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多人同时骑乘一辆共享电动车出事故共同担责。</p><p class="ql-block"> 据湖南汝城县人民法院发布,四名学生共骑一辆共享电单车撞伤老人。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四名学生共90%的赔偿责任,共享电单车管理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质量较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产生严重后果,现实生活中,尽管有真实案例作为“前车之鉴”,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违反交通规则出行,尤其是未成年人,他们生理和心理成熟度不足,对某些事物判断能力较弱,法律意识淡薄,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有义务和责任对他们进行监护和管教,提醒未成年人遵规守法,学校作为教育部门,应定期对学生开展普法交通安全知识,告知学生上放学途中,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的出行习惯,拒乘“黑车”,佩戴好安全头盔,勿超载,珍爱生命,安全骑行。 普法小课堂 一、使用共享单车有年龄限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上述案件应由四名未成年人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三、共享单车的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共享单车的所有人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责任,如未尽到车辆的安全管理义务。</p><p class="ql-block">文字信息来源综合:湖南汝城县人民法院、湖南政法</p>