说,也许时间会模糊人们对“永不要房”的记忆。</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转年我就下决心向厂里要房了,在下决心之前,我已先打好埋伏,因为煤气入户,与要房息息相关的煤气罐早已完成了它的使命,我迫不及待地到厂煤气站归还了那个惹祸的家伙,心里觉得轻松了许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自打我七四年上技校开始船厂年年都建房(七六年地震大概中断了一年),年年都有职工分到住房,进入八十年代分房的力度逐年增大。</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记得我上技校时就曾参加过学校组织的义务搬砖,地点就在老弯道向阳楼那疙瘩,那时那里还是一片开洼空地。组织者煞有介事地跟我们讲,同学们,你们今天搬砖是为你们自己,将来这里建成的住房就有你们的,当时我就觉得这是在忽悠我们。说来也怪,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为职工建房与企业自身经济效益似乎没有多少关联。像八十年代中期的那几年厂里的造船订单并不多,一年交上两三条船就很可观了,尽管经济效益欠佳,但是在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方面做得还算风生水起。那些年每年都要有几栋新楼建成,每年都有几百名职工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房型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住一间房的老职工可以向厂里申请要新的两居室住房,甚至是三居室,腾出的一居室分给无房户,用厂里分房术语叫做“婚后无房”职工。至于如何才能分得住房,都得在当年那份相对公平的分房条文约束下实现。前面说过分房政策没有连续性,准确一点这“婚后无房”的要房条文还真有连续性,从我要房那年开始直至九八年取消福利分房基本没有很明显的变化。记忆中“婚后无房”的打分标准是:基础六十分,两口子都是船厂职工的加三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加五分,此条款是从恢复高考后第一批大学生分配进厂时新添加的,目的是为的是留住人才,符合时代要求;家住外地的加五分,只要男职工户口不在塘沽辖区内都算家住外地,包括户口在厂单身宿舍的职工;晚婚加五分,指夫妻双方均在二十五周岁以后登记结婚的,以结婚证登记日期和户口本为依据;厂龄满一年加零点五分。再有就是减分了,塘沽辖区内现有住房人均面积每平米减一分。举例说明一下,例如某要房职工户口所在房的面积是若干平米,那时没有建筑面积的说法,就是指套内实际面积,此住房户口本人口有若干名,包括诸如夫妻双方、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等等,面积平米数除以人口等于多少就扣多少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基本就是这些,出入应该不大。</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当时咱厂福利分房要三榜定案,初衷是想最大限度地维护相对公平,杜绝暗箱操作,营私舞弊,请注意我用的是“相对公平”,因为福利分房本身就有致命的缺陷,根本无法做到公平,别说三榜定案,就是三十榜定案同样不会公平。</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记得我第一次要房时自己打的是七十一点几分,基础60分,晚婚5分,大专5分(电大可没白上,这项加分相当于十年工龄啊),工龄5分,住房面积减三分多。第一榜俺是榜上有名,排名大概在一百名之前算是不好也不坏的位置,太好地点的房子分不到,北仑里、团结里、和睦里、千间宿舍还是希望很大的。当自己看到第一榜时,激动了好一会儿,以为这永不要房的事经过三四年光景已经被大家遗忘了,然而残酷的事实证明自己太天真了。事后有明白人告诉我,这三榜定案根本就是忽悠人的,第一榜就是让你们狗咬狗的,你没见完全凭你自己打分,总务科根本就不进行核对,排名靠前的挨咬的风险更大,树大招风呗,稍有瑕疵就有可能落榜。第二榜总务科就要进行分数核实条件核实了,第三榜就拍板定案了,最高境界的是前两榜未见其名,第三榜直接金榜题名,这才叫本事。记得第一榜张贴没两天,我单位负责分房的领导就找到我,问我这“永不要房”是怎么回事?我就实话实说呗,我理直气壮地说,我没有要罐儿,我的煤气罐一年前就还了。我们领导说,咳,别提了,是某某某给你咬下来的,某某某真是傻×,等你上了三榜木已成舟,再咬啊,到那时俩全上,这可好,你下来了,他们单位那个也没上去。这位某某某是我上电大前的直接领导,后来提升至某处室任中层,那年负责他所在单位分房,他单位有位仁兄也签了倒霉的“永不要房”,见我榜上有名,而他名落孙山,自然心中不悦,故向领导反映,我的这位老领导的领导艺术实在不敢恭维,整个一样好事糟,此事让我耿耿于怀了许久。当然如今早已释然,此事完全不能埋怨他,护犊子也属于领导艺术范畴嘛。</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有了这第一次要房的经历,更加坚定了我继续要房的决心。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我本应得到的最基本的福利!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我再次要房时,已经没人再提“永不要房”这件荒唐事了,结果依然未能如愿,这次被“枪毙”的理由换成,“他家有房”,不属于婚后无房。没错,我结婚的那间房确实不是向厂里要的房,但是我家户口本的记录是老少三代一间房,完全符合厂里有关婚后无房的要房条件,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话又要从四十多年前说起。当年我姥爷在天津和平区湖北路有一间房,也就十来平米,房子虽不咋地,在天津市可属于甲级区的甲级地段,走不了几步就是著名的天津五大道,是今天天津市房价最高的地段,就像是北京的二环里,市中心的中心。姥爷过世后我老娘继承了这间房,老娘的户口因此从塘沽迁到了市里。塘沽的户口本就只剩我和老爹了。当我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时,首先想到的是要把市里这间房子换到塘沽来。当年房屋可是不允许买卖,只允许房屋交换,那时的房管站定期不定期地要组织换房大会,有需求的人们可通过换房大会,也可以通过熟人、房虫子(类似掮客,手中有一定数量的换房信息,在换房过程中赚取些好处,当年似乎不大合法),根据各种需求进行住房交换,对等换,大换小,多换少,河西换河东,红桥换和平,河北换南开,两家换,三角换,多家换,随便换,各取所需,至于市里房子想上塘沽换,那可要好好说道说道,市里的房子立马变成皇上的闺女,不愁找不着婆家。用句俏皮话形容:那是小巴狗掉茅厕——捡着样儿的挑。市里的房子如此金贵,更别说我家这间市里又是和平区的房子了,换塘沽两间房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我老娘一点儿这方面的意识也没有,当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房子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为了我结婚,这房子必须换到塘沽,这信息被老娘一位不大熟悉的同事知道了,她要调到市里工作,老娘禁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几乎是在等面积的条件下进行的房屋交换,亏大了。如今想起来,肠子都悔青了。唉!算了,这换房的闹心事就不提了。这间房换到塘沽后,户口自然还是我老娘一个人,而我家原有那间住房的户口本上在我婚后又增加了我爱人和小孩,这间房戏剧性地变成了老少三代同居一室,无意之中满足了我厂婚后无房的标准,并不是我为了向厂里要房而刻意为之,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这表面文章老天爷帮我做得是天衣无缝。但在那年厂里分房会上仍有某位领导说,他不是老少三代一间房,他家还另外有房。说这话的人听说是我们大院的邻居。他家还有房?这还了得,这不是欺骗组织吗?枪毙!于是我的领导风风火火地找到我劈头就问,你家是不是还有住房?我说我家有房又不是我的,是我老爹的,关咱厂屁事?我是向厂里要房,凭什么不给我房?那年头没有凭什么,有条文规定,合理不合理先搁一边,没有申辩的余地,就是不给你房。咳,两次要房都有人从背后捅刀,而且都是认识我的人,可见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这话一点不假。两次要房未果,郁闷了些日子,事后就有人向我透露了四条怎样在不满足要房条件的情况下又能要到房的秘籍,下面我就逐一唠唠。</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这第一条秘籍就是动粗,耍胳膊根儿。我认识的一位船厂哥们,后来调外单位了,和我一样属于填表“永不要房”系列。他向我炫耀说:“你真怂,甭听那套,你就去分房会上,参加会的人你挨个问,谁说不给你房,你就卷他八辈儿祖宗,不行你就动五把扇,揍他狗日的,我告诉你没人敢接茬。我就这样,先在会场一通胡数滥骂,然后就揪着×××的脖领子问,我们家有房是我爹的,你说是谁不给我房?不给房难道让我住罐里了不成?你猜怎么着?没些日子就让我选房了,嘿嘿,房子不好我都不要。”大家听听,有说理的地方吗?耍胳膊根儿,我哪是那块料啊,长这么大没和别人红过脸,骂大街我张不开嘴啊,此秘籍完全不适合我。但是,后来我要房时再没人提煤气罐的事了,兴许和我这哥们儿与领导大闹有关系。</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这第二条秘籍也是一位成功人士悄悄透露给我的,那就是不要在全厂公开张榜分房时要房,要等公开分房结束相当一段时间后,起码俩仨月以后,私下和有关者沟通,他们手上有的是房源,甭愁要不上房,至于如何沟通,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其实大家都明白这沟通背后的含义。此秘籍我也断然不曾尝试,因为我总觉得,向厂里要房,是厂里每一名职工应该得到的福利,凭什么还要“私下沟通”,我觉得这种有点沟通实在冤枉啊。后来确实后悔没有早些沟通。应当郑重声明一下,这位成功人士是外单位的,我们厂不存在这样的有关者。</p> <p class="ql-block">      第三条秘籍是让女人出面,主要是老婆,其他女性亲属效果会差些,但也凑合了。进厂后径直找领导一哭,二闹,三上吊。几个回合下来,领导基本都能摆平,不敢说稳操胜券,至少有七八成以上把握。关于女人出面哭闹要房这事,在厂里屡见不鲜,但是要推举一位出类拔萃,力压群芳的女中豪杰,我觉得非她莫属,相信十多年前曾担任中层干部的同志都会推举这位大侠,当年几乎所有厂级领导都领教过这位女英雄过人的胆识和超凡脱俗的表演技能。这些领导今天回忆起这位母大虫兴许还会头皮发麻。她是我厂一名职工的爱人,她丈夫是怎样进我厂工作的我很不清楚,是知青返城还是正常调动也未可知。只知道他爱人进厂工作的先决条件就是要签定一份类似“永不要房”的契约。为了能进厂,这哥们硬着头皮签了这份契约,顺利进厂工作。他在进厂后多久撕的毁契约我也不清楚,这位仁兄的老婆第一次进厂向厂里有关领导发难要房我同样也不清楚,只听说有位职工家属来厂里要房了,撒泼打滚相当厉害。别说我还真赶上过一次现场直播:但见她瘫坐地上,披头散发,双目紧闭,面色苍白,一会又哭又闹,一会如同僵尸昏死过去,如同撒癔症,几位年轻小伙儿(经警)难近其身,场面甚是恐惧。不过她那英勇果敢,无所畏惧,装疯卖傻,撒泼打滚,寻死觅活的演技还是令人钦佩的。在她要房的那些日子里,厂部门口、政工楼走廊经常能见到她孤身奋战的身影,连我这和她根本不相干的人,在了解了她的英雄事迹后再见她都要退避三舍,远远绕着走,生怕引火上身,更何况相关领导了。他们要安插眼线,派保安警卫望风,一经发现敌情立即点狼烟,撂倒消息树,然后像避瘟疫似的赶紧锁上办公室大门,逃之夭夭。故事的结局当然符合秘籍,至于经过多少回合才令她大获全胜我没有统计,据说她拿到新房的钥匙后,还专程进厂向厂有关领导逐一炫耀了一番,这分明是挑衅!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此时我厂福利分房早已过去多年,她竟然还能要到房?(她要房花没花钱,花多少钱我同样不知道)您说气人不气人。          这第三条秘籍同样不适用于我,我老婆根本没这种本事,您就是把房本递到她手里,另一只手攥着新房钥匙,然后让她进厂按前面介绍的剧情,如此这般地仅演示其中一个小小的片段,新房就到手了,您猜怎么着?我老婆宁可选择房子不要了。</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这第四条秘籍就不介绍了,自我感觉非正能量成分多了些,当然结论还是不适合我。</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这也不行,那也不是,于是乎我要房便陷入了“年年建房年年分,年年不给年年要”的怪圈。以至于到后来每当我再填申请要房时,都免不了遭同事熟人好一阵儿奚落与挖苦,我权当是对福利分房弊端的控诉与鞭挞吧。苍天不负苦心人,鉴于立下愚公志的我,虽多年挖山不止,但并未感动哪路神仙,是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散了一团团阻碍我要房的戾气阴霾。当我要房坚持到第十二个年头时,也就是一九九八年,那年,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那年厂里自筹资金盖了最后一批带有福利分房色彩的商品房,同时在那一年厂了终于决定不设先决条件,向全厂不曾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已婚男职工全面放开,按照历年婚后无房的条件进行分房。十二年过去了,我终于有资格要房了,这时我再打分就更高了,四十多岁的大龄青年,自然是名列前茅,选房时我拿到了向阳楼八栋一间据称还是大厨房的单元房,价钱嘛多花了一万挂零,假如我十几年前要到房的话,也就花几千块,但是,我还是蛮开心的。     </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这就是向阳楼八栋外景</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这就是这间房</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我拿到“新房”钥匙前(为什么要加引号,这间房的房龄已经有十七年了),竟然还要签一份此房五年内不得出租的契约。列为看客评评理,我自己花钱买的房,产权属于我自己,可是我自己竟然无权处置自己住房的用途,何等荒唐的事情啊!没有办法,不签就拿不到钥匙,于是再次违心签了这份契约(该契约找不到了,曾经保存了好长一段时间,否则一定要晒一晒)。当然此荒唐契约我是断然不予执行的,钥匙到手后的第二天就开始寻租了,这一租就是十一年,直至向阳楼拆迁。十余年的房租加上那笔巨额拆迁安置费,几十万啊!我王老五哪见过这么多钱啊,太幸运了,我最充分地享受到了福利分房给我带来的财富和愉悦,从梦里都能笑出声来。</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拆迁前的向阳楼</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至此这永不要房的故事似乎应该结束了,可是对于福利分房的种种弊端和十几年要房带给我的郁闷和伤害总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以下删掉五百字)但是转念一想,这又是何苦呢?毛主席说的好,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各项配套政策也在不断完善,百姓的生活水平定会不断提高,改革开放四十年带来的巨变说明了一切,我们的明天会更好。这永不要房的段子只有当事者才会记得,旁人听听权当茶余饭后的消遣吧。</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就要拆迁的三泰大酒店</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拆迁前的公安街</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建设中老弯道地区</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崛起中的商务区</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justify;">滨海高铁站犹如一颗明珠镶嵌在滨海大地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