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达佩斯安全保障备忘录》

张刚毅

<p class="ql-block">关于《布达佩斯安全保障备忘录》</p><p class="ql-block"> 1994年,乌克兰与美国、俄罗斯和英国在布达佩斯签署了《布达佩斯安全保障备忘录》。根据这一备忘录,乌克兰同意放弃苏联时期遗留在其境内的核武器,而美、英、俄三国则承诺尊重乌克兰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对乌克兰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其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p><p class="ql-block"> 乌克兰当时被视为世界上第三大核国家,拥有数千枚核武器,这些武器是从苏联继承下来的。乌克兰领导层决定放弃这些核武器,以换取国际社会对其未来安全的保证。</p><p class="ql-block"> 然而,签署国之一的俄罗斯并没有遵守承诺,俄罗斯在2014年吞并克里米亚,2022年又入侵乌克兰并吞并乌东部四个州,使得乌克兰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受到侵害,并不断对乌克兰进行核威胁。现在乌克兰反侵略的战争仍在继续,乌克兰得到美欧和世界绝大多国家的支持。如果乌克兰仍拥有核武器,俄罗斯可能不会对其发动军事行动。</p><p class="ql-block"> 乌克兰放弃核武器是出于经济考虑,维护核武器需大量资金,而刚从解体的苏联独立出来的乌克兰经济极度困难,根本拿不出来这些资金,而维护不好又有核意外的风险。所以乌克兰放弃拥有核武器的决定既是明智的也是无奈的。</p><p class="ql-block"> 中国在1994年向乌克兰提供了安全保证,承诺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这种安全保证并非核保护伞,中国官方多次表态称不为别国提供核保护伞。</p><p class="ql-block"> 俄入侵乌克兰事件说明一些国际协议和承诺并不可靠,唯独自己拥有核武器才能得到安全保障。朝鲜是一个例子,他们忍饥挨饿研制了核武器,保障了朝鲜的安全,直到现在他们还在经受联合国的制裁。中国也是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研制出核武器,但国际社会承认中国是拥核国家,并签署《核不扩散条约》。</p> <p class="ql-block">布达佩斯协议的内容</p><p class="ql-block"> 1994年12月5日,为妥善解决乌克兰的核武器问题,解除乌克兰弃核后的安全顾虑,俄罗斯,乌克兰,美国,英国在匈牙利布达佩斯达成共识,签订协议,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布达佩斯备忘录。</p><p class="ql-block">协议第一条、各国承诺,尊重乌克兰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p><p class="ql-block">第二条、除非出于自卫或符合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否则任何国家不得使用任何武器,侵犯乌克兰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p><p class="ql-block">第三条、绝不使用任何经济胁迫手段,威胁乌克兰的经济,政治利益。</p><p class="ql-block">第四条、当乌克兰面临或受到侵略时,各国有责任提供援助。</p><p class="ql-block"> 协议由时任俄罗斯总统叶利钦,美国总统克林顿,英国首相布莱尔,乌克兰总统库奇马共同签订。</p><p class="ql-block"> 随后,中国政府对协议的签订表示欢迎,并表示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愿意为协议的履行提供监督和保证。</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p><p class="ql-block">国务院公报</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94年12月12日</p><p class="ql-block">1994年第29号</p><p class="ql-block">(总号:778)</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中国政府关于</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声明</b></p><p class="ql-block">(1994年12月4日)</p><p class="ql-block">中国政府欢迎乌克兰销毁其境内全部核武器的决定,对鸟克兰议会于十一月十六日批准乌克兰作为无核武器国家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表示赞赏。</p><p class="ql-block">中国完全理解乌克兰希望得到安全保证的要求。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是,无条件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这一原则立场适用于乌克兰,中国政府呼吁所有核国家作出同样的保证,以增进包括乌克兰在内的所有无核武器国家的安全。</p><p class="ql-block">中国政府历来反对在国家关系中施加政治、经济等压力的做法,主张通过平等协商和平解决分歧和争端,中国恪守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中乌建交联合公报、一九九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中乌联合公报和一九九四年九月六日中乌联合声明的精神,承认并尊重乌克兰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并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中乌友好合作关系。</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